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論證的四重格是指英國黑爾關於道德抉擇的具體方法。指在作出道德抉擇時,必須全面考慮四個方面的因素,即問題的事實、可普遍化原則、意向和想像力的運用。例如,關於種族歧視的倫理問題,可以從這四個方面來進行論證(1)事實:是否有科學證據表明屬於不同種族的人在生理或能力上有基本差異。(2)可普遍化原則。假定某個人主張其他種族的一切應當和他的種族的人受不同的待遇,他是否認識到,倘使他自己是其他種族的一員,這條規定能否適用於自己。(3)基於這種可普遍化原則,如果他的意向仍不改變,那么他是否願意受到他希望少數種族的人所受到的那種待遇.(4)想像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德論證四重格
- 類型:倫理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