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2月24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4〕170號
渝府辦發〔2014〕17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24日
重慶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
為加快發展城市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緩解交通壓力,促進城市配送體系建設,根據《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國發〔2014〕42號)、《商務部關於推進現代物流技術套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導意見》(商流通發〔2012〕211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完善城市配送體系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14〕57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要求。城市共同配送要圍繞城市配送體系建設,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示範帶動、梯次推進的原則,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緩解城區交通擁堵為目標,以公共配送中心等基礎設施為載體,以現代信息和物流技術為支撐,以整合最佳化物流資源為重點,加強統籌規劃、創新配送模式、培育市場主體、完善配送網路、最佳化通行管控、強化市場監督,推進城市共同配送一體化發展,著力提升城市配送標準化、信息化、智慧型化、集約化水平,加快構建布局合理、技術先進、便捷高效、綠色環保、安全有序的城市共同配送體系。
(二)建設目標。到2020年,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基本形成,城市電商物流末端共同配送點基本覆蓋,城市共同配送率(含集中配送率和統一配送率,下同)達到30%,都市功能核心區和都市功能拓展區共同配送網點覆蓋率達50%左右、其他區縣(自治縣)達到40%左右,第三方物流成為城市配送重要力量,物流費用明顯降低,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基本構建現代城市共同配送體系,為工商企業和城市居民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配送服務。
二、空間布局
加快完善和構建效率高、功能強、周轉快的三級配送物流網路體系,促進城市共同配送基礎設施資源整合、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網路最佳化。
(一)一級網路――重點物流園區分撥中心。按照物流交通一體化、城市配送共同化等要求,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和差異化發展,在都市功能拓展區的空港、團結村、果園、白市驛、珞璜、南彭、洛磧等貨運樞紐區域,合理布局重點物流園區分撥中心,貫通城市交通樞紐和對外交通節點,實現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有效銜接,搭建對接國際、承接全國、服務全市、輻射周邊的物流平台。到2020年,高標準改造建設一批具有採購集散、公共倉儲、加工分揀、全市分撥、區域配送、多式聯運、貨物中轉、信息服務等複合功能的綜合型或專業型市級物流分撥中心,引導物流設施和資源集聚集約發展,逐步實現分撥中心自動化管理、一體化配送。
(二)二級網路――公共配送中心。都市功能核心區和都市功能拓展區按照結合二環區域貨運樞紐,集聚物流園區,配送半徑適度,分片配送、錯位發展和以綜合型為主、專業型為輔的原則,布局公共配送中心;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按照結合貨運樞紐、集聚物流園區、服務轄區等要求,重點布局綜合型公共配送中心;形成承上啟下、布局合理、高效順暢的二級配送節點體系,具有公共倉儲、加工分揀、區域配送、信息管理等一體化服務功能。按照整合現有設施與新建相結合的原則,到2020年,主城區改造建設一批標準化、現代化的大型公共配送中心,其他區縣(自治縣)可集中改造建設1個綜合型現代化公共配送中心,引導生產商、供應商、零售商、物流服務商等供應鏈相關企業將貨物存儲於公共配送中心進行統一配送,促進倉配設施、配送車輛、信息系統、運營管理等合理利用和轉型升級。完善幹線運輸與城市配送的有效銜接。支持標準化改造建設存儲、轉運、停靠、卸貨等保障共同配送的基礎設施,完善標誌標線。
(三)三級網路――城市未端配送網點。原則上按照服務半徑1000米的標準,在社區、學校等合理布局物流快遞公共取送點,到2017年主城區建成1000個左右公共取送點,2020年基本實現城市全覆蓋。在城市中心商貿區、居住區、工業區、大型公共活動場地等區域規劃設定一批公共貨物裝卸點、集散點和貨車停車泊位,完善大型商場、超市等設施配送停車場地的配建標準,充分利用現有商業零售網路增強城市末端配送的裝卸、分揀、暫存等服務功能,完善由快速配送通道、主要配送通道、限制性配送通道構成的城市共同配送通道網路,滿足商業網點、商務樓宇、企業和社區居民的商品配送需求。
三、工作重點
(一)科學編制規劃。結合我市城市空間、產業布局和共同配送發展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構建三級體系,科學編制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建設規劃,促進與城市規劃、土地、交通、商業、物流等相關規劃緊密銜接。統籌主城區的規劃編制。嚴格落實規劃,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管和評估,及時公布鼓勵類、限制類物流建設項目和發展區域,引導物流項目合理布點,防止盲目和重複建設。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建設規劃出台前,引導企業在建、待建倉儲物流項目根據未來規劃方向,向物流園區集聚、向公共倉儲配送中心轉向。
(二)推廣先進配送模式。通過運力投放、通行許可、資金引導等手段,鼓勵商貿、物流等企業轉變運營模式,建立共同配送聯盟,按照“集中存儲、統一庫管、按需配送、計畫運輸”的要求,依託第三方物流企業或供應商為多個商貿企業、社區門店、市場入駐商戶等開展共同配送,重點在農產品、日用品、醫藥以及冷鏈、電子商務、快遞等行業開展分片區域共同配送,實現同業異業共同配送,加快提高城市共同配送率。鼓勵物流企業加強與供應鏈相關企業合作,形成“廠商(基地)―公共配送中心―社區門店”的垂直供應鏈,促進產配銷一體化共同配送。依託物流園區推廣貨運配送班車,整合入駐物流企業資源,開展幹線與支線結合的城區集中配送,促進城區、城際和城鄉一體化配送的有效銜接。鼓勵大型連鎖零售企業通過集中採購提高統一配送率,改變供應商分散配送到門店的模式,利用其物流系統統一配送到企業所屬門店和社會企業,向社會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積極發展越庫作業、聯合運輸、集拼運輸、帶板運輸、倉儲籠運輸、公交化配送、夜間配送等新型物流組織模式。
