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辦法,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3年5月24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辦法
- 地點:銅陵市
- 適用對象:金融機構
- 文號:銅政辦〔2013〕35號
檔案通知
辦法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序號 | 項 目 | 基本分 | 評 分 標 準 |
1 | 當年信貸增量 | 60 | 當年完成貸款增量目標任務,且上半年完成70%(含)以上的得60分;當年完成貸款增量目標任務,上半年完成50%(含)—70%的,按比例折算進度分;當年完成貸款增量目標任務,但上半年未達到50%,不得進度分;當年未完成貸款增量目標任務,得0分。完成貸款增量指導性目標任務,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1分,滿10分止。 |
2 | 當年信貸增長幅度 | 10 | 在全市新增貸款增長率,基本分5分。第一名得5分,與第一名增長率相比,其餘以其增幅比例計分;在全省本系統新增貸款增長率,基本分5分。較本系統全省平均水平每高(低)於1個百分點加(減)1分,加(減)滿5分止。 |
3 | 支持政府融資平台 | 15 | 保持上年末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餘額的得基本分。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1分,加滿10分止;負增長的不得分。 新發放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的,達到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我市融資平台貸款平均額的得基本分。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1分,加滿10分止;未達到標準的,按占全市貸款平均額的比例折算相應分值。 |
4 | 當年新增存貸比 | 5 | 地方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當年新增存貸比以70%為基數,每增(減)1個百分點加(減)1分,加(減)滿5分為止。其他銀行以120%為基數,每增1個百分點加1分,多加不限。每減1個百分點扣1分,扣滿5分止。 |
5 | 中長期貸款增長幅度 | 5 | 當年中長期貸款新增達到18%得基本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1分,加滿5分止,新增未達到18%的不得分。 |
6 | 全民創業任務 | 3 | 完成市下達全民創業任務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7 | 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增幅 | 2 | 完成市下達任務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合 計 | 100 | - | |
序號 | 項 目 | 基本分 | 評 分 標 準 |
1 | 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貸款增量 | - | 每2000萬元得1分,最高10分。 |
2 | 引進市外資金 | - | 綜合利用信貸替代工具和產品擴大表外業務,每淨增加5000萬元,加1分;上級行直貸或引進系統內異地行資金支持本地企業,通過銀團貸款引進市外資金,通過委託貸款(市外企業委託)引進資金,與信託合作幫助企業融資,每2000萬元加1分。 |
3 | 銀企對接履約率 | - | 當年銀企對接簽訂的契約類貸款總額不低於上年度,且年終履約率達85%以上的,加3分。 |
4 | 金融產品創新 | - | 當年有轄區範圍內首創的金融創新產品,每創新一項,且有一定成效的,加2分,最高加10分 |
合 計 | - | - |
附屬檔案2
序號 | 項 目 | 基本分 | 評分標準 | |
1 | 當年保費收入 | 保費收入 | 15 | 當年保費5000萬元(含)以上的得15分;5000萬元以下的得10分。 |
保費收入 同比增長 | 15 | 達到上年產險公司平均增長率的得8分,每高一個點加一分,最高加7分,每低一個點扣1分,最多扣8分。 | ||
2 | 當年賠(給)付額 | 20 | 當年賠付1000萬元(含)以上的得20分;1000萬元以下的得15分。 | |
10 | 當年賠付與上年相比每增長一個點加1分,最高加10分,持平或負增長不加分。 | |||
3 | 當年上 繳稅收 | 地方稅收 | 30 | 100萬元(含)以上的得30分;100萬元以下的得20分。 |
上交稅收增長 | 10 | 每增長一個點加一分,最高得分為10分,持平或負增長的不加分。 | ||
合 計 | 100 | - |
序號 | 項 目 | 基本分 | 評分標準 | |
1 | 當年保 費收入 | 保費收入 | 15 | 當年保費1億元(含)以上的得15分;1億元以下的得10分。 |
保費收入同比增長 | 15 | 達到上年壽險公司平均增長率的得8分,每高一個點加1分,最高加7分,每低一個點扣1分,最多扣8分。 | ||
2 | 當年賠(給)付額 | 20 | 當年賠給付3000萬元(含)以上的得30分;3000萬元以下的得20分。 | |
10 | 當年賠(給)付與上年相比每增長一個點加1分,最高加10分,持平或負增長不加分。 | |||
3 | 當年上 繳稅收 | 地方稅收 | 30 | 100萬元(含)以上的得30分;100萬元以下的得20分。 |
上交稅收增長 | 10 | 每增長一個點加一分,最高得分為10分,持平或負增長不加分。 | ||
合 計 | 100 | - |
附屬檔案3
序號 | 項 目 | 基本分 | 評 分 標 準 |
1 | 年末擔保規模 | 30 | 年度累計擔保總額達註冊資本3倍以上得基本分30分,每提高(降低)1倍另加(減)5分。 |
2 | 小企業貸款擔保額 | 30 | “三小”經濟組織擔保額占擔保總額比重80%以上的得基本分30分,每增加(減少)1個百分點加(減)1分。 |
3 | 小企業擔保戶數 | 20 | 當年小企業擔保戶數達到全年擔保總戶數的70%,得基本分20分。每增加(減少)1個百分點加(減)1分,滿10分為限。 |
4 | 農戶擔保戶數 | 10 | 當年擔保戶數達到全年擔保總戶數10%的得基本分10分,每增加(減少)1個百分點加(減)1分,滿10分為限。 |
5 | 個體工商戶擔保戶數 | 10 | 當年擔保戶數達到全年擔保總戶數10%的得10分,每增加(減少)1個百分點加(減)1分,滿10分為限。 |
合 計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