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城區機動車停車條例,於2020年8月27日由經資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城區機動車停車條例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20/10/14
資陽市城區機動車停車條例,於2020年8月27日由經資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資陽市城區機動車停車條例,於2020年8月27日由經資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
資陽市中心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20日資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資陽市中心...
《成都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已由成都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3年10月19日通過,經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23年11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人民...
第二十六條 兩輛以上非機動車不得共載一物。第二十七條 腳踏車不得載人,但可載一名兒童謹慎通行。第五章 車輛行駛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通過設有交通信號或“減速讓行”、“停車讓行”標誌的交叉路口時,除遵守交通信號和標誌本身規定...
《關於機動車輛在市區道路臨時停車規定的通告》是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和需要,特對機動車輛在市區道路臨時停車問題作如下規定。該通告是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和...
停車場管理者、經營者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機動車駕駛人有權拒付停車費。第六條 市公安局是市城區機動車停車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交警支隊和經市國資委授權的國有企業承擔市城區內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具體工作職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
為了加強本市機動車停車治理,規範停車設施建設,合理引導停車需求,嚴格規範停車秩序,改善停車環境與道路通行狀況,促進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7月20日岳陽市第八...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非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七條 在本市中心城區,除市政、環衛等...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或者設施,包括獨立停車場、配建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和臨時停車場(泊位)。獨立停車場,是指根據規劃獨立選址建設的停車場所。配建停車場,是指依據建築物...
第二十三條 駕駛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兩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通行的有關規定。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未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兩輪電動...
(三)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三年以上,無較大以上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記錄;(四)具有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三十條 需要更新車輛的,應當持相關材料向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時段性臨時停車需求突出的路段,可以設定禁止長時停車標誌、標線並增設輔助交通標誌,引導機動車在規定時段內有序臨時停車。第三章 通行規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告限制或者禁止進入城市...
違反前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停車場、非機動車停放點(亭、棚)應當按照規劃合理布局,規範設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動...
公共運輸、道路客運、道路貨運、危險物品運輸、工程運輸等車輛的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停車設施包括獨立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停車場(泊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和非機動車停放點...
第一條 為了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資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文明行為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