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移動基站建設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移動基站建設的通知》是為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加快我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擴大信息消費,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就加快移動基站建設有關事項做出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移動基站建設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41號
  • 發布時間:2015年3月17日
渝府辦發〔2015〕4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實施“寬頻中國”戰略,加快我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擴大信息消費,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移動基站(含基站機房、電源、空調等基站配套設施及室內分布系統,下同)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根據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消費需要,2015―2017年,全市計畫新建移動基站1.45萬座,估算投資超過37億元。到2017年年底,全市移動基站平均共享率超過55%。
二、統籌做好移動基站規劃
規劃部門要將移動基站建設納入城鄉規劃,通信管理部門要將移動基站建設納入通信設施專項規劃,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有關項目業主在新建項目時同步做好移動基站的建設規劃,切實最佳化全市移動基站空間布局。
三、合力推進移動基站建設
(一)提供場所支持。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積極開放適宜的屋頂樓面或其他場所,用於移動基站建設。國土房管部門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積極支持移動基站建設單位在住宅小區開展符合規劃的移動基站(主要是樓面站)新建、改建和維護,並按政府有關定價或行業標準收取相關費用。在確保市政設施安全完好的基礎上,支持建設符合移動基站規劃和市政管理規定的通信燈桿塔、美化塔。對涉及公路、鐵路、橋樑等設施的移動基站建設,凡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交通部門要積極支持。
(二)強化用地保障。對需要用地的移動基站建設項目,國土房管部門要依法給予用地保障。有關建設單位須辦理完善相關用地手續,並依法依規實施占地補償安置。
(三)強化電力保障。電力企業應保障移動基站建設、運行的用電需要。
(四)做好環評工作。納入規劃的移動基站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市環保局負責分批集中審批,其中兩江新區範圍內的移動基站建設項目由兩江新區環保分局審批。未納入規劃的單個移動基站建設項目,由所在區縣(自治縣)環保部門審批。移動基站建成試運行期間,有關電信運營企業應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開展環境監測,並依法辦理環保驗收手續,驗收合格的移動基站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四、大力開展科普宣傳教育
通信管理部門要會同移動基站建設單位、電信運營企業等加強電磁輻射知識的科普宣傳教育。利用國家電信日、信息消費活動等時機,加大對公眾普遍關注的基站設定、電磁輻射等相關知識的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報刊、網際網路、微信、微博等各類媒體,以民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開展宣傳,消除民眾對移動基站電磁輻射的誤解,營造加快移動基站建設的良好氛圍。
五、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工作
移動基站建設涉及範圍廣、行業多,受到的制約和影響因素較多。全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強化統籌協調,及時依法解決移動基站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特別要加大對移動基站站址選擇、管道建設、電力引接、土建施工等方面的協調力度,切實維護移動基站建設、運行的良好秩序。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對移動基站建設的指導服務。移動基站建設單位應主動加強與移動基站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銜接溝通,推進移動基站建設順利開展。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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