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停車(off-road parking)是1996年公布的公路交通科技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路外停車
- 外文名:off-road parking
- 所屬學科:公路交通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1996年
路外停車(off-road parking)是1996年公布的公路交通科技名詞。
路外停車 路外停車(off-road parking)是1996年公布的公路交通科技名詞。公布時間 199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出處 《公路交通科技名詞》第一版。
第四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統籌機動車停車治理工作,組織擬定停車治理相關政策、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政府出資建設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監督管理公共停車場、城市道路外停車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施劃,參與相關停車...
市城市管理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按照“建築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停車場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等有關規劃和交通需求狀況,科學合理制訂或者修訂停車...
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施劃設定的供機動車臨時停放的場所,包括車行道停車泊位和人行道停車泊位。第四條 本市機動車停車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治、科學規劃、高效利用的原則,建立以建築配建停車為主,道路路外公共...
停車場 短期停放車輛(含機動車和腳踏車)的場地。有路上停車場和路外停車場。路上停車場有平行式、垂直式與斜角式。從方使出入和有效地利用街道來看,平行式較好,斜角次之,垂直式不便,只有道路有空時才能採用路上停車。路外停車場...
本市機動車停車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治、科學規劃、依法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則,建立以建築配建停車為主,道路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保障體系,促進動態交通和靜態交通協調發展。第五條【政府職責】市人民政府領導本市...
公共運輸、道路客貨運輸、特種車輛等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國家和省、市其他有關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在道路外,主要...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設施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分類收費。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重點區域高於一般區域、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的收費標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和...
道路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範圍內設定的停放機動車的場所,包括車行道停車泊位和人行道停車泊位。第四條 停車場管理應當堅持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建管並重、方便民眾的原則,建立以建築配套建設停車為主,道路路外公共停車為輔,...
第二十七條經營性停車場的收費實行政府定價,並按不同車輛類型、不同停車時間、不同區域分別定價和同一區域路內停車收費標準高於路外停車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經營性停車場的經營管理人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使用地方稅務部門監製...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機動車停車治理的組織領導,建立統籌協調和綜合治理機制,優先發展公共運輸,推動低碳出行;加強資金、用地等保障力度,最佳化細化停車場分類及審批、管理規定,建立健全以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
城市停車場的總體規模、布局、型式、交通組織對城市交通具有重要的意義。城市停車場按使用功能可分為專用停車場、建築物配建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按用地位置可分為路邊停車場和路外停車場。路邊與路外停車場是以道路紅線(建築控制線)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