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5月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3〕109號 
  • 印發時間:2013.05.06
  • 效力級別:地方工作檔案
渝府辦發〔2013〕10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與有關方面協商並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5月6日
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
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按照《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10〕36號)有關要求,以實施“彩虹引導項目”“彩虹培養項目”“彩虹溫暖項目”“彩虹幫教項目”為重點,著力解決未成年人普遍性權益問題與個案維權介入相結合、制度設計與專項行動相結合、服務一般群體發展與關注重點群體成長相結合,統籌形成工作合力,項目化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為服務未成年人成長發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一、推動彩虹引導項目,開展好兩項教育
(一)持續開展思想道德教育。
1.以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為推動,圍繞“學理論、強黨性、鑄信仰”主題,開展“我的中國夢”“勞動、創造、奮鬥”勵志教育和“三觀、三熱愛”(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熱愛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等教育實踐活動。抓住重大節慶日契機,依託“紅領巾心向黨”“紅領巾之聲”等活動品牌,開展實踐體驗活動。(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關工委、重慶廣電集團〔總台〕)
2.繼續開展“中華美德頌”主題教育讀書活動。(牽頭單位:市關工委)
3.開展“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主題活動。(牽頭單位:市文明辦)
(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1.以“六五”普法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律八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進單位、進市場)、 “關愛明天,普法先行”活動,將《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納入重要宣傳內容。組織法學專家編寫符合重慶實際的中國小法制輔助資料,開展“面對學校教職工、面對家長、面對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通過主題宣講、常識普及、體驗教育等方式,加強中小學生法律啟蒙和法律常識教育,開展“零犯罪學校創建”活動。(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關工委;配合單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團市委、市婦聯)
2.開展專項督查,推動法制教育“五落實”(計畫、課時、教材、師資、經費落實)、法制副校長、中國小教職工法制培訓考試、開學第一堂法制課等制度在中國小校全面落實。(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教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團市委)
二、實施彩虹培養項目,發揮好三項功能
(一)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功能。
1.組織開展第28屆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系列青少年科技競賽活動,做好第八屆、啟動第九屆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評選表彰活動。(牽頭單位:市科協;配合單位:市教委)
2.各中國小校在每天上午第一節課前3分鐘開展班級安全自護教育,並組織編寫涵蓋上下學途中交通、校內外活動、消防、用電、游泳、飲食、自我保護等各類安全預防的《“早安三分鐘”教育提綱》《校園安全一日兒歌》等教材,抓好安全防範教育。(牽頭單位:市教委;配合單位:市安監局)
(二)發揮青少年服務台服務功能。
1.定期組織心理諮詢師深入共青團市民學校值守“青少年服務台愛心聊天室”,舉辦青少年服務台公益大講堂。堅持青少年服務台熱線24小時人工服務,開展預約面詢,充分發揮青少年服務台官方微博服務功能。認真開展“‘輕鬆備考 青少年服務台與你同行’陽光行動”、走進市兒童福利院個案面詢等活動,在市級媒體開設青少年服務台未成年人成長引導專欄。(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
2.編寫可讀性強、通俗易懂的親職教育宣講教材,搭建“親職教育流動學校”培訓平台,對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監護人進行培訓。(牽頭單位:市婦聯;配合單位:團市委、市教委)
(三)發揮社會聯動服務功能。
1.深化未成年人安全自護教育。消防、地震、教育、共青團等部門將開展消防安全、地震避險安全演練及安全知識講座納入中國小校例行事項。(牽頭單位:市教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團市委)
2.公安、衛生、交通、安監、共青團等部門在“6·26”“12·1”“12·6”等維權日開展禁毒、防艾、交通安全等自護常識宣傳。(牽頭單位:市教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團市委)
3.繼續發布“寒暑假青少年自我保護提示”,積極聯動相關部門、高校、科研院所、社會專業機構的力量,開展專場諮詢、專題講座、模擬體驗等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活動。(牽頭單位:市教委、團市委)
三、依託彩虹溫暖項目,實施好四項工程
(一)實施校園安全保障工程。
1.鞏固和完善“六位一體”校園安全保障體系,加強校園重點部位及周邊巡邏防控,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市教委、市公安局)
2.推動學校食堂專項整治常態化,強化學校在用特種設備管理,嚴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質監局)
(二)實施社會文化環境淨化工程。
1.開展“淨網”“秋風”行動,關閉一批違法違規網站,查處一批違法違規運營商,清查利用網站、論壇、網路硬碟等傳播色情和低俗的信息,查繳侵權盜版出版物及非法報刊。(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執法總隊;配合單位:市文化廣電局、市工商局、市新聞出版局)
2.禁止在中國小校周邊200米範圍和居民住宅樓內設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依託“黑網咖”網上舉報平台和“黑網咖”舉報牌,建立高頻巡查點、校園宣傳點、村社舉報點,取締利用教育、培訓、農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層電子閱覽室等資源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的變相“黑網咖”。(牽頭單位:市文化執法總隊、市工商局)
3.充分發揮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舉報平台作用,積極受理、解決未成年人的消費申訴、投訴、舉報;嚴厲查辦侵犯未成年人消費權益的違法經營案件;指導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及網路商品經營者為未成年人設立提示專欄;認真開展消費維權進校園等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教委)
