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文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鄭州市文物局編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概述
(一)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鄭州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任偉親自擔任,每一件依申請公開信息都必須由任偉局長親自審簽。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由主管辦公室的領導主管,辦公室具體負責,各相關處室、二級機構在辦公室統一協調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專門抽調二名工作人員兼職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制度,規範信息公開。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制度就有10項。在核發各類政府信息時堅持依法規範操作,按要求明確信息公開方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進行。
(三)搭建平台,拓寬互動渠道。利用入口網站建立信息發布主要平台,確保網站信息及時更新。公眾可以從局網站查閱和下載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也可以通過網站互動,諮詢了解政策法規、項目審批、工程建設等信息。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情況
   2015年,我局在鄭州文物網主動公開政務信息550餘條。通過網站互動,接受各類諮詢,由專人每日負責查看和回復,做到來信有問必答。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文博工作的方方面面,像文保單位名錄、博物館名錄、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府信息的公開,既滿足了我市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切身利益而產生的對文博工作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對我局全面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開形式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政府網站、信息查閱點、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政務微博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3件,辦結3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與城中村改造、城鎮化建設有關。
四、收費情況
  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不收費。
五、諮詢情況
  2015年,我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20條。電話諮詢15條,占總數的75%,網路諮詢5條,占總數的25%。
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針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0件,行政訴訟0件。
七、存在的問題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有明顯提升,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等。
八、2016年工作計畫
  一是加大制度建設,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規範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套制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程式,逐步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系統化。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常管理。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高標準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和渠道,抓好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信息、文物保護工程招投標信息、文物執法信息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建設。結合市政府網站集群建設,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大系統平台的對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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