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2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0〕3號)精神,設立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地區:甘肅省金昌市
  • 部門屬性:市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一、職責調整
加強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辦市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有關法律事務,承擔市政府在法律事務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推進依法行政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工作。
(二)擬訂全市法制建設規劃;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發展中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建議;負責起草政府法制檔案;指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
(三)負責市級規範性檔案的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和制定審查等工作,承辦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議和意見。
(四)組織實施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其實施情況,提出完善立法、改進執法的建議,協調法律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五)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審核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六)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指導、協調、規範和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審查和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統一管理行政執法證件。
(七)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部門、縣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級規範性檔案的報備工作。
(八)負責定期清理市級規範性檔案;編纂市級規範性檔案彙編;組織翻譯、審定市級規範性檔案的外文文本和民族語言文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信訪、黨務、紀檢監察、財務、人事、後勤等工作;擬訂全市法制建設規劃;承擔市級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料庫的建立和管理;組織開展依法行政知識、法律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二)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科(掛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律諮詢服務中心牌子)
負責市級規範性檔案的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制定審查、報備和清理等工作;承擔市政府在法律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工作;承辦市政府作為民事主體涉及的有關法律事務。
(三)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執法監督科(掛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依法行政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承擔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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