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15〕2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推進我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包括文化軟體服務、建築設計服務、專業設計服務和廣告服務等)與工業製造、城市建設、商務流通、特色農業、旅遊、體育等相關產業深度融合,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市第四次黨代會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部署,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總任務,抓住國家“一路一帶”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機遇,大力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堅持統籌規劃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市場主導與政府扶持相結合、自我提升與擴大開放相結合、文化傳承與科技創新相結合,切實提高我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大力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更好地為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增效益服務,為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服務。引進和培養一批高素質人才,打造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品牌,培育建設一批國家級設計中心和集聚創意設計資源的支撐平台,形成一批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集聚區。力爭到2020年,把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培育成我市先導產業,與實體經濟全方位、深層次、寬領域的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相關產業文化含量顯著提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年產值突破1000億元,對相關產業發展貢獻度達30%以上,努力把我市打造成為長江經濟帶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重要基地,爭取進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路”。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發展水平。以創建“設計之都”為主要任務,以融合發展為引領,通過創業、創新、創意、創造,不斷提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規模和集聚輻射能力。大力發展多種類型的廣告服務,鼓勵跨媒體、跨區域的廣告內容製作和渠道代理;以市場為導向,提升多媒體、動漫遊戲等軟體開發和數字內容服務的創意水平,引導企業發展更多依靠自主創新;做強房屋建築、風景園林、室內裝飾等設計產業,不斷提升水平、拓展空間;努力培育工業設計、平面設計、珠寶設計、服裝設計、舞美設計、工藝美術設計等專業設計服務,擴大設計市場。培育設計經紀人市場,鼓勵發展各類專業化中介服務機構。推進重慶廣告產業園、北部新區國家數字出版基地、重慶工業設計走廊等成為國內領先的文化創意和設計產業聚集區。堅持保護、傳承、開發、創新相結合,將地方特色文化融入創意內容和設計理念,逐漸形成具有重慶特色的創意設計風格和差別化、多樣化的產業格局。
(二)引領製造業轉型升級。按照新型工業化戰略部署,以推進創意設計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為主要任務,將高水平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全方位融入研發設計、裝備工藝、生產過程和品牌行銷等全過程,進一步提升實用性和審美性,增加文化內涵和附加值。加強我市“6+1”製造業設計能力建設,實施設計引領轉型升級計畫。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裝備製造領域,要大力提升總體設計、系統集成、節能環保、綠色智慧型、試驗驗證、套用轉化等能力,重點將汽車、機車、軌道交通、船舶裝備等工業設計服務培育成為具有國內外領先優勢的設計產業集群。提升筆記本電腦、電子數碼設備、服裝服飾、家居用品等消費品領域的新產品設計和研發能力,加強傳統文化與現代時尚的融合,增加多樣化供給,引導消費升級。加強制造業產品廣告行銷策劃,引導從單一產品設計提升為品牌整體形象設計。鼓勵開展體驗行銷、電子商務等“四位一體”的設計體驗中心,推動“傳統製造”向“智慧型型製造、服務型製造”方向發展。
(三)加快數字內容產業發展。依託國家網際網路骨幹直聯點,抓住國家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創新試點機遇,建設寬頻中國重慶光網,建設大數據、雲計算套用基地,打造國際信息港。提高傳統產業信息化、數位化意識和水平,創新消費方式和商業模式,開發定製化產品和服務。重點發展電子圖書、數字報刊、電子書包、網路視頻、動漫遊戲、套用軟體、資料庫出版物、手機出版物等優勢產業,擴大產品出口和服務外包,培育本土品牌。加快推進數字出版雲平台建設,積極推動城市發展新區建設以數位技術為支撐的現代文化產業集聚區。深入實施三網融合,繼續拓展數位電視覆蓋面,推動智慧社區、智慧家庭建設。推動傳統新聞出版產業的數位化轉型和經營模式創新,促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引導印刷複製加工產業通過整合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提升附加值。
(四)提升人居環境質量。強化文化傳承創新,加大文物遺址和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力度,有效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和傳統風貌區。依託我市“山水城市”特有風貌,完善五大功能區域空間結構,推動建立歷史文化資源信息庫。繁榮建築設計創作,大力培育規劃設計、建築方案、風景園林的創意機構和創意人員,鼓勵設立勘察設計大師工作室,開展建築設計創意大賽活動,進一步提高設計水平。提升城市社區和農村住宅、居民點建設水平,強化創意設計,豐富文化元素,建設各具特色的美麗鄉村,提升城鄉居民宜居水平。針對山地獨特的自然生態條件,重點開展套用研究,為科學建設人居環境提供技術支撐。完善方案設計競選制度,科學設定開發強度,重視對文化內涵的審查。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升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打造雲端智慧型重慶。
(五)挖掘特色效益農業發展潛力。大力推進農業與文化、科技、生態、旅遊的融合,鼓勵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為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涉農經營主體提供多種形式的創意設計服務,延伸現代農業產業鏈、提升農產品附加值。大力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重視經營場所和農村生態景觀的創意設計,扶持特色農產品觀光園區、基地建設,提升農事節慶活動的創意策划水平,推行集農產品生產銷售、農耕文化展示、田園觀光遊覽、民俗風情體驗、農技科普教育、文化遺產傳承於一體的休閒農業發展模式。大力實施品牌農業戰略,強化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擴大農耕文化宣傳交流,建設特色農產品展覽展示園,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特色農產品行銷模式,培育農業知名品牌。
