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是2000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文號: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第135號
- 發布時間:2000-05-25
《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是2000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條例。
《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是2000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條例。【發布單位】83101【發布文號】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第135號【發布日期】2000-05-25【生效日期】2000-05-25【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
第四十四條對見義勇為群體的表彰、獎勵和保護,參照本條例相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2000年5月25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同時 廢止。
重慶市見義勇為公民評定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 申 報 第二條 個人或單位可以向見義勇為行為地區縣(自治縣)綜治辦申請確認見義勇為。...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事跡突出的公民。第三條 見義勇為...
重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分六章,共61條,從維護公共秩序、講究公共衛生、提倡文明出行、倡導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網路等14個方面進行了重點規範,同時確認每年3月為重慶文明行為促進月,集中開展文明行為宣傳、實踐活動。備案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
第五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武裝部隊和公民,均應執行本條例。第六條重慶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重慶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機構...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規範見義勇為保護和獎勵工作,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巴中、法治巴中、幸福巴中,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結合巴中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義務以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13〕第34號 《重慶市第四屆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規劃》已於2013年12月30日經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2月30日 條例...
第十五條公民因見義勇為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產生的生活補助或犧牲人員產生的喪葬費、生前撫養(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定辦理。有工作單位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督促所在單位按照工傷...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非履行職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公 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在災害事故中勇於救助的行為。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對見義勇為人員的...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個人見義勇為行為的獎勵和保護。本市公...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各種違法犯罪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第三條 《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四川省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
(四)打擊、報復、誣害見義勇為人員的。第二十一條 負有維護社會治安和搶險救災職責的人員坐視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權利遭受重大損害威脅,不予救援的,按照《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起草小組經過反覆論證,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借鑑了北京、重慶、浙江、廣東、江蘇、福建等省市的經驗和做法,幾易其稿,形成了《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共七章三十七條,規定了總則,見義勇為行為的...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宣傳報導見義勇為先進事跡以及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相關活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見義勇為的宣傳教育、志願服務、捐贈資助等活動,倡導公民科學合理實施見義勇為,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第一條 為弘揚和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扶持社會正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或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均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獎勵...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見義勇為人員,是指在法定職責之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或在排除災害事故中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表現英勇,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第四條 鼓勵公民採取必要措施制止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或排除...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本省公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參照本條例予以獎勵和保護。第三條 全社會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尊重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鼓勵成年人採取正當、有效方式見義...
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由退役軍人事務等相關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並落實相關待遇。第十六條 公民因見義勇為...
第二十八條 公民見義勇為,依照《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和本辦法沒有得到獎勵和保護的,其本人或者近親屬有權按照下列規定申訴:(一)對縣市級見義勇為工作部門不予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在確認期限內不予答覆...
第一條 為弘揚中華民族見義勇為傳統美德,匡扶社會正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公民在本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工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