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本單位是息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定住房保障、廉租住房規劃及分配辦法,負責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住房保障工作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程的實施和監督。
二、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制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城鎮體系規劃,負責縣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上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築施工、建設監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並指導落實,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市出省出國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承擔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和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負責組織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參與全縣重點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的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建築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縣工程建設標準,指導監督國家和上級制定的各類工程概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和勞動定額在全縣的貫徹實施以及糾紛仲裁;負責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信息發布以及諮詢工作;按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工程定額、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負責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七、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制定的建築節能和牆改政策,負責推廣套用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工作,履行建築節能和牆改職責。
八、負責建築業的資質管理,上報核發建築企業資質、安全生產和開工報告的審批,指導協調建設行業企業制度改革。
九、制定和實施建築行業人才培訓計畫,科技發展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指導推進行業科技進步工作;指導和協調建設領域各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教育。
十、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城市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會同文物部門對歷史文化古蹟進行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制定全縣城市供排水、供熱、供氣管網、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建設規劃;管理全縣城市建設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監察,依法管理城市。負責對建築市場、工程質量等實施監督、監察、檢查與管理;協同有關部門,依法直接查處重大建設違規違法案件;對城市建設執法監察實行行業管理。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小城鎮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新農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推進城鎮化建設進程。
十三、負責全縣城鎮建設、城市道路建設、工業及民用建築工程的審批、抗震設防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24日,被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評為“信陽市2019年度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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