(六)促進商貿服務業提檔升級。運用創意和設計手段促進商圈、特色商業街、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超市等升級發展,引導商品零售、餐飲住宿、生活服務等業態在店面裝飾、商品陳列、形象包裝、服務手段和市場行銷上更加突出創意和設計。加強傳統飲食文化傳承和推廣,通過提升文化品位最佳化購物環境提升消費檔次。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引入“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等傳統產品,大力培育地方特色品牌。構建會展創意設計產業集群,提升策展辦展水平。完善大型專業市場功能,吸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進駐提供配套服務。引進國內行業巨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傳統商貿企業發展線上業務,重點建設電子商務集聚區和網路零售商品體驗中心。
(七)豐富旅遊產業文化內涵。大力推進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以文化提升旅遊的內涵質量,以旅遊擴大文化的傳播消費。升級提檔山水都市旅遊區、長江三峽國際黃金旅遊帶、武陵山民俗文化生態旅遊帶和渝西城郊休閒旅遊帶,提高對文化內涵挖掘打造的資金投入。加強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大力發展抗戰文化、紅岩文化等紅色旅遊,挖掘三峽文化、巴渝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旅遊,發展以工業設計體驗中心為代表的工業旅遊。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旅遊演藝精品、旅遊紀念品和節慶活動。發展內容健康的創意體驗式商店、特色餐飲和主題酒店,豐富旅遊目的地文化業態,提升感染力和吸引力。深入實施“智慧旅遊”工程,研發各類平台終端,運用新技術和創意策劃創新旅遊宣傳行銷方式。鼓勵和規範景區景點在文學影視、動漫遊戲中的植入式行銷,設立特色主題郵局,發行反映重慶風貌的紀念郵票、首日封等,開展滿足遊客偏好的精準行銷業務。
(八)拓展體育產業發展空間。鼓勵各類文化企業生產、發行、播映、銷售弘揚體育精神、倡導健康生活的文化用品,發展與體育場館、賽事轉播、體育節目和大眾傳媒緊密結合的體育廣告業務。扶持電視台、網站、報刊等開辦專業體育傳媒,傳播優質體育文化內容。引進和培育體育產業專業策劃機構,促進體育用品、體育衍生產品提高創意設計能力,促進體育活動、賽事提高創意策劃能力,增強體育產業的趣味性、觀賞性、參與性和吸引力。鼓勵利用大型體育賽事的吸引力和綜合消費功能,在賽事期間舉辦當地特色文化和文體用品展會。支持渝東南各區縣(自治縣)挖掘、開發具有民族特色的體育活動,並融入文化或旅遊節會活動中。
三、融合措施
(一)增強創新動力。繼續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工程,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研發設計機構,推動製造企業和專業設計公司創建國家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體驗中心,支持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積極創建國家級和市級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文化科技創新平台。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資助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智慧財產權申請。推動重慶聯交所智慧財產權分所、重慶市文化產權交易中心加快發展,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交易網路平台,活躍智慧財產權交易。加強智慧財產權監督執法,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依託“重慶市文化和科技創新戰略聯盟”,推行智慧財產權集群式管理,推動文化科技融合發展,促進文化科技創新跨地區交流合作。建立各類創意設計研究機構和公共服務平台,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實施文化創意和設計領域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研究成果向社會公開。
(二)強化人才培養。加大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單位申報國家和市級各類引智項目計畫,落實國家和市政府對高層次人才引進的各項優惠政策。大力推進產學研合作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積極對接,實現各類人才多向交流學習,提升相關專業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在崗教育人才培養水平。鼓勵大專院校結合自身優勢、面向市場需求開設相關設計專業,探索定向培養辦法,培育多層次、實用型創意設計人才。促進企業接納文化創意和設計相關專業在校生實習實踐,與院校共建人才實訓基地。支持建設文化創意和設計網上實訓平台,開展各類文化創意和設計職業技能鑑定。在國家和市級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工業設計大師、技能大師工作室等推薦評選中注重文化創意設計能力。依託鑑定、推薦、評選工作建立文化創意和設計人才資料庫,推薦優秀人才參加文化部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畫和各級各類人才培訓活動,並為企業尋找人才提供服務。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納入《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激勵的若干規定》(渝府發〔2012〕116號)的試點領域。
(三)培育市場主體。建立市場公平準入機制,允許不同地域、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主體平等進入我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健全市場退出機制。鼓勵以智慧財產權、品牌、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作價參與組建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鼓勵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設計機構入渝,引進最新設計理念、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設立設計研發總部或共建設計研究中心。鼓勵龍頭企業剝離設計部門,成立獨立運營的設計企業。落實《重慶市完善小微企業扶持機制實施方案》(渝府發〔2014〕36號),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實施成長型文化企業培育計畫,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優先推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原產地標記、地理標誌產品、文化企業30強、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等。
