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金的概念
農業資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狹義的農業資金是指社會各投資主體投入農業的各種
貨幣資金。
廣義的農業資金是指國家、個人或社會其他部門投入農業領域的各種貨幣資金、實質資本和無形資產,以及在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總和。廣義的農業資金實際上就是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的各種財物和資源的總和,並且總是以一定的貨幣、財產或其他權利的形式存在。在既定的農業資金條件下,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根據技術條件和各種資金要素的相對價格,以成本最小或
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選擇最優的
生產要素和產品組合進行生產。在所有的資金形式中,最重要的是
貨幣資金。在
市場經濟中,貨幣資金高
流動性的特點可以使其很容易地轉化為任何其他形式的資金,因此,貨幣資金成為農業資金研究的重點。
廣義的農業資金實際上已經涉及到農業管理的全過程,而目前制約農業發展最關鍵的資金問題是狹義農業資金的投入問題。
農業資金的特殊性
農業資金涉及的範圍很廣,對農業資金概念的理解必須抓住農業資金的本質特徵。農業資金除了有一般資金的特徵(
流動性、多功能性、
收益性)外,還包括以下特殊性。
農業資金的低收益性
農業作為一個傳統產業部門在現代經濟中已處於一個相對劣勢的地位。對農業一般項目投資的回報水平往往低於工業或其他項目,而且由於農業生產與自然條件的密切聯繫,使得農業資金的
投資周期往往較長,並且承擔比其他產業項目更多的
自然風險。
農業資金的外部性
農業生產不僅創造農業產品,而且附帶較大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農業資金的投入收益就帶有
外部性。在完全市場條件中,外部性會使得農業資金的私人投入量小於社會最優水平。
農業資金的政策性
(梁兆基,馮子恩,葉柱均等.農林經濟管理概論[M].廣州:華南農業大學出版社,1998:300)
農業資金的分類
①
農戶資金。農戶是最主要的農業生產主體,也當然是農業資金最主要的投資主體。農戶用於農業的資金涉及到農業的生產、銷售等環節幾乎所有的私人農業支出
②
農業財政資金。
農業財政資金是政府為農業發展而預算的各項農業支出,包括農業科研推廣、農業基礎設施、農業
公共服務等公共支出以及為支持和調控農業而發放的各種
農業補貼。農業財政資金的使用一般是無償的,直接由政府財政預算並撥付。
③
農業信貸資金。
農業信貸資金是金融機構或個人給農業生產者融資所形成的各種
農業貸款。農業信貸資金可以是用於
公共投資領域,也可以是用於農業私人投資領域,或者是政策性的。但農業信貸資金的使用一般是有償的,到期要償還
本金並支付一定的利息。
④
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投入的農業資金。除了農戶以外,農業企業也是農業的一種經營主體,農業企業的投資也是農業資金的重要來源。另外,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合作組織等,也在與農業的緊密聯繫中成為農業資金的投資主體。
⑤
國外農業資金。隨著經濟開放和資本的國際流動,來自國外的資本成為農業資金的一個新來源。國外農業資金一是來自於
國際經濟組織的資金,如聯合國、世界銀行等;二是來自政府間的援助或
農業投資項目;三是國外的金融機構、公司或個人進行的農業投資。
(2)按農業資金服務的對象進行分類
①
農業生產資金。農業生產資金主要是指直接用於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所需的資金或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消耗的各種資金。具體來說,農業生產資金包括購買農業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資金,購買農藥、化肥、種子、仔畜、飼料等消耗性
生產資料的資金,生產過程中支付的水電費、機耕費、收割費、防疫費以及其他維護費用所需的資金,和生產過程中支付的人工費用等。農業生產資金是農業資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對農業產出影響最大的農業資金。
②農業產品銷售資金。農業產品銷售資金是農產品在銷售過程中周轉使用的流動資金或消耗的銷售費用支出。具體來說,包括農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收穫後用於維護、存儲、運輸和市場交易等所需的農業資金。農產品的銷售資金是農產品市場價值實現的重要保證。
③農業基礎設施資金。農業基礎設施資金是用於修建農業水利設施、農田改造、農村道路、電力通訊線路及其他農業生產所需基礎設施的資金。農業基礎設施資金是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更新的基本保障,也是農業生產、銷售和其他農業經營活動的基礎。
④農業科研及推廣資金。農業科研及推廣資金是用於農業科學技術的研究,農業技術的中間試驗,農業技術的示範推廣,農業技術服務等所需的資金。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農業科技進步,而農業科研推廣資金就是保證農業科學研究、技術進步、技術推廣套用的基礎。
⑤
農業公共服務資金。農業
公共服務資金是指用於農業公共信息、農業氣象、農業教育、農業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的資金。由於農村公共服務經濟上的
外部性,往往會導致其在
市場經濟中的私人供給不足或無效率。通過政府、集體或個人集資等方式提供的農業公共服務資金是保證農業公共服務有效提供的基礎前提。
