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規定,在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外的傳統農區,繼續實行“一戶一宅”、面積法定的宅基地分配製度。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實行相對集中建房落實“一戶一宅”,原則上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內,政府或集體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將法定面積宅基地等值轉換為住宅,落實“一戶一宅”。已沒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農民集體可利用村莊存量建設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設公寓式住宅,落實農村住房建設的宅基地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 意思:在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外的傳統農區,繼續實行“一戶一宅”、面積法定的宅基地分配製度
  • 改革時間:2018年
改革分類,改革實施,

改革分類

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規定,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工作將按照“分類處理”原則的進行。所謂分類,即“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外的傳統農區”和“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內”兩類,對於這兩類不同情況,將以不同方式貫徹“一戶一宅”的原則。

改革實施

2019年,中國將重點圍繞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拓展改革試點,豐富試點內容,探索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有效途徑。
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是2018年中央一號檔案作出的改革部署,目的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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