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產品流通工作的意見

渝府發〔2013〕2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加強農產品流通工作,是保障農產品供給、穩定物價的迫切需要,是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內在要求,是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根據《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國辦發〔2013〕5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產品流通工作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3〕26號 
渝府發〔2013〕2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加強農產品流通工作,是保障農產品供給、穩定物價的迫切需要,是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內在要求,是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根據《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國辦發〔2013〕5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家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圍繞提高流通效率、引導農業生產、方便民眾生活和保障市場供應,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產品流通鏈條,最佳化農產品市場布局,創新流通模式,強化產銷銜接,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建立高效、暢通、安全、有序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保障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全面提升農產品流通現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發揮市場作用與完善政府職能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遵循價值規律和市場規則,強化企業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和巨觀調控能力。
(二)堅持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相結合。深化農產品流通領域各項改革,進一步擴大開放,支持和鼓勵企業參與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
(三)堅持促進發展與規範管理相結合。加大對農產品流通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規範市場秩序,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既要結合當前需要,著力降低流通成本,又要注重長遠發展,建立農產品流通引導農業生產、促進消費的長效機制。
三、發展目標
到2017年,全市農產品流通體系基本完善,農產品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流通環節明顯減少,流通成本明顯降低,流通效率明顯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流通的公益性特徵更加突出。
――建成一批農產品規模化生產基地。全市11個優勢產業初具規模,“一村一品”“一鄉一業”格局基本形成,貿工農、產加銷模式廣泛推廣,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水平顯著提高,打造一批農產品品牌,培育發展500個農民合作社示範社、2000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50家影響力大、帶動能力強的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成一批區域性、規模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
――建成一批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四級農產品市場體系基本形成,冷鏈物流體系形成框架,農村流通網路更加完善。建成500億級農產品市場1個,培育一批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冷庫總規模達到70萬噸以上,冷藏運輸車達到2500輛以上;全市果蔬冷藏運輸率提高到45%,流通環節腐損率降至15%以下。
――培育一批農產品流通骨幹企業。發展一批網路覆蓋面廣、主營業務突出、品牌知名度高、行業競爭力強的大中型農產品流通企業,大力發展農村經紀人和行銷能手。培育農產品龍頭企業100個,有組織的第三方農產品銷售量占總銷售量的比重達到50%以上。
――農產品流通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創新“農超對接”等新型流通模式,廣泛套用現代交易技術、方式和模式,推進標準化建設,建立完善電子結算和信息服務系統,完善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立產銷預測預警機制,政府調控能力明顯增強。農產品規模化生產組織產銷對接率達60%以上,農產品電子商務交易額達20%以上。
四、主要任務
(一)提高農產品生產規模化組織化程度。
圍繞主導、特色農業產業,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對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的扶持力度,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推廣“農民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建設一批區域性、規模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培育一批國家和市級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編制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驗方法標準、投入品技術標準和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提高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水平。推進農產品品牌化建設,鼓勵特色農產品申請註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扶持“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及重慶名牌農產品,打造忠縣柑橘、涪陵青菜頭、秀山土雞、“石柱紅”辣椒、“潼南綠”蔬菜、城口山地雞、萬盛獼猴桃等特色農產品品牌。
(二)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
加快主城內環以內農產品批發市場整合遷建,推進雙福西部農貿城建設,打造西部地區最大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支持萬州、黔江、涪陵、合川、永川等區域性中心城市農產品二級批發市場建設,加快建設兩翼地區農產品綜合交易市場,培育潼南蔬菜、石柱辣椒、奉節臍橙、巫溪山貨、秀山特色農產品等專業市場,建成一批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特色市場和集散中心。加強社區標準化菜市場和鄉鎮規範化農貿市場管理。到2017年,初步構建起主城、區域性中心城市、其他區縣(自治縣)和鄉鎮(街道)四個層次的農產品市場體系。
(三)構建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
加快建設九龍坡白市驛主城一級綜合冷鏈物流集聚區,抓好萬州、涪陵、黔江等二級冷鏈物流節點建設,支持潼南、銅梁、武隆、忠縣、奉節、墊江等縣建設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和冷鏈物流集散中心,鼓勵和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建設產業基地小型冷凍庫。加快培育一批第三方冷鏈物流企業,支持發展農產品冷鏈運輸服務,打造長江上游地區農產品冷鏈物流中心。到2017年,基本形成主城冷鏈集散中心,渝東北、渝東南二級節點,區域性中心城市、主要農產品產地冷鏈物流集散(集配)中心,基地小型冷凍庫的四級冷鏈物流體系。
(四)健全農村流通網路體系。
充分發揮“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一網多用功能,建設農村商品配送中心,開展多種形式的商品配送。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化建設,發揮“農商通”信息機涉農信息上傳下達功能。實施“新網工程”,不斷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路體系,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到2017年,構建起農村日用品銷售、農資供應、商務信息服務、農產品收購、再生資源回收、農民生活服務“六大”農村流通網路體系,在村級建成集多功能服務於一體的商貿綜合服務中心,形成“工業品下鄉進村、農產品出村進城”的雙向流通網路。
