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廣東南海實踐》是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彩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廣東南海實踐
- 作者:吳彩容
- 出版時間:2022年5月
-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 ISBN:9787522508979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廣東南海實踐》是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彩容。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廣東南海實踐》是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彩容。內容簡介經過了五年的試點改革實踐探索,廣東南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究竟獲得了哪些實踐經驗?南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廣東省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增值收益分配研究》是由廣東省土地調查規劃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侯學平、唐健、宋榕潮、徐曉綿、周玉、孫偉傑、張志宏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成果信息 成果摘要 本項目以佛山南海區為研究樣本,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相關問題研究,提出關於增值收益分配政策建議,...
會議審議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 201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
海南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辦法 (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促進鄉村振興,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中共中央...
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
《中國土地收益分配問題研究》是2017年4月1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鄧宏乾。內容簡介 土地收益分配問題,涉及國家、農村集體、農民以及土地使用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中國土地收益分配問題研究》主要研究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收益分配以及國有建設用地收益分配問題...
1.貫徹實施《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從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制度體系、完善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鞏固農村土地三項制度試點改革成果、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等方面貫徹實施《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切實為我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提供法規制度支撐。2.制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政策。按照...
海南省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精神,進一步將農村土地入市改革試點拓展到農墾,積極推進城鄉及墾區一體化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墾經營性建設...
嘉興模式最具有價值的地方,就是農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用地(僅限於宅基地)進入土地市場,並逐步實現與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目標。土地調控 除了2010年的土地調控新政,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即將展開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試點。2009年11月17日,浙江省對外稱,國土部已確定在浙江開展農村土地整理改革試點。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的要求,2015年起,國家在33個試點縣(市、區)首先開展了為期四年多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試點。相關制度性成果通過2020年新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三...
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用地入市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其中《決定》指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立...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發布。《決定》指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範圍,規範征地程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為了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為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提供實踐經驗,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或再轉讓須徵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調節金全額上繳試點縣地方國庫,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管理近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
《方案》是貫徹落實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關鍵舉措,是繼農村“三塊地”改革之後,中央針對宅基地制度改革作出的又一重要戰略部署。2015年初,中央對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作出統一部署,經過四年的試點,各項改革均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三項改革橫向比較,集建地入市改革成效最為顯著,...
澄邁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探索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和《海南省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文昌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探索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海南省統籌推進農村...
要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亂建、盤活閒置,在試點中不斷探索完善集體所有權、農戶資格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利內容及其分置的實現形式。要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增強改革系統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點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構建產權關係明晰、...
《決定》強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要以嚴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規劃為前提。建設用地具有較強的不可逆性,實現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既要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也要發揮看得見的手的作用。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實行用途管制是世界大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這是確保土地利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監管協定》是為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示範文本(試點試行)。檔案發布 各省、自治區...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銀監會、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的檔案。《辦法》的出台,是中國銀監會、國土資源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金融領域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辦法》適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第一條 為探索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規範澄邁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和監管,改革完善土地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海南省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瓊農土改〔2019〕1...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是為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規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資源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檔案。檔案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
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入市,意思就是,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入股,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地同權同價。這對於盤活農村集體資產、增加農民收入渠道,提高小微企業用地保障。在“三塊地”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是征地制度改革。在其他兩項改革的基礎上,近一年來征地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突破。2019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