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由於信息資源的局限,對農產品市場開展有效指導和調控尚存在較大的難度,相對於加強農產品市場動態監測、服務和調控的需求來說,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和處理方法至少存在三個致命的缺陷,首先是信息內容不全面、內涵不清晰,難以表述農產品信息的內涵和實質,造成了諸如品種、質量、產地、批量等重要信息的遺漏,在信息分析時又籠統的採用平均的方法將很多本來代表不同含義的信息混合到一起,造成了較大的誤差;第二,不同的信息採集部門和環節沒有統一的標準和格式,導致不同來源乃至不同時間的各種信息之間不具有可比性,難以高效利用多部門、多環節採集的信息,降低了農產品市場信息分析的網路化程度和覆蓋面,削弱了套用信息分析預警來指導農產品市場調控的基礎,增加了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和調控的難度;第三,由於信息採集人員對採集方法和技術掌握的不同,信息錯誤、偏差經常出現,採集的信息質量難以控制,容易引起誤解。
信息標準規範的缺乏導致了各個部門信息資源重複開發,共享程度低,農產品信息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難以適應提高農產品市場信息監測預警的要求。保障農產品市場穩定迫切需要提高信息分析預警能力,迫切需要提高農產品市場信息資源的支撐能力。迫切需要利用新的思路和理念,突破部門割裂、產銷脫節的農產品信息採集和處理的格局,提高農產品信息的利用效率。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
編制進程
2016年1月4日,國家標準計畫《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20154058-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在該標準編制過程中,課題組通過對北京、上海、鄭州、煙臺、廈門、內蒙古、河北等主要農產品產區和銷地的實地調研,訪問了超過百人的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員,召開了多次由糧油、蔬菜、水果、畜牧、水產、信息、經濟、標準化、行政管理等專家組成的專家諮詢和論證會,經過反覆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了標準草案。
2016年6月24日,起草組在北京召開了標準起草專家諮詢會,對標準的起草要求、重點內容和注意事項進行了研討和諮詢,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重新行了調研和查證,並將結果在標準草案中體現。
2016年10月13日,起草組在北京召開了標準專家論證會,來自科研院所、市場管理部門、批發市場、信息採集員等方面的專家10餘人參加研討。與會專家就信息採集的內容、必選項和可選項的確定、值域範圍、信息編碼等方面的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經過專家的研究討論認為,信息採集的內容、必選項和可選項的確定等方面的內容與市場信息採集需求和實際情況相符,不需要較大的調整。對信息的值域範圍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增加指標的解釋。對交易量和和供應量的編碼方式進行了調整,在滿足需求的情況下進一步簡化了編碼複雜度。
2018年9月1日,國家標準《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實施。
國家標準《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主要起草人:許世衛、李哲敏、張永恩、楊麗、李乾瓊、徐偉平、高利偉、王東傑、王盛威、殷瑞鋒、李志強、張超、喻聞、于海鵬、劉佳佳、王禹、李慧媛。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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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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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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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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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採集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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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採集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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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表達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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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質量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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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規定了農產品市場信息的採集內容、採集方法、表達方法和質量控制等要求。《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適用於以農產品市場信息監測、分析、預警、發布等為目的的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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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114 縣級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 | GB/T 17710 信息技術—安全技術—校驗字元系統 |
NY/T 2137 農產品市場信息分類與計算機編碼 | |
參考資料:
《農產品市場信息採集與質量控制規範》(GB/T 35873-2018)有助於加強對農產品市場監測、服務和調控,有助於加強對農產品市場信息的全面、準確、及時的獲取和分析能力。有利於根據農產品本質屬性、流通環節、價格因素等屬性,結合農產品市場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的需求和不同維度的農產品信息資源屬性特點,建立採集規範、內容豐富、內涵統一、普遍適用的農產品信息規範;突破部門割裂、產銷脫節、品種及區域協調性差的農產品信息採集和處理的格局,提高農產品信息的利用效率,開創農產品市場信息規範表達的思路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