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地方稅務局
- 下轄:永昌縣地方稅務局
- 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 時間:1994年,
機構介紹,人員構成,管戶及收入,稅收收入情,精神文明建設,獲得榮譽,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地理位置,
機構介紹
1994年,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實施以“分稅制”為標誌的新的稅收體制。金昌市地方稅務局於同年8月正式成立。
人員構成
全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224人,平均年齡40歲。其中,市區148人,縣局76人;男職工158人,女職工66人;正科級幹部17人,主任科員14人,副科級幹部42人,副主任科員11人,科員114人,工勤人員18人;中共黨員143人,共青團員12人;大專以上學歷200人,占幹部總數的97%;有88%的幹部職工取得了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有10名幹部取得了註冊稅務師資格證書,有73名幹部取得了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
管戶及收入
全市地稅系統擔負著14119戶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稅收、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個體工商業戶12013戶,國有企業 131戶,集體企業93戶,股份制企業1379戶,私營企業116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44戶、外資企業16戶,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129戶,其他經濟類型126戶。
稅收收入情
自地稅分設以來,稅收任務連年超額完成。各類收入由1994年的1.08億元上升到2008年的27.6億元,累計完成各類稅費收入105.26億元。其中:稅收收入78.97億元,社會保險費26.02億元,其他收入0.27億元。
2009年,全市地稅系統完成各項收入191612萬元,其中地方稅收125500萬元,占考核計畫的100.6%;社會保險費65459萬元,占考核計畫的105.1%,比上年增長15.5%,增收8769萬元;其他收入653萬元。
精神文明建設
目全系統5個單位榮獲省級“青年文明號”稱號;11個單位獲得全省地稅系統“文明單位”;11個單位榮獲市級“青年文明號”稱號;市、縣局辦稅服務廳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優秀辦稅服務廳”和“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永昌縣局團支部被評為“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2002年,永昌縣地稅局河西堡徵收管理分局被國家文明委命名為“全國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市、縣局雙雙被金昌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全系統創建為“市級文明行業”;2004年,全市地稅系統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甘肅省文明行業”;2005年市局被市政府評為“市級衛生先進單位”;2006年,市局機關黨委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市局被評為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集體”、“法制宣傳先進單位”;2007年,市局班子被省局命名為“標兵班子”,市局機關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08年12月市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被金昌市人民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2009年,市局被評為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局評為“組織收入先進單位”和“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市局班子被省局連續兩年命名為“優秀班子”;政務審批視窗連續6年榮獲“先進視窗”;全系統有545人次受到國家、省、市、縣的表彰獎勵。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史渭威(黨委書記、局長)
陳國強(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石興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潘萬斌(黨委委員、副局長)
甄天興(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紅諝(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文元(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金昌市稅務局(以下簡稱“金昌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地理位置
新華路86號
金昌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