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文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特編制鄭州市文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8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鄭州市文物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全市重點項目和公眾關切事項,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不斷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
1.加強組織建設和領導。經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明確黨組副書記郭磊同志分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分工,並對外公布。明確規定各處室確定一名同志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局辦公室負責對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落實。
2.制定和完善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對信息公開流程、保密審核以及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以制度形式確定下來。領導小組年初確定年度工作要點,研究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將任務細化分解,明確信息公開的內容、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做到及時辦理,有效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深入推進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為進一步增強政府部門財政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我局積極推進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按期完成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並保證公開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2.積極推進重點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公開。今年,對商都文化片區建設、古滎大運河文化片區建設、“生態保遺”工程等文物保護工程、保護規劃、方案編制等情況進行公開。
3.全面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上網公開制度。在政府網站集中展示並動態更新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推進行政審批受理情況、審批過程、審批結果的公示,實現與省市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做到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通過政府網站、“信用鄭州”網站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涉及企業的相關信息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今年,公開行政執法信息12條,其中1件涉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同步報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4.及時公開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按要求對部門規範性檔案開展清理工作,繼續有效檔案9件,失效檔案1件,廢止檔案3件,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網對社會公布。
5.進一步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2017年,涉及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檔案主要有3個:《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7年生態保遺工程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鄭政文〔2017〕20號)。《鄭州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鄭政文〔2017〕49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非國有博物館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2017〕39號)。針對三個檔案,我局採取政策問答、線上訪談、媒體專訪、答記者問、發表文章等形式開展了政策檔案解讀工作。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
進一步加強網站局長信箱、諮詢投訴等線上留言欄目的辦理質量和時效。2017年回復各類網路問政30餘條。對重要的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的熱點問題,認真研判,及時辦理,主動回應。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今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4件,均按時回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無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沒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
1.政府信息公開內部環節仍需最佳化。政府信息從產生到共享公開要經過一系列環節,目前,環節與環節之間銜接還不夠順暢,影響政府信息的流通。
2.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仍需進一步豐富。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在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同時,努力做到公開方式的靈活多樣。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局將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切實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工作,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正面引導輿論,使主流聲音和權威準確的政務信息在網路領域和公共信息傳播體系中廣泛傳播。建設服務型、陽光型政府部門,有效拉近政府與民眾之間的距離,讓民眾更加及時地了解政府作為。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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