(四)促進創意設計消費。加大對本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政府採購力度,建立國有與民營企業公平參與競標的機制。探索將城市公共基礎設施設計、公益廣告、公共信息平台開發和套用軟體開發等納入政府採購範圍。提升重慶國際創意設計周及設計展、“長江杯”工業設計大賽、西部動漫節等展會的影響力。為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小微企業提供市外參展補助。出台針對民眾的電影、演出、旅遊景區等票價補貼辦法,促進文化消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舉辦創意集市,擴大創意商品消費。促進各類企業提高對文化創意和設計的重視程度。鼓勵電子商務平台開發運營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交易平台,或提供網路化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鼓勵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配套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通過市場拓展、海外收購等方式“走出去”,擴大相關領域服務外包和智慧財產權外貿交易。
(五)引導集群發展。按照五大功能區發展總要求,結合“十三五”規劃目標,規劃建設一批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的示範園區(基地)。優先推薦以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為主要業態,並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較好的聚集區申報各類文化、創意和設計園區(基地)。提高文化、創意和設計園區(基地)市場化運作水平,整合集成各類資源,策劃建設一批包括公共技術支撐、投融資服務、信息發布、資源共享、統計分析等功能在內的文化產業公共綜合服務平台,為文化企業提供非盈利性的第三方公共服務,降低文化企業的創業和運營成本,形成產業集聚和規模效應,為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創造條件,提升產業集中度和創新能力。
(六)加強金融支持。深化“政金合作”機制,為金融機構推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引導市內外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我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鼓勵金融機構根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行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推進收益權抵(質)押貸款業務,探索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利用上市、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資。支持文化擔保公司做大做強,鼓勵擔保公司為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對保險公司開展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按規定實施風險補償。加大文化創意保險產品開發力度,加強文化保險宣傳工作,適時出台文化保險財政補貼方案,提升保險服務水平。
(七)最佳化融合發展環境。組織編制《重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布局和發展空間,搞好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鼓勵以利用存量土地和改造舊工業廠房等多種方式解決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發展用地問題。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原有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清理政策性檔案,逐步廢除歧視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費,推動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油與工業同價。加快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各行業協(商、學)會、中介組織,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研究、標準制定、信息匯集等方面的優勢,打造公共技術共享平台、供需信息發布平台、人才培訓交流平台和行業自律管理平台。
(八)加大財稅支持。市級財政安排的新型工業化、農業產業化、科技創新、旅遊產業發展、信息產業發展、小微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要適當向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傾斜。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可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營改增”相關政策。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獲得的財政性資金,符合稅法及相關政策規定條件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準予扣除。企業實際發生的文化創意和設計費用,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條件,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從事藝術品、工藝美術品和設計服務的文化創意小微企業,可實行核定徵收。在校學生到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實習發生的培訓實踐費用,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組織實施
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共同參與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工作推進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指導、協調全市推進工作,發布年度工作報告。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文化委、市商委、市旅遊局、市體育局要分別牽頭制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製造業、建築業、農業、文化產業、商貿服務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融合發展的具體實施細則或行動計畫,並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支持創新、鼓勵創意和推進設計服務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各區縣(自治縣)要結合實際,配套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市統計局要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類產業統計、核算和分析。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解表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附屬檔案
