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扶持辦法

《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扶持辦法》於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扶持辦法
  • 設立機構:鄭州市人民政府
《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扶持辦法》提出,鄭州市人民政府設立“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資金”,同時,按照國家文物局制定的《博物館評估標準》,《辦法》將對被評估確定等級的國有行業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給予獎勵,一級博物館獎勵100萬元/年,二級博物館獎勵50萬元/年,三級博物館獎勵30萬元/年。
《辦法》明確鼓勵發展和扶持填補鄭州市博物館門類空白和體現行業特性、地方文化特點,以及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相關的專題性博物館,鼓勵在省級及以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設立鄉土文化類、民俗類、生態類等特色博物館,鼓勵與生態保遺工程相結合,建設控制體量適當、風貌協調的專題博物館,提升遺址生態公園的文化內涵。
據了解,《辦法》是鄭州市繼《鄭州市博物館事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出台後,該市又一個關於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政府檔案。今年5月公布的《方案》中提出,鄭州市力爭在3年的時間裡新增百家博物館,國有(行業)博物館和非國有博物館均要達到50家以上,實現市域內每10萬人擁有1家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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