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峰峰礦區發展和改革局

邯鄲市峰峰礦區發展和改革局

邯鄲市峰峰礦區發展和改革局(簡稱區發改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峰峰礦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峰峰礦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邯辦文〔2019〕16號),區發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峰峰礦區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Handan Fengfeng mining area 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

職能調整

中共邯鄲市峰峰礦區區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委財經辦)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財經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區委財經辦秘書組,負責處理區委財經辦日常事務。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財經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財經辦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制定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巨觀調控政策,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調節政策,牽頭研究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由區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貫徹落實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落實國家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政策,推動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全區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推動重點建設項目。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六)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七)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動實施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區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區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九)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節能監察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推進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組織擬訂推進軍民融合發展年度工作計畫、建立落實工作機制,協調推進區內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計畫有機銜接。
(十三)承擔區委財經委員會、區重點建設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四)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區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
(十五)落實國家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全區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負責糧食、食糖、食鹽等物資管理工作,監測區內糧食、食糖、食鹽等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區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建議,組織實施區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十七)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承儲企業以及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責任。
(十八)負責區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九)負責對區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其他部門管理的物資儲備進行監督指導。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貫徹國家、省、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開展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一)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二)組織實施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煤質燃料和生物質液體等燃料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二十三)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二十四)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二十五)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二十六)監管油氣、新能源市場運行,規範能源市場秩序。監管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參與電力市場的監管。
(二十七)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
(二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一)強化制定區級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區級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區級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二)完善經濟調節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經濟調節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
(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區級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建立企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確保省級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職責分工

(一)與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完善全區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二)與區應急管理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年度計畫和動用指令具體組織調出、運送。
(三)與區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職責分工
區級儲備糧承儲企業落實區級儲備糧計畫,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承儲的區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主體責任。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企業承儲的區級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