(五)創新農產品流通模式。
推行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餐對接、農廠對接、集團消費對接、社區直銷菜店等產銷對接模式,強化農民合作社與大型連鎖超市的產銷合作關係,建設一批以超市、餐飲企業、學校食堂為主要銷售對象的農產品生產基地。積極舉辦採購會、洽談會、供需見面會等產銷對接活動,為產銷雙方搭建對接平台。到2017年,超市生鮮農產品直采率達35%以上。
(六)推廣農產品新型流通方式。
鼓勵發展網路銷售、網路訂購、競價拍賣、遠期契約等現代交易方式。鼓勵農產品龍頭企業(大型批發市場)建立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支持全球製造網、奇易網等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引導農村電子商務套用。加大展會促銷力度,辦好重慶?中國西部國際農產品交易會和農產品秋季訂貨(供貨)會,支持舉辦采果節、品果節、訂購會等農產品產地展示展銷活動。推進重慶(榮昌)生豬產品交易市場建設,建成國家級生豬產品價格形成中心、信息傳播中心、科技研發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
(七)培育農產品流通主體。
實施“名店下鄉”工程,推動大中型流通企業通過直接投資、兼併重組等方式進入農村市場。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建設銷地生鮮配送中心、產地集配中心、農產品銷售終端等流通基礎設施,提升連鎖經營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農產品流通龍頭企業、農民經紀人、專業流通大戶、農民合作組織和行業協會發展。培育農產品“行銷大王”和“行銷能手”。每年培訓農村經紀執業人員1萬人次,發展農村中介組織3000戶。
(八)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機制。
整合農業、商務、科技、供銷等網路信息資源,統一搭建農產品產銷信息化平台,建立農產品信息採集網路。完善市場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重要農產品的監測分析,及時發布農產品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建立重要農產品儲備制度,完善儲備調運機制,鞏固跨省市應急保供協作,提高應急調控能力,確保農產品價格穩定。
(九)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
逐步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充分利用物聯網、條碼技術,建設肉菜生產、包裝和跟蹤平台,推進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在潼南等蔬菜基地實施蔬菜產地準出試點,形成肉類蔬菜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信息鏈條。加快農產品流通標準體系建設,修訂完善農產品流通領域基礎通用、技術規程、管理服務、流通信息化等標準,推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標識規範化和產品品牌化。
五、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在市級特色效益農業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農產品市場體系、生鮮配送中心、冷鏈物流設施、產地集配中心等項目建設。市級物流、商貿等發展資金加大對農產品流通項目的扶持。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各區縣(自治縣)要增加財政投入,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菜市場、規範化農貿市場和社區直銷菜店。
(二)完善農產品流通環節稅收政策。全面落實免徵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積極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和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行業範圍試點,嚴格執行提高后的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政策。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土地、房產,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土地、房產,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三)保障農產品流通項目用地。優先保障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可以以土地作價入股、土地租賃等形式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對於政府投資建設的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鼓勵開闢免攤位費、場地使用費、管理費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場、流動蔬菜車等臨時交易場所和時段市場,其用地可按臨時用地管理。
(四)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水用電價格。生豬、蔬菜等生產過程中,用電價格按照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執行,需要使用水利工程原水的,其用水價格按照農業用水價格執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社區直銷菜店)、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別電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用氣與工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社區直銷菜店)用水,主城區及已簡化用水價格分類的區縣(自治縣),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在尚未簡化分類的區縣(自治縣),按照工商業用水價格中的較低標準執行。
(五)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落實免收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通行費的相關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鮮活農產品專用運輸車型。選擇奉節臍橙、涪陵榨菜、榮昌生豬等大宗鮮活農產品試行產銷聯程補貼。
(六)強化金融支持。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加強對農產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發揮各類涉農擔保機構作用,提高對農戶、農民合作社和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鼓勵發展商業性農業保險,豐富承保品種和擴大覆蓋範圍,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鮮活農產品保險產品。支持發展農產品運輸保險,探索農產品質量保險等保險產品試點。
(七)加強農產品流通領域收費管理。加強對農產品市場進場費、攤位費等收費的管理,農產品市場攤位實行實名制管理,規範經營者轉租轉包行為。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規範收費項目。對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市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準。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鄉鎮農貿市場開設區域不低於總面積的10%。
(八)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農產品流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和市供銷總社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統籌協調解決農產品流通基礎建設、重點工作推進等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委。稅務、規劃、國土、金融、交通、工商等部門和單位要給予大力支持。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對農產品流通工作的領導,採取有效措施抓好農產品流通工作。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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