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經2014年11月6日銅陵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14年11月12日銅陵市人民政府以銅政〔2014〕37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範圍和方式、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許可權和程式、附則4章28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銅陵市人民政府
- 文號:銅政〔2014〕37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成文時期:2014年11月12日
- 施行時間:2014年11月12日
《銅陵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經2014年11月6日銅陵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14年11月12日銅陵市人民政府以銅政〔2014〕37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範圍和方式、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許可權和程式、附則4章28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銅陵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經2014年11月6日銅陵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14年11月12日銅陵市人民政府以銅政〔2014〕37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範圍和方式、行政執...
獎懲、任免的依據,其中行政處分決定應當歸入本人檔案。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政府1999年4月21日發布的《安徽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皖政[1999]14號)同時廢止。
在開始推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制的頭幾年,各地行政機關在政府法制機構的具體指導下 制定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的實施或試行辦法,開展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試點工作,並總結推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的典型經驗,通過先行試點和典型引路...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錯案,應當追究責任。本辦法所稱錯案責任,指行政責任。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的,從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第四條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是指對作出違法、不當的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行為(以下簡稱行政執法行為),或者未履行法定職責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內設機構、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責任追究(以下簡稱責任追究)。第三條 責任追究應當遵循...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土地管理局1998年12月29日印發的《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推進土地行政執法責任制辦法》和1999年12月14日印發的《安徽省土地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湖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省 長 羅清泉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 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減少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及行政不作為行為...
安徽省行政執法監督暫行辦法 (1992年6月5日皖政〔1992〕38號)第一條為加強和改善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六安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 六政〔2005〕5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六安開發區、葉集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六安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條 實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製度。發生下列行政執法爭議,由本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協調;協調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報請有權機關處理:(一)同等效力的規範性檔案對同一行政管理事項作出不...
第二條 本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行政執法過錯責任的追究,堅持權力與責任相平衡、責任與懲戒相適應、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
《安順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已經2015年6月3日市三屆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長 曾永濤 2015年6月12日 辦法 安順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安順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為促進依法行政,規範行政行為,加強行政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實施效能監察,追究行政過錯責任,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邯鄲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1996年6月3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7月5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61號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邯鄲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1996年6月3日邯鄲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
該《辦法》分總則、追究機構、錯案的範圍、錯案責任的追究、錯案責任追究程式、附則6章26條,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8日安順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公布《安順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該《辦法》第27條決定,廢止2003年...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為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正確有效實施,依照法定職責建立的行使行政執法職權、承擔行政執法責任的工作制度。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以及法律、...
《包頭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是包頭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5年10月19日包頭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5年11月29日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06號公布 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障行政機...
《畢節地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是畢節地區2009年實施的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行政效能,預防和及時糾正行政執法過錯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
第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的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組織宣傳、貫徹本辦法;(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舉報,並予以審查,確認行政執法錯案責任;(三)對確認的錯案視...
第十三條 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城市調整執法範圍、增加或減少集中的處罰權種類和許可權,應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履行申報手續。第十四條 設區的市與其所轄的縣(市、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體制,按照具體行政執法活動重心...
《青海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經2000年7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頒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葫蘆島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是在葫蘆島市實施的辦法。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自覺履行職責,提高行政效能,強化行政責任,維護行政紀律,保證政令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
銅陵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銅陵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草案,制定相關管理標準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
第四條 省教育廳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監察室按各自工作職責負責日常工作,市(州、地)教育局相應照此 辦理。第五條 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違法必究、...
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2001年1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1]126號發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提高稅收執法水平,促進稅務人員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全國稅務...
上海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1月20日公布(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時間 2007年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保證行政...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提高稅收執法水平,促進稅務人員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全國稅務人員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過錯責任追究是指對因過失或者故意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