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指導開發行業管理和小區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位置:郟縣
  • 職務: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指導開發行業管理和小區建設。
(二)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築市場準入清出、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擬定全縣工程施工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工程諮詢、市政公用行業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參與全縣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設前期工作;組織管理全縣重點工程建設,負責監管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擬定適合縣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的綜合配套政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建立全縣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標準、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全縣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經濟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全縣工程造價信息。
(五)負責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指導全縣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及物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縣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縣管市政設施的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區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和城建監察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城市建設政策、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計畫、安排;擬定全縣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風景名勝區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七)負責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全縣小城鎮、村莊基礎設施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全縣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建設,指導全縣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擬定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全縣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全縣建築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工作。
(九)負責推進全縣建築行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縣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推進城鎮減排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十)代理政府行使和管理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中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維護裝修裝飾行業市場秩序。貫徹裝飾裝修行業政策、法規,維護市場秩序。監管室內裝修、建設裝飾工程招投標,安全、定額、質量和驗收,外地進郟和外出施工許可證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管理,並組織實施;承辦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修訂、報批工作;負責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參與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縣審批核准的建設項目的選址;指導和管理城鎮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的協調、服務、監督、管理。
(十四)對本縣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房地產業進行執法監察,規範參建各方市場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建設工程,對違法事實進行行政處罰。
(十五)管好用好城市建設資金,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對政府統籌安排用於城市建設的資金或受政府委託代征的各項城市資金在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下,負責提出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六)管理全縣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發展縣外市場和綜合合作。
制定建設領域各行業人才培育規劃,指導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七)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鬍曉恆: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政軍:協助局長做好日常工作。負責日常事務管理、行政綜合樓、財務審計、老乾、工會、團委、婦聯、計生、統計、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工程定額造價管理、工程定額預算審查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延傑: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訪、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各類行政執法處理、市政管理、污水處理費徵收、勘察設計管理、行政審批管理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小偉:負責城鄉環境衛生、垃圾處理、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管理等工作。
黨組成員張新豪:負責直屬機關黨委、紀委;紀檢監察等工作,協助張政軍同志做好黨務、老乾、工會、團委、婦聯、計生等工作。
黨組成員李永生:負責上級公共事業管理工作協調、新型材料的推廣套用和管理、城區路燈管理、城市防汛、護城河維護管理及第一、第二污水處理廠的運行及管理等工作。
主任科員、房管局局長王青見:負責房管局全面工作。
主任科員、園林局局長孫中玉:負責園林局全面工作。
園林局支部書記林旭輝:負責協助孫中玉抓好園林局工作;協助張延傑同志做好行政審批管理工作。
『聯繫方式』
地址:郟縣紫雲路與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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