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銀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銀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核發等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獎勵辦法,促進人力資源開發利用。
(四)負責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統籌方案,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管,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編制全區社會基金預算草案,參與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措施。
(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和結構調整;執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
(六)擬定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指導落實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協助開展全區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和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隨軍家屬的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八)負責擬定並完善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使用童工、非法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負責擬訂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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