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41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101號)精神,設立金昌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司法局
  • 外文名: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the singularity
  • 所屬地區:金昌市
  • 隸屬部門:金昌市人民政府
  • 業務指導:法務部門
  • 工作範圍:法律宣傳,司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相關立法工作。
(二)組織制定全市法制宣傳和法律常識普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承辦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七)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幫助工作。
(八)負責組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負責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對仲裁委員會依法進行登記管理。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管理、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二)負責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金昌市司法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政治部(紀檢組)、公證處和6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部(紀檢組)
政治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承辦縣、區司法局領導幹部協管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及工勤人員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警務管理、配合做好警務督查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組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表彰和立功創模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紀檢組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協調、監督開好黨內民主生活會,查處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局系統內有關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二)公證處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依規辦理各類公證事項,出具公證文書,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調解公證事項的糾紛,提出公證建議,代辦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手續等;通過公證活動,宣傳公證法律知識,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秩序;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提供公證法律援助。
(三)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落實;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統計、信訪工作;負責監獄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四)法制宣傳教育科
負責擬訂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公民普及法律常識教育;指導檢查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
(五)律師公證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相關工作;初審涉台公證事項;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律師、公證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考核、備案和註冊工作;貫徹《行政許可法》精神,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簽發和送達。
(六)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指導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助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範性檔案,管理和指導社團組織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籌集、管理、使用法律援助資金;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人提出的異議;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數據的統計分析、理論調研,組織開展法律援助社會宣傳;開展法律援助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148”法律服務熱線;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承辦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工作;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工作流程,會同公安機關做好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矯正,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表現正確行使好司法獎懲建議權和宣告解除社區矯正權;組織協調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幫助工作,定期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幫助未完成法定義務教育的矯正對象完成法定義務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對就業困難和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提供相應幫助;積極協調建立社區矯正教育基地、勞動基地和就業基地;加強社區矯正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加強培訓,促進社區矯正隊伍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積極招募社區矯正工作志願者,擴大矯正隊伍;加強宣傳引導,為社區矯正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爭取更多的社會支持,提高民眾的認知度,爭取更多的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及社會志願者參與矯正工作。掌握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創建安置幫教基地,指導和協助管理全市刑釋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政法編制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任市依法治市辦公室主任,正縣級),政治部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市公證處主任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8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附則

本規定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杜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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