(3)按農業資金投入領域的性質分類
①用於
農業私人產品的農業資金。用於農業私人產品的農業資金,是指農業投資主體投入具有
排他性和
競爭性的農產品生產的資金。由於私人產品投資的競爭性和排他性,在市場經濟中完全可以由經營者個人來提供,並由經營者按照市場情況和自身條件進行最優配置。
②用於
農業公共產品的農業資金。用於農業公共產品的農業資金是指農業投資主體投入具有費排他性、
非競爭性的農業基礎設施、農業
公共服務等領域的農業資金。由於公共產品的特點會造成私人供給的低效率或無效率,因此,一般用於農業公共產品的資金應當由政府提供。
農業資金的非農化流動
農業資金非農化流動的成因
由於複雜的原因,農業資金非農化流動的傾向在城鄉資金流動過程中依然十分明顯。基本形成了目前中央
財政資金流入農業部門,農業部門部分
資金流向城鄉工商業部門的局面,這種局面的形成具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和主、客觀原因。
按照崇尚自由競爭的
市場經濟理論,行業之間的利潤率差異是引導
社會資本在行業之間流動的根本原因。在市場經濟建設背景下研究我國農業資金的非農化流出,需要對農業和城市產業尤其是工業之間的利潤率進行比較。在進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之前,由於價格
剪刀差的存在,的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業部門的收益預期,造成了不正常的農業資金非農化外流。但是在國家大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且對農業部門進行補貼的背景下,農業資金外流的規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有持續增加的跡象,造成這種現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業部門的收益明顯低於城市產業部門。單純以家庭為單位考察
農業經營的投資收益可能不會低於城市產業部門,甚至可能會有高於這些部門的
利潤率,但是如果考慮
農業勞動力的
機會成本,就會大大降低這種對農業經營利潤率的評估,這從近年來外出務工工資性收入成為農民收入增長主要渠道的現象可以得到解釋。另外,由於農業是
弱質產業,生產經營不僅面臨市場的
不確定性,同時還要面臨自然條件的不確定性,造成了農業產業比工業產業更大的經營風險,如果行業利潤率不能對這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補償,農業生產經營很難吸引
社會資金。從另一個角度分析,我國的
市場經濟正在建設過程中,持續的經濟成長為各種城市產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和巨大的
利潤空間,進一步增強了城市產業積聚
社會資本的力量,其中當然包括對農業部門資金的吸引,成為農業資金外流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2.農業產業化水平制約社會資本向農業部門回流
根據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經驗, 社會資本從城市產業向農業部門的回流必然要整合農業部門的生產經營模式,進行公司化、產業化經營,提高行業抗風險能力。壟斷全球80%糧食交易量的四大跨國農業公司:ADM (Archer Daniels 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達孚(Louis Dreyfus)的發展歷程對分析現代經濟環境下
社會資本向農業部門回流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反觀我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雖然在實踐中也創造出了一些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模式並湧現出諸如中糧集團、希望集團等大型農業公司,但就整體而言產業化水平還比較低,而且大部分農業產業化公司的業務集中於農產品深加工和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內的大規模整合受制於不完整的要素市場,並沒有出現根本性的制度變革,從而將在未來比較長的時間內影響我國社會資本向農業生產部門積聚。
3.小規模農業經營的生產性資金需求有限
以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的基本農業生產經營制度,作為一種根本性的
制度變遷,在一定時期內極大地促進了農村
生產力的發展。但是也應當看到這種生產力的釋放是建立在全社會生產力水平比較低、
市場經濟不發達的基礎上,因此在解決溫飽問題後,特別是來自農業生產的收入在總收入比重下降後,這種制度變遷的力量被固化。在國家實施重農惠農政策背景下,小規模的農業經營方式在生產環節要求的投入僅僅包括種子、農藥、化肥等,
勞動力成本是一種事後的補償,並不需要預先的現金流支付,因此農業生產性資金需求並不是很高。根據有關的實證研究,目前農民的資金需求主要集中於非
生產領域,諸如消費、子女教育投資、遷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實際上也正是非生產領域的資金需求,一方面形成對生產領域的資金擠占,另一方面促使資金的非農業化轉移。
在取消
農業稅、規範
行政性收費後,目前農民的負擔主要集中於
養老、醫療和子女教育方面。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工作逐步走向社會化、規範化,其主要保障項目包括農村
社會養老保險、農村
社會救助和以
合作醫療為主的醫療保障。但是總體上來看,目前農村以養老、醫療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工作社會化程度比較低,保障的功能也比較差,加上管理混亂,政出多門,可以說農村社會保障要達到預期的政策目標、徹底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尚需時日。加上與農業生產性收入不相稱的子女教育費用支出,農民的負擔依舊很重。另外,隨外出務工