(三)培育市場主體。重點支持一批實力強、信譽好、品牌優的物流、商貿等企業作為城市共同配送實施主體(以下簡稱實施主體)。引導有實力的第三方大型物流企業整合小微城市配送企業和個體經營戶,鼓勵優勢第三方物流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參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強,切實提高供應鏈物流管理水平,加快培育10家左右示範帶動作用較強的大型配送龍頭企業和40家左右配送骨幹企業。鼓勵商貿企業剝離和外包物流業務,引導實施主體整合相關物流服務商、生產商(農產品基地)、供應商、零售商等企業物流資源,建立互利互惠、長期穩定的共同配送聯盟,統一作業標準和流程,促進業務融合,加快形成覆蓋廣泛的共同配送網路,提高共同配送企業的規模化和協同化水平。完善實施主體配送服務質量考核評估檔案,加強配送服務質量動態監管,建立實施主體績效評估機制,及時公布評估結果,作為政府支持共同配送項目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提升物流配送現代化水平。加強物流標準化建設,制定我市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倉儲作業、服務規範等共同配送標準,加快推進以托盤標準化為突破口的物流標準化試點,促進相關企業貫徹執行。推行供應商管理庫存(VMI)等模式,引導共同配送企業全程標準化管理,推行企業服務標準公開。推廣物流現代化裝備,促進共同配送企業全面使用射頻識別、智慧型標籤、電子訂貨、數據交換、智慧型分揀、線路最佳化、信息定位、可視化、集裝單元化等先進技術,逐步實現倉配一體化發展和立體化存儲、機械化搬運、信息化管理,提高物流裝備現代化水平,推進智慧型物流發展。加強物流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共同配送企業及相關物流節點的信息化運營水平,加快建設全市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實現物流、商貿、生產等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資源共享、數據共用、信息互通,不斷搭載各種增值服務和政府公共服務信息,促進貨源、車源和物流服務等信息的高效匹配,為各類企業提升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車輛空載率和交易成本提供有利條件。
(五)建設電商物流末端共同配送體系。支持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支持在渝北空港等地建設全市快件分撥中心,鼓勵建設服務西部地區的區域性倉儲配送中心,加快推進全市電商物流一體化共同配送。支持實施主體建設物流快遞公共配送中心,整合現有末端配送網點等資源,到2020年主城區實現物流快遞區域共同配送覆蓋率占50%左右。街道社區、物業公司等應支持城市末端配送網點建設,鼓勵實施主體整合電商企業、各類社區便民店、物業公司、街道社區公共用房、底層閒置居民房等資源,建立共同配送聯盟,按照服務半徑適度、方便快捷、不重複配置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學校等改造建設物流快遞末端配送網點,推行“網訂店取(送)”,鼓勵搭載各種便民利民的增值服務,對難以建設末端配送網點的社區可設定公共自助提貨櫃。
(六)加強城市配送市場監管。將城市共同配送車輛納入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和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促進配送車輛規範運行。建立實施主體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運力投入、退出掛鈎,引導企業優質服務、誠信經營、安全運輸,促進城市配送規範發展。加強對配送企業的日常監管,全面清理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現象。依法依規查處壟斷協定、串通定價、低價搶奪貨源、價格欺詐、哄抬價格、收寄違禁品、泄露共同配送聯盟商業機密、售賣快遞個人信息、客貨混載、無證運輸、假牌假照、非法改裝、亂停亂放、冷鏈“斷鏈”運輸等違法違規和不正當行為,著力規範城市配送市場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推進。按照市政府統籌、市級部門指導、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的要求,建立日常工作推進機制,緊緊圍繞城市共同配送開展試點、共謀發展,及時研究解決城市共同配送的重大問題,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市商委負責編制全市城市共同配送年度工作計畫,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和職責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加快推進城市共同配送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細化落實年度工作計畫,強化目標責任,務求實效。行業協會要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大力支持和促進城市共同配送。
(二)加大政策扶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全市促進物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加快研究和落實推進城市共同配送的土地、財稅、金融等具體政策措施,積極推動解決城市配送車輛通行難、停靠難、卸貨難和罰款多、收費多等問題。積極爭取各級相關扶持資金,重點對全市物流分撥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網點、區域性電商倉儲配送中心和智慧型化公共倉儲設施建設以及標準化設備推廣、先進技術套用、配送模式創新、標準配送車輛購置等方面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三)強化服務保障。根據城市道路交通承載能力和城市物流配送要求,研究制定城市共同配送通行政策,優先安排共同配送車輛運行區域、通道和時間,核定共同配送專用配送線路,制定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前提下,規範共同配送車輛臨時停靠和裝卸貨物的具體措施,完善城市配送車輛準入和退出機制,積極引導共同配送。統一共同配送車輛技術標準、外觀和標識。設計共同配送標識並在共同配送車輛、停車泊位、物流節點使用。以有利於推進城市共同配送為原則,認真開展城市配送示範車隊和動態導航技術等試點,引導共同配送企業使用符合標準的配送車型,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建設。
(四)夯實工作基礎。按照《城市配送統計指標體系及績效評估方法》(SB/T 11069―2013)等標準和有關規定,建立調查統計制度和監測體系,加強共同配送的統計和監測分析。開展多形式培訓工作,培養物流人才,提高物流管理和技術水平。積極做好穩定工作。加大對城市共同配送的宣傳力度,引導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商貿、物流等企業樹立供應鏈物流管理和共同配送理念,積極參與和支持建設高效快捷的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形成企業參與、社會支持、共推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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