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全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獎懲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金東區
  • 國家:中國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錄用調配科,工資福利退乾科,教育培訓職稱科,仲裁法規科,社會保險科,行政許可科,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改革方案,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二)負責全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獎懲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工作。(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五)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的綜合管理,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外智力引進工作。(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七)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八)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失業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擬定應對措施;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實施工作。(九)統籌擬訂全區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文秘、宣傳、信息、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年度工作會議等全局性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對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負責本系統的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後勤保障和對外聯繫工作;牽頭辦理議案提案;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民眾來訪的日常接待和受理工作,協調有關科室(單位)及時辦理來信來訪事項。

錄用調配科

負責全區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轉任審核、任職定級、職務任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日常登記、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報批和人員過渡工作;負責區級行政機關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級非領導職務職數的審核稽查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綜合管理全區行政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軍官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全區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大學生村官的選拔考錄工作。

工資福利退乾科

負責統籌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全區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入庫工作;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受獎懲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確定;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更改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工資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區公務員因公負傷認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兩項待遇”落實工作;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護理費審批和統籌活動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關活動;指導鄉鎮(街道)、機關部門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教育培訓職稱科

擬訂全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政府選送中青年幹部攻讀研究生學歷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實施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職數結構比例的管理;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和崗位聘任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開發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綜合協調全區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副高職稱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因公出國報備工作。

仲裁法規科

負責開展綜合性政策調查研究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機構;擬訂勞動關係協調、職工權益保障政策;指導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諮詢與普法工作;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協調開展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勞動爭議處理行政機構、基層調解組織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指導參與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的調解和處理;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有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社會保險科

擬訂全區社會保險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省、市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規定,綜合管理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承擔企業職工工齡、繳費年限的認定工作;組織實施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制度;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征繳、管理、支付和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防控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監督網路和監督舉報系統;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企業職工因病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職)等具體事項。

行政許可科

牽頭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和服務工作;協調有關科室(單位)依法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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