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量子非阿貝爾規範場論
- 外文名:Noncommutative Geometry Gauge Theory
- 領域:量子力學
規範場論簡史,電磁學中的簡單的規範對稱性的例子,非交換幾何,楊-米爾斯理論,參閱,
規範場論簡史
最早包含規範對稱性的物理理論是詹姆斯·麥克斯韋的電動力學。麥克斯韋在他的論文裡特別提出,這理論源自於開爾文男爵於1851年發現的關於磁矢勢的數學性質。但是,該對稱性的重要性在早期的表述中沒有被注意到。大衛·希爾伯特假設在坐標變換下作用量不變,由此推導出愛因斯坦場方程時,但它也沒有注意到對稱性的重要。之後,赫爾曼·外爾試圖統一廣義相對論和電磁學,他猜想“Eichinvarianz”或者說尺度(“規範”)變換下的“不變性”可能也是廣義相對論的局部對稱性。後來發現該猜想將導致某些非物理的結果。但是在量子力學發展以後,外爾、弗拉基米爾·福克和弗里茨·倫敦實現了該思想,但作了一些修改(把縮放因子用一個複數代替,並把尺度變化變成了相位變化—一個U(1)規範對稱性),這相應於帶電荷的量子粒子其波函式受到電磁場的影響,給定了一個漂亮的解釋。這是第一個規範場論。泡利在1940年推動了該理論的傳播。
1954年,為了解決一些基本粒子物理中的巨大混亂,楊振寧和羅伯特·米爾斯引入非交換規範場論,來建構將核子綁在原子核中的強相互作用的模型。(Ronald Shaw,在阿卜杜勒·薩拉姆指導下,在他的博士論文中獨立地引入了相同的概念。)通過推廣電磁學中的規範不變性,他們試圖構造基於(非交換的)SU(2)對稱群在同位旋質子和中子對上的作用的理論,類似於U(1)群在量子電動力學的旋量場上的作用。在粒子物理中,重點在於量子化規範場論。
電磁學中的簡單的規範對稱性的例子
這稱為整體規範對稱性。電壓的絕對值不是真實的;真正影響電路的是電路組件兩端的電壓差。接地點的定義是任意的,但一旦該點確定了,則該定義必須全局的採用。
相反,如果某個對稱性可以從一點到另一點任意的定義,它是一個局域規範對稱性。
非交換幾何
非交換幾何(英語:Noncommutative geometry,簡稱NCG)為數學的分支領域,內容為非交換代數的幾何方法。“空間”的架構在局域上是由函式的非交換代數所代表。非交換代數是一種結合代數,而乘積不是交換性的,亦即
不總是等於
。更廣義地說,這是一種代數結構,其中主要二元運算之一為非交換的。拓樸學或範數等概念可以延伸到非交換幾何中。


楊-米爾斯理論
楊-米爾斯理論是一種基於SU(N)群的規範理論。在1953年,沃爾夫岡·泡利最初寫下了這類的規範理論,概括了五維的卡魯扎-克萊因理論。 但他發現到無法讓當中的規範玻色子帶有質量,所以選擇不發表他的成果。
雖然這項成果沒有正式寫成論文發表,但他在之後的演講中談論過這個理論。
1954年,楊振寧與羅伯特·米爾斯寫下了現今使用的楊-米爾斯理論,將原本可交換群的規範理論(套用的量子電動力學)拓展到不可交換群,以解釋強相互作用,因此又稱作非阿貝爾規範場論。最初這個構想並不成功。其原因在於楊-米爾斯理論的量子必須質量為零以維持規範不變性。如果其作用粒子質量為零,則其作用是長程作用力。然而實驗上沒有觀察到長程力的的作用。因此,這個理論在當時並未受到重視。一直到1960年代南部陽一郎、傑弗里·戈德斯通、喬瓦尼·喬納-拉希尼歐等人開始運用對稱性破缺的機制,從零質量粒子的理論中去得到帶質量的粒子,楊-米爾斯理論的重要性才顯現出來。
參閱
- 阿哈羅諾夫-玻姆效應
- 弱電相互作用
- 物理中的對稱性
- 量子規範理論
- 規範共變導數
- 楊-米爾斯-希格斯方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