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政府網站)

遼寧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政府網站)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遼寧省政府網站(www.ln.gov.cn),也稱遼寧省政府入口網站,是遼寧省政府的入口網站,是遼寧省政府的政務公開平台、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遼寧省政府入口網站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建設和管理,1999年11月開通,2007年10月15日改版運行,遼寧省各市政府網站、省政府各部門網站是遼寧省政府入口網站的子網站。

基本介紹

  • 網站名稱:遼寧省人民政府
  • 別名:遼寧省政府入口網站
  • 總部地點:瀋陽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9號 
  • 上線時間:1999年11月9日 
  • 主辦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網站類型:政府入口網站
  • ICP備案號:遼ICP備05023109號 
  • 英文:People's Government of LiaoNing Province
網站簡介,主要連結,政府網站規定,

網站簡介

遼寧省政府網站是遼寧省政府的政務公開平台、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遼寧省各市政府網站、省政府各部門網站是遼寧省政府入口網站的子網站。
遼寧省政府網站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建設和管理。1999年11月開通,2007年10月15日改版運行。現主要設有《要聞動態》《政務公開》《辦事服務》《互動交流》《數據發布》《省情概況》6個頻道,53個二級欄目。

主要連結

中央政府入口網站、國家部委、新聞媒體和遼寧省各政府網站,其中:遼寧省各政府網站包括省人大、省政協、遼寧紀檢監察網、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直部門;各市縣(區)、省(區市)政府等。

