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實施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號)及建設部等四部委《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建城〔2006〕288號)精神,進一步提高交通資源利用效率,緩解城市交通堵塞,方便市民出行,構建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現結合我市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實際狀況,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7〕249號 
渝辦發〔2007〕249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
重慶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6號)及建設部等四部委《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建城〔2006〕288號)精神,進一步提高交通資源利用效率,緩解城市交通堵塞,方便市民出行,構建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公共運輸體系,現結合我市城市公共運輸發展實際狀況,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重大意義
城市公共運輸是由公共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BRT)、輪渡、過江索道、扶梯等交通方式組成的公共客運交通系統,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生產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是關係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
我市土地資源稀缺,城鄉二元結構明顯,城市人口密集,城市道路缺乏,民眾收入水平總體不高,受地形限制,市民出行對公共運輸依賴性較高。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機動化加速,我市出現交通擁堵日益嚴重、城市道路趨於飽和、車輛行駛速度降低、居民出行時間延長等問題,影響了我市人民民眾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發展。解決城市交通問題,關鍵是要確立城市公共運輸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主導地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不僅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公共運輸是市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生活問題。優先發展公共運輸,不斷提高公共運輸運營質量,完善公共運輸運營服務,優先公共運輸線路配置,滿足市民民眾出行需求,可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矛盾,促進交通和諧、社會和諧。
(二)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是加快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步伐的重要措施。公共運輸不但是主城區居民的重要出行方式,同時也應滿足近、遠郊區縣居民的出行需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有利於提高區縣城鎮化水平,帶動區縣經濟社會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交通事業統籌發展。
(三)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是增強重慶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支撐。與沿海發達城市相比,我市公共運輸在承運比例、服務水平、營運效率等方面都還存在差距。優先發展與重慶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運輸,有利於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競爭力,是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精神、構建長江上游交通樞紐中心的重要措施。
(四)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重慶市作為特大型城市,人口密集、資源能源相對匱乏,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有利於引導私家車輛的健康發展,有利於減少土地占用,節約更多能源,減輕污染排放,使城市土地、能源、環境和諧發展,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二、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基本思路和目標
按照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精神,以城鄉統籌發展為定位,認真實施“一圈兩翼”戰略,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有步驟地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建設和發展,促進城區公交區域化、城鄉公交一體化,最佳化城市公共運輸功能;科學設定停靠站點,提高換乘效率,改善出行環境;強化教育培訓,提升服務質量;更新行業管理理念,深化公交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城市公交管理法制化、信息化建設,努力把城市公共運輸運營和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到2012年主城區公交分擔率由目前的32%提高到43%;區內公交線網覆蓋率由目前的70%提高到87%,平均換乘次數由目前的1.25次降到1.1次;每萬人公車擁有數由目前的10輛提高到14輛,中級以上客車比例由目前的10%提高到40%;平均出行時間不超過40分鐘;實現國有主導、多方參與、規模經營、有序競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公共運輸發展格局。
三、科學編制,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專項規劃
堅持以“公交優先”理念統領城市交通規劃。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用地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等規劃,編制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BRT)、公交汽車、出租汽車等公交方式專項規劃;修訂完善城市道路、公交樞紐、停車場站及公交線網專項規劃。形成以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統(BRT)為主體,常規公交汽車為基礎,出租汽車、輪渡、索道、扶梯為補充的和諧發展的綜合公共客運體系。要統籌規劃城市公共運輸專用路網,協調規劃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BRT)和公交汽車的停車換乘站場;優先預留、保證公交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公交規劃確定的公交場站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侵占或擅自變更用途。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各自行政區域內的公交專項規劃。
四、適度超前,完善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
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是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硬體基礎。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適度超前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城市公交場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積極拓展建設資金渠道,鼓勵和吸引各類資金投資建設城市公共運輸設施。
要加快公共運輸站場建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配置包括土地資源在內的城市公共資源,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可劃撥使用。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居住小區、開發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等重大建設項目,應將公共運輸場站建設作為項目的配套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交場站等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不予驗收。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場站等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要注重各種公共運輸方式換乘樞紐及站點的建設,理順建設管理體制,嚴格按照規劃實施,縮短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統(BRT)、公交汽車、出租汽車等公交方式之間的換乘距離和時間,方便乘客換乘。在城市主要交通幹道,必須建設港灣式停車站,配套建設站台設施併合理規劃設定出租汽車停靠站,逐步使現有占道的公交始末站能全部退道進場。要加快公共運輸專用道或公共運輸優先道路及配套交通信號系統的建設。
五、採取措施,最佳化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
城市公共運輸運營管理是實施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手段。要持續深化主城區公共運輸汽運客運營運與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行公共汽車客運線路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建立規範有序的市場進入和退出機制。最佳化現有公共汽車客運線路,適度發展城市快速公交體系。加強城市公共運輸科學的基礎性和套用性研究,推動以智慧型交通為重點的城市公共運輸行業科技進步。
切實加強城市公共運輸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公共運輸法規體系,制定地方性的規範標準和規章制度,使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實現行業管理水平的提升。要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切實加強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公共運輸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參與者的法制意識,形成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格局。
建立規範的現代公交企業制度。深化國有城市公共運輸企業改革,扶持公共運輸骨幹企業的發展,提升公共運輸企業競爭力,擴大投融資渠道,加強從業人員職工素質、安全意識和服務技能的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管理市場化、培訓考核科學化。
實行政府財政購買服務政策。從城市公共運輸是公益性事業的性質出發,落實有關財政補貼補償政策,並加快實施成人優惠卡改革工作。要根據公共運輸客運企業成本和城市居民承受能力,科學制定公交票價;同時全面推廣公交IC卡票務系統,建立健全公交票務費用結算中心。
繼續對公共運輸行業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維護費、養路費、客附費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城市公共運輸場站、車站及配套設施建設,同時對公交基礎設施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道路開挖占道費、綠地占用費。對符合現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城市公共運輸企業,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深入研究私家車迅猛發展對我市城市交通的影響。城市客流尖峰時段,在城市核心區主要幹道和交通節點,要優先保障城市公共運輸車輛的通行權;同時採用靈活多樣的市場配置手段,適當限制私家車在城市核心區域的過度使用,引導客流優先選擇城市公共運輸出行方式。
六、加強領導,確保落實優先發展政策
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立足於“一圈兩翼”城鄉經濟社會統籌發展定位,從確保城市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切實加強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理順城市公共運輸管理體制,應歸口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堅決糾正多頭管理的狀況,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全力推行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戰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作為實施城鄉統籌發展工作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抓好落實。要建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的激勵和評價機制並定期對各區縣(自治縣)、各部門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工作進行評估、檢查和監督。市政府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取得明顯成績的部門或區縣(自治縣)將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部門或區縣(自治縣)予以通報批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