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是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規範生育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遵義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是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規範生育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
《遵義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是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規範生育保險管理制定的辦法。遵義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生育保險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規範生育保險管理,根據《中華人...
第九條 生育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並實行預算管理,執行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第三章 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第十一條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
給生育女職工或生育保險基金造成損失的,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可視不同情況對其進行警告、限期改正或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定點資格;造成生育保險基金流失的,應全部追回;給參保人員...
根據《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各縣(市)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在該轄區內履行相應的職責。紅花崗區、遵義經濟技術開發區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在市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的具體指導下...
1994年12月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本辦法適用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級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各地要按照國家政策辦事,不能自定門檻。政策 異地分娩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中文名 貴陽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貴陽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 依據法規 《中華人民...
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
1994年12月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本辦法適用城鎮企業及其職工。生育保險按屬地原則組織,生育保險費用實行社會統籌。二、生育保險異地分娩規定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用人單位填報《生育保險異地...
國家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要求為:(1)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畫生育手術;(2)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職工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自《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遵府發〔2007〕2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遵府辦發〔2007〕152號)實施以來,在各級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下,全市城鎮...
為貫徹執行《安順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方案》(安府辦發[2005]150號)(以下簡稱《方案》),制定本細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市、縣(區)屬單位,在本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中央、省屬駐安單位,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
我市範圍內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機構。第八條 參保城鎮居民因病需要住院的,應持《遵義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和IC卡,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在不同等級的定點醫院住院,參保居民需自付不同...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逐步調整到江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規定的待遇標準;生育保險待遇逐步調整到《江西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的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標準執行。在省本級參保後,參保單位待遇按以下...
《金昌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請認真組織實施。市 長:鄭玉生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勞動 生育保險 辦法 分送:永昌縣、金川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市委,市人大...
1、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畫生育手術。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責任範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女職工生育費、工傷醫療費按原開支渠道解決。第一條 根據《道真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全縣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職工為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關於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市(州、地)級統籌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發〔2010〕42號),制定《畢節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該《辦法...
第一條 根據《黔西南州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州府辦發〔2007〕206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本州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生育保險...
《本溪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業經2008年9月8日本溪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第一條 為維護城鎮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城鎮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安徽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規定》、《安徽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規定》和《巢湖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酒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是酒泉市人民政府於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發布的辦法。政府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酒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駐酒各單位:《...
《六盤水市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暫行)》是2005年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規章。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勞動者在生育和施行計畫生育手術時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保障需要,均衡生育和避孕節育措施費用負擔,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94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宿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已經2011年9月15日市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10月17日實行。頒布時間 宿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州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由宿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10月17日頒布。通知內容 ...
攀枝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倡晚婚晚育和實行計畫生育,促進婦女就業,均衡生育和避孕節育措施費用負擔,根據有關生育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是2007年唐山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城鎮職工計畫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
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工作制度及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資料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