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峰峰礦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峰峰礦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邯辦文〔2019〕16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Handan Fengfeng mining area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三)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維護消費者權益;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五)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峰峰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九)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組織制定區級地方標準,承擔區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負責推進全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四)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協調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十五)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六)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區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全區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七)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代辦工作任務。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十八)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以及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檢查制度,依照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環節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並對重大安全違法案件進行稽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中藥材地方標準,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照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全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完善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公布重大安全信息。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一)負責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省內市內提高區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大幅壓減,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相關政策,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品牌服務機構,改善服務質量。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強化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加快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六)促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強化京津冀執法協作,促進京津冀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推進京津冀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建設,促進京津智慧財產權在峰峰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培育,促進京津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向峰峰轉移。

職責分工

(一)與區公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省、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制定、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區商務局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五)與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是區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區食鹽專營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依法不屬於本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涉嫌行為,應當及時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兩部門通過政務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制度。

辦公地址

峰峰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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