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安排意見

《農業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安排意見》是農業部2008年2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機、畜牧、獸醫、農墾、鄉鎮企業、漁業(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當前我國抗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取得重大階段性勝利,由應急搶險抗災轉入全面恢復重建階段。抓好農業災後恢復重建和春耕生產對於全年糧食穩定發展和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對於實現農民持續增收和新農村建設紮實推進,對於實現國家巨觀調控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農業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把農業災後恢復重建和春耕生產作為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堅持全年農業生產目標不動搖,統籌兼顧、全面部署,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落實政策、增加投入,確保夏季糧油和全年農業豐收,為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第208次常務會議、全國農業抗災減災和春耕生產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批轉煤電油運和搶險救災應急指揮中心關於搶險救災工作及災後重建安排報告的通知》(國發[2008]6號)精神,我部經認真研究,提出了農業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安排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有關工作進展和實施情況請及時反饋我部有關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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