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銀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組織機構,負責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銀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促進人力資源開發利用。
(四)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措施。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人員管理政策;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和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組織開展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落實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使用童工、非法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擬訂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擬訂並完善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協調開展國際人力資源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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