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遼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遼源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預案。

遼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依據
  1.2 適用範圍
  1.3 工作原則
  1.4 事件分類
  1.5 事件分級與分級應對
  1.6 回響分級
  1.7 應急預案體系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組織指揮機構
  2.2 縣區及縣區以下組織指揮機構
  2.3 專家組
  3 風險防控與監測預警
  3.1 風險防控
  3.2 監測預警
  4 應急回響
  4.1 信息報告
  4.2 先期處置
  4.3 指揮協調
  4.4 處置措施
  4.5 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4.6 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2 恢復重建
  5.3 調查與評估
  6 支持與保障
  6.1 人力資源
  6.2 財力支持
  6.3 物資裝備
  6.4 科技支撐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規劃與編制
  7.2 預案審批與銜接
  7.3 預案演練
  7.4 預案評估與修訂
  8 附則
  8.1 宣傳和培訓
  8.2 責任與獎懲
  8.3 實施與監管
  8.4 預案解釋部門
  8.5 預案實施時間
  9 附屬檔案
  1 總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防控全局性系統性風險,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平安遼源”建設。
  1.1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思想,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吉政發〔2021〕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遼源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綱,是市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用於指導全市突發事件的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以及恢復與重建等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加強風險防範和應急準備,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提升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加強民眾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風險、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應急管理部門加強統籌協調,行業(領域)部門強化分類管理、源頭防控、協同應對,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切實履行突發事件防範與應急處置職責。積極發揮應急議事協調機構的協調聯動作用,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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