重點任務分解表
序號 | 重點任務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1 | 大力發展廣告服務、軟體服務、建築設計服務和專業設計服務產業。 | 市文化委 | 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市政委、市園林局 |
2 | 推進重慶廣告產業園、北部新區國家數字出版基地、重慶工業設計走廊建設。 | 市文化委 | 市經濟信息委、市工商局 |
3 | 加強“6+1”製造業設計能力建設,實施設計引領轉型升級計畫。將汽車、機車、軌道交通、船舶裝備等工業設計服務培育成為具有國內外領先優勢的設計產業集群。提升筆記本電腦、電子數碼設備、服裝服飾、家居用品製造的設計研發能力。 | 市經濟信息委 | 各區縣(自治縣)政府 |
4 | 建設寬頻中國重慶光網,建設大數據、雲計算套用基地,打造國際信息港。 | 市經濟信息委 | 市科委 |
5 | 發展數字內容優勢產業,推動在城市發展新區建設現代文化產業集聚區。 | 市文化委 | 城市發展新區各區縣政府 |
6 | 深入實施三網融合,繼續拓展數位電視覆蓋面,推動智慧社區、智慧家庭建設。 | 市文化委 | 市科委 |
7 | 推動傳統新聞出版產業的數位化轉型和經營模式創新,促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數字出版雲平台建設;發展數字綠色印刷。 | 市文化委 | |
8 | 完善五大功能區域空間結構,推動建立歷史文化資源信息庫。 | 市文化委 | 市規劃局 |
9 | 大力培育規劃設計、建築方案、風景園林的創意機構和創意人員,鼓勵設立勘察設計大師工作室,開展建築設計創意大賽活動。 | 市城鄉建委 | 市規劃局、市園林局 |
10 | 成立山地人居環境建設技術研究中心(重慶),提升城市社區和農村住宅、居民點建設水平,建設各具特色的美麗鄉村。 | 市城鄉建委 | 各區縣(自治縣)政府 |
11 | 深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升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打造雲端智慧型重慶。 | 市規劃局 | 市科委、市市政委 |
12 | 大力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扶持特色農產品觀光園區、基地建設,提升農事節慶活動的創意策划水平,創新休閒農業發展模式。 | 市農委 | 市旅遊局 |
13 | 實施品牌農業戰略,強化農產品地理標誌認證,擴大農耕文化宣傳交流,建設特色農產品展覽展示園,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特色農產品行銷模式。 | 市農委 | |
14 | 引進國內行業巨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重點建設電子商務集聚區和網路零售商品體驗中心。 | 市商委 | 市經濟信息委 |
15 | 豐富旅遊目的地文化業態,打造旅遊演藝精品、旅遊紀念品和節慶活動。大力發展創意體驗式商店、特色餐飲和主題酒店。 | 市文化委 | 市旅遊局、市商委 |
16 | 鼓勵文化企業生產、發行、播映、銷售體育文化內容和文化用品,發展各類體育廣告業務。扶持電視台、網站、報刊等開辦專業體育傳媒。 | 市文化委 | 市體育局 |
17 | 引進和培育體育產業專業策劃機構,促進體育活動、賽事提高創意策劃能力。 | 市體育局 | |
18 | 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 市科委 | 市文化委 |
19 | 開展國家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和工業設計體驗中心創建、評選工作。 | 市經濟信息委 | |
20 | 開展國家級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文化科技創新平台創建、評選工作。 | 市科委 | |
21 | 資助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智慧財產權申請。 | 市知識產權局 | |
22 | 推動重慶聯交所智慧財產權分所、重慶市文化產權交易中心加快發展,完善智慧財產權交易網路平台。 | 市科委 | 市文化委 |
23 | 依託“重慶市文化和科技創新戰略聯盟”,推行智慧財產權集群式管理,促進文化科技創新跨地區交流合作。 | 市科委 | 市文化委 |
24 | 引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緊缺高層次人才,落實各項優惠政策。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文化委 |
25 | 推進產學研合作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積極對接。 | 市教委 | 市文化委、市科委 |
26 | 推動大專院校開設文化創意和設計相關專業,推動企業建立人才實訓基地,支持豬八戒網建設網上實訓平台。 | 市教委 | 市文化委 |
27 | 開展各類文化創意和設計職業技能鑑定,依託鑑定、推薦、評選工作建立文化創意和設計人才資料庫。 | 市人力社保局 | |
28 | 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納入《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激勵的若干規定》的試點領域。 | 市科委 | |
29 | 減少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健全市場退出機制。 | 市文化委 | 市工商局 |
30 | 引進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設計機構,設立設計研發總部或共建設計研究中心。鼓勵龍頭企業剝離設計部門,成立獨立運營的設計企業。 | 市經濟信息委 | |
31 | 研究出台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政府採購具體辦法。 | 市財政局 | 市文化委、市經濟信息委 |
32 | 研究出台電影、演出、旅遊景區等票價補貼具體辦法。 | 市財政局 | 市文化委、市旅遊局 |
33 | 舉辦重慶國際創意設計周及設計展,“長江杯”工業設計大賽、西部動漫節等展會。 | 市經濟信息委、市文化委 | |
34 | 開展國家級、市級各類文化、創意和設計園區(基地)創建、推薦、評選工作。 | 市經濟信息委、市文化委 | |
35 | 鼓勵金融機構根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行業特點創新貸款、債券、擔保、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 | 市金融辦 | 人行重慶營管部 |
36 | 組織編制《重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布局和發展空間,搞好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 | 市文化委 | 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 |
37 | 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 市財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