工資性收入的增加,客觀上農民也積累了一定的對外投資能力,但從投資渠道分析,農村
公共設施作為公共物品缺乏對農民的吸引力,鄉鎮企業的發展基本以家族經營為主,無論是從規模上還是制度層面都不能成為農業資金投資的主要渠道。在這種
社會保障水平低,負擔沉重,投資渠道狹窄的情況,儲蓄尤其是為未來進行
預防性儲蓄成為農民的
理性選擇,高
儲蓄、低
生產性投資成為農業部門特有的經濟現象,也是農業資金進行非農業化轉移不可忽視的原因。
農業是弱質性產業,加上我國農業目前以分散經營為主,決定了與農業相關的
貸款風險大、
交易費用高。在
利潤最大化的約束下,金融機構缺乏向農業部門提供金融支持服務的意願,特別是在存在其他市場機會、競爭不充分的背景下,針對農業部門進行金融創新的動力更低。中國現有的農業金融支持體系是以
農村信用合作社、
農業發展銀行、
郵政儲蓄銀行、
農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為主體構建的,其特點是規模大,業務的
標準化、專業化程度較高而靈活性不夠,但總體而言目前的這種金融體系無法適應農村地區多樣化的資金需求。根據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經驗,針對農業部門生產的特殊性質,政府對農業金融支持體系構建的扶持力度很大,有很多農業金融機構都是由政府出資創辦。以世界農業最發達的美國為例,從1916 年開始,美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農貸法律並主導設立農貸專業銀行及其基層機構, 形成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合作銀行、聯邦土地銀行三大系統組成的複合式農業金融支持服務系統。同時,聯邦法律規定對農業貸款利率提供利率補貼,並制定農貸利率的有關標準,有效防止
商業銀行將農貸資金進行非農業化轉移。另外為幫助農民應對農業生產面臨的風險,美國保險業給予農業積極支持並發揮了重要作用。1938 年《聯邦農作物保險法》頒布以後,美國
農業保險經過近70 年的發展,形成了比較完備的
農作物保險業務。而我國的農業保險對於農業明顯供給不足。
農業資金非農化流動的渠道
隨著現代
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資金成為“
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我國二元經濟向一元現代經濟的轉變過程中,政府政策的作用從資金在城鄉之間的流動過程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按照
亞當·斯密對城鄉
經濟關係的分析,
社會資金或資本的流動在社會平均利潤率的作用下,實現
生產要素在城鄉產業之間的良性循環。同時如同亞當·斯密所講,由於受到干擾,這一過程並非符合理論分析的自然理性順序,而是顯示出更多的
不確定性。政府採用財政、金融以及價格干預等政策性工具和手段,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資金在城鄉之間的流動,以期實現相關的發展目標。在這種干預背景下,農業資金和外部之間的流動表現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非農業化特徵。
首先,
財政方面,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業稅條例》廢止之前,農業稅一直是國家從農業部門獲得財政收入的直接來源,另外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農業部門承擔的稅種還有
牧業稅、
耕地占用稅、
農業特產稅和
契稅等。如果考慮到該時期在農村實際經濟生活中存在的提留統籌和各種攤派、雜費等因素, 農業資金通過財政渠道流入非農業部門的規模會更大。
其次,
金融部門方面,1997 年以來,工、農、中、建四大
國有商業銀行大規模撤併了縣以下的基層服務機構,目前在農村積極開展各項業務的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是
農村信用社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是在建國後依照行政命令由農民個人集資聯合成立,以村民之間的相互幫助為主要經營宗旨的金融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其
經營資金主要來源於合作社成員交納的
股金、留存的
公積金和吸收的社會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成員的資金需求。伴隨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巨大風險,自上世紀開始,農村信用社進行了重大的改革,形成了現在中央部門業務監管、省級政府管理、農村信用社自主經營管理的體制,但是經過這次改革,提高了農村信用社與其他商業銀行的同構程度,不僅沒有實現成立的宗旨,反而成為農業資金進入非農業部門的主要渠道。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畫經濟時期,政府通過強制性的農產品價格收購政策,在城鄉之間形成獨特的價格“
剪刀差”,實現農業剩餘向城市產業的轉移。改革開放後,特別是從上世紀90 年代開始國家加快了農產品市場改革步伐,2004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力圖形成全國統一、
公平競爭的糧食市場,特別是在此期間實施的糧食補貼制度,完成了
價格機制從農業部門抽血到補血的根本性轉變,通過價格機制進行的農業資金非農業流動也基本上退出了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