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物價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投訴舉報、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度,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鄭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堅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為主線,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體制機制建設,規範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有效配合了我局價格調控、價格監測、價格監督和價格服務等中心工作,充分發揮了物價管理在促進發展、調整結構、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有力促進了法治、責任、服務型機關的建設。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做到了信息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畫、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為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的水平,不斷提高工作質量,我局對《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鄭州市物價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鄭州市物價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鄭州市物價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細則》、《鄭州市物價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實施細則》、《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細則》、《鄭州市物價局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等規章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完善,明確了信息公開的目標、任務和工作機制,分解細化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職責和要求,做到責任、任務、措施三落實,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的進行。三是重視學習培訓。為更好地增強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幹部職工理論學習體系,制定學習計畫,明確學習內容,突出學習重點;定期召開經驗交流會,開展經驗交流,進行實例分析;積極參加市政府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了解掌握上級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政策要求,並學習其他局委的先進經驗和好的做法,達到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的目的。四、狠抓貫徹落實。2012年,我局設計更新了入口網站和電子觸控螢幕,升級改造了價格舉報服務熱線,完善了鄭州市場價格監測周報、月報制度,繼續辦好《鄭州價格》月刊,為方便領導決策,方便民眾了解查詢政府信息,掌握市場價格動態提供了堅實平台,充分發揮了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2012年我局共辦理政府信息公開20708餘條(件),其中主動公開20698條,包含五大類:1、機構職能類信息15條,2、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53條,3、規劃計畫類信息150條,4、行政許可類信息210條,5、其他類信息20070餘條。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0件。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鄭州市物價局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依據我局制定下發的《鄭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內容涵蓋了物價部門應主動公開的機構職能、行政決策、法規政策、行政職權、行政執法、社會服務,以及其他工作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同時,按照《條例》規定,結合自身特點,通過入口網站、價格舉報服務熱線、辦事大廳、新聞媒體、宣傳冊頁等方式,多渠道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鄭州市物價局深入貫徹實施《條例》,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繼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機制建設。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份,均按相關規定和政策辦理回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按時辦結率達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費用。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投訴舉報、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情況
   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投訴舉報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情況
   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沒有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鄭州市物價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應訴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政府、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規定的學習研究不夠深入,對有關條文的理解把握還不夠準確。
  二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處理流程還有待於進一步梳理、最佳化。
  三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欄目設定需要進一步改進,公開的內容需要進一步充實,及時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公開的渠道還需要進一步豐富。
  2012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績,但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離人民民眾的期望還有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採取針對性措施,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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