政府網站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把政府網站辦成政務公開的重要視窗和建設服務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104號)、《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網站是指我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網際網路上建立的面向社會和公眾發布政務信息、提供線上辦事和公益服務、進行互動交流的平台。
第三條 政府網站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社會和公眾為中心的理念,著力突出政務特色,堅持統籌規劃、協同建設、分級管理,為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服務。
第四條 遼寧省人民政府網站是全省政府網站的入口網站(以下簡稱省政府入口網站),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網站是省政府入口網站的子網站,承擔對省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的任務。
第五條 省政府入口網站及省政府各部門網站就全省重大問題進行政府信息發布,提供相關內容的線上辦事和公益服務,開展與公眾互動交流。
第六條 各市政府網站作為本地區政府入口網站,其政府部門網站和各縣(市、區)政府網站是子網站。要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搭建與公眾互動交流平台,著重為公眾和企業提供線上辦事服務、公益性服務。
第七條 省、市政府入口網站須與其子網站做好連結,通過相應的技術規範,實現資源共享、協同共建和整體聯動。
第八條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網站建設,改進網站展示形式,提高技術保障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第九條 省政府投資建設省政府入口網站平台,通過採取可兼容、可交換的數據格式和技術標準,整合部門網站。對尚未建設網站的省政府部門,由省政府入口網站設立分站;對運行維護有困難的部門網站,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對能夠獨立運行的部門網站,以智慧型化連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十條 省政府辦公廳是省政府入口網站建設與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全省政府網站建設總體規劃和方案,指導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的網站建設,制定全省政府網站建設技術體系和信息標準,建立政府網站內容保障機制和績效考評機制,落實省政府入口網站運行維護的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 各市政府辦公廳(室)是各市政府入口網站建設與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確定一名主管領導負責。省政府部門網站由各部門確定主管機構和負責人。各政府網站承辦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和技術實力,並選配熟悉本地區、本部門業務、技術水平較高的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 政府網站運行所需的線路租用費,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費和伺服器、網路設備的運行維護費等要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財務管理體制。對其中的線路租用費、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費由省政府辦公廳專項申報,財政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通過委託管理、服務外包等多元化的技術保障工作機制,做好日常巡檢和即時監測,確保網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頁面正常瀏覽、辦事和互動平台暢通有效。
第十四條 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要求,在省政府入口網站上及時更新、發布下列信息:
(一)概況概覽、機構設定、領導簡介;
(二)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國民經濟統計數據、重大工作部署;
(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以及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四)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人事任免;
(五)網上直播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出席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涉及面廣的新聞發布會、聽證會;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以及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實施情況;
(七)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以及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九)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十)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十五條 政府信息採集以報送為主,以網上抓取、網站連結、欄目共建為輔。
(一)信息報送: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按照省政府入口網站所設欄目要求,通過網站管理系統向省政府入口網站管理後台或相應欄目報送信息;各市政府辦公廳(室)、省政府各部門辦公室負責協調信息報送及報送信息的審核把關工作。
(二)網上抓取:由省政府入口網站專職采編人員負責,通過技術手段定時從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網站上採集應當在省政府入口網站上公開的信息,並導入相應欄目。
(三)網站連結:通過主頁連結和欄目連結,將子網站的主頁或重要欄目及其內容與省政府入口網站主頁或相應欄目直接連結。
(四)欄目共建:對於熱點專題和內容相對獨立的欄目,由省政府辦公廳提出要求,或與有關部門協商後提出要求,由一個或幾個部門共同對欄目內容進行維護。
第十六條 網站運行管理機構和欄目責任單位應當對信息上網進行嚴格審查,下列信息不得在政府網站上發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活動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開的經濟、科技、社會等信息;
(四)未經議決的行政管理事項(公開徵集意見的除外);
(五)政府的內部事務或非重要的日常性活動信息;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十七條 省政府入口網站的信息由省政府網站編輯機構統一發布;合作共建的欄目信息經授權由合作單位發布。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切實保證政府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全面性、針對性和準確性。
第十八條 省政府入口網站是省政府實施網上辦事的總平台。各子網站在提供線上辦事服務時,須向省政府入口網站提供一體化服務或數據共享。
第十九條 省政府入口網站設立行政許可項目線上辦理頻道,建立面向社會和公眾服務的網上辦事系統。省直各行政許可主體要利用該系統公布行政許可項目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載、業務諮詢和辦理指南,實現線上申請受理、狀態查詢和結果反饋。
第二十條 根據公眾、企業等服務對象需求,編制業務流程,整合辦事項目,推行“一點受理、抄告相關、並聯審批、限時反饋”、“前台一口受理、後台協同辦理”等線上辦理模式。
第二十一條 按照“網站受理、後台辦理、網站反饋”的模式,通過辦事指南和頁面連結提供“一站式”服務入口,逐步把行政許可項目線上辦理頻道辦成網上辦事大廳。
第二十二條 開發利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益性信息資源,提供各類便民服務。
第二十三條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整合相關資源,向農民提供科技知識、氣象信息、農產品和農資市場信息、災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務。
第二十四條 按照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要求,提供商貿活動方面的公共服務。
第二十五條 創新政府與公眾溝通交流的新渠道、新方式,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逐步開通線上訪談、熱點解答、網上諮詢等欄目。
第二十六條 開通政府領導信箱,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並適時開通留言板功能。
第二十七條 圍繞政府重要決策和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開展網上調查、網上聽證、網上評議等工作,徵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第二十八條 科學布局、合理設計網站頁面。頁面層次要合理規劃、重點突出,欄目劃分清晰準確,避免產生歧義。
第二十九條 首頁顯著位置應標註本行政機關的合法名稱。根據需要可設計網站標誌圖案。
第三十條 網站的英文域名以“.gov.cn”結尾,中文域名以“.cn”結尾,並與本行政機關的合法名稱或簡稱相對應。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網站域名格式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全省政府網站通用網址保護及註冊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06〕28號)進行規範。
第三十一條 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列出“部門網站、上級或下級政府網站”連結區。建立連結時,可以採用下拉選單、地圖圖形連結等多種形式。
第三十二條 網站默認文版為簡體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網站可編制少數民族文字版。為進一步擴大網站的影響,有條件的網站可編制繁體中文和外文版。
第三十三條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樹立網站安全意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和各項管理制度,形成多層次的完備的安全責任體系。
第三十四條 加強安全技術和手段的套用,完善安全基礎設施,制定完備的安全策略和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網路攻擊、病毒入侵、系統故障等風險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及時解決突發情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