4.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及彩票的複查工作。(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商委、市體育局、市菸草專賣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三)實施公益服務體系構建工程。
1.對全市主城區中國小的規劃編制情況進行梳理並開展規劃最佳化試點工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規劃局;配合單位:市城鄉建委)
2.進一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確保全市38個區縣(自治縣)和北部新區兒童“四苗”接種率維持在98%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3.鼓勵創作一批優秀文化產品和未成年人喜愛的電視欄目,以“好書伴我行”“紅岩少年”等主題開展青少年讀書活動。在第六屆“讀書月”活動中推薦一批少兒優秀讀物,創作推廣《立德童謠》。淨化螢屏聲頻,進一步建立健全廣播影視監控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及未成年人生活、學習、健康知識等方面的宣傳。(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化廣電局、市新聞出版局;配合單位:重慶廣電集團〔總台〕)
4.著力打造未成年人綠色網路陣地。(牽頭單位:市經濟信息委)
(四)實施重點群體關愛工程。
1.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行動計畫,推廣“4+1”“代理家長”教育模式,加快鄉村學校少年宮、村(社)“留守兒童之家”建設,開展“冬日陽光·溫暖你我”公益行動,實施“陽光五重奏”“七彩開心吧”“流動少年宮”“留守兒童之家”等關愛項目。(牽頭單位:市文明辦、市教委、市科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關工委)
2.繼續開展救助管理機構等級創建工作,規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3.堅持民政救助與社會捐助相結合的原則,切實做好愛滋病患兒及貧困殘疾兒童、疾病患兒等困難未成年人的救助幫扶工作。實施國家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為1125名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配合單位:市衛生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4.繼續實施“西部青少年體育助訓關愛計畫”“‘健康重慶?體彩添彩’重慶體育‘春苗行動’”,資助貧困優秀體育苗子發展。(牽頭單位:市體育局)
5.持續開展非法使用童工、侵犯未成年工合法權益專項整治行動,建立維權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藉助彩虹幫教項目,建立五項機制
(一)推廣行知學校育人模式。
深入總結市行知高級技工學校育人模式的成功做法和經驗,並在全市推廣。整合市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市律師協會等社會資源,面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設立“彩虹基金”。加強與未教所、青少年法制學校等專業機構的配合,通過城鄉社區共青團市民學校渠道,資助家庭貧困的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到市行知高級技工學校學習知識技能,矯正行為偏差,探索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新模式。(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教委、市司法局)
(二)健全司法關愛保護機制。
1.建立“合適成年人庫”,保護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檢察院、團市委;配合單位: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未成年人條款和《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實施情況調研。(牽頭單位:市高法院、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財政局)
3.全面推動全市三級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專門機構—“莎姐工作站”建設,加強未成年人案件審判隊伍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隊伍建設,培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專業人才。(牽頭單位:市高法院、市檢察院)
4.發揮律協未成年人專委會作用,推進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三)建立維權訴求反映機制。
1.建立維權個案的受理、轉辦、督辦、反饋等制度,規範處理流程,健全維權制度化工作體系。(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未保委其他成員單位)
2.深化“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做好未成年人的訴求傾聽和輿情收集,通過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集中反映未成年人普遍性利益訴求,推動解決影響未成年人成長發展的突出問題。(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未保委其他成員單位)
(四)強化工作保障機制。
1.適時召開2013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各項工作。(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未保委其他成員單位)
2.建立健全市、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村社(社區)四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組織體系,壯大社會化志願服務隊伍,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體系。(牽頭單位:團市委、市民政局)
3.市、區縣兩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項經費增幅不低於財政收入增幅。(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4.《重慶日報》每季度安排一個專版宣傳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配合單位:團市委)
(五)加強協作聯動機制。
進一步細化明確市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任務,組織召開市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小組專題會議兩次以上。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集中整治,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局面。(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市綜治辦;配合單位:市未保委其他成員單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