《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6.02.27
- 實施時間:1996.01.01
《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長春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在1996.02.2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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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規範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根據《廣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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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是由雞西市人民政府發布於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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