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
- 外文名:Requirements for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transaction
- 標準類別:基礎
- 標準號:GB/T 40105-2021
《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21年5月21日,《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發布。2021年12月1日,《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要求》實施。起草工作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電子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電商物流及異地倉儲送達商品,從而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文明確,...
2.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引導各區縣結合自身發展特點,聚合優勢資源,建設一批各具特色、具備跨境電商全產業鏈服務能力的產業園區。對經認定的年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2億元、入駐企業不少於20家的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次年度根據跨境電商交易額...
第十一條 支付機構在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服務時,可接受客戶人民幣或自有外匯支付客戶向。支付機構劃轉外匯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額、支付機構名稱等信息的網上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經核對金額和支付機構賬戶名稱後辦理,並在...
電商 蘭亭集勢 蘭亭集勢(Lightinthebox)是中國整合了供應鏈服務的線上B2C(內部叫做L2C,LightInTheBox 2 Customer),該公司擁有一系列的供應商,並擁有自己的數據倉庫和長期的物流合作夥伴,截止到2010年蘭亭集勢是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的...
《跨境電子商務商品經營服務規範》是2017年12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有形商品在電子商務行銷業態下的跨境商品經營活動。 本標準不適用於無形商品(服務)在電子商務行銷業態下的跨境經營活動;本標準中安裝、修理...
經營主體分為三類: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註冊、備案登記手續。在...
國家標準《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信息發布規範》(GB/T 40290-2021)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中進口商品信息發布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基本信息、資質信息質量安全信息、評價信息和證實方法。該標準適用於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對進口商品信息的...
一、監管要求 (一)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通過經海關認可並且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跨境交易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關監管。 (二)電子商務企業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申報清單》(以下簡稱...
(一)支持跨境電商主體做大做強。加快培育本地跨境電商標桿企業,鼓勵企業自建跨境電商獨立站。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對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首次達到1億元、10億元的企業,根據其在湖南的年進...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國家標準。標準解讀 及時跟進數字貿易發展新趨勢,遵循了外貿綜合服務業務有關政策,規定了跨境電商綜合服務、智慧型手機和陶瓷產品信息多語種描述、交易服務質量評價等方面的要求。
起草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深圳眾信電子商務交易保障促進中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物品編碼所)、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北京信城通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成都理邦系統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華人民...
(四)組織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領域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等方面的創新研究,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則和標準的形成;(五)負責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單一視窗綜合服務平台的建設和...
一是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調整至26000元,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機調整;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現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提高至...
(一)所有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信息“三單”比對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二)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遞、郵政企業能夠統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並...
(四)關於跨境電商監督管理。一是最佳化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機制,建立標準化便利化監管流程。二是形成適應特區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數據統計制度,定期發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報告。三是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技術保障。四...
9.建立合規培訓平台。依託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力量開展合規培訓,邀請行業專家、知名學者對主要境外市場的交易規則與標準進行解讀,提升企業合規管理能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四)建立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協調調度機制 10.加強部門協同聯動。...
(五)支持建設跨境電商交易平台。支持企業自建跨境電商交易平台和綜合服務平台,用以開展跨境電商線上交易和服務相關企業入駐開展業務。各跨境電商分園區可對轄區內的跨境電商企業交易平台建設費用給予一定補助。三、推進跨境電商服務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各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的協助。九、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推動建立針對...
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送達境外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內企業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送達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台實現交易後從海外倉送達購買者(以下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並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電子...
《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信息交換要求》是2022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21年8月20日,《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信息交換要求》發布。2022年3月1日,《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信息交換要求》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浙江省標準化...
《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運營管理要求》是2023年11月27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23年11月27日,《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運營管理要求》發布。2023年11月27日,《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運營管理要求》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第一章跨境電商概述 一、跨境電子商務的概念 二、跨境電商的分類 (一)根據主體身份的分類 (二)根據商品流向的分類 (三)根據交易性質的分類 三、跨境電子商務的特徵 四、跨境電商商業模式概述 (一)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企業模式 (...
加大對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的政策支持,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設,完善進口貿易平台。抓緊總結試點經驗,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加快出台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充分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的作用,擴大相關商品進口。組織和...
(三)對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且被推薦成為杭州市服務貿易試點的企業,優先享受杭州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相關扶持政策。(四)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採取措施,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成交額。對上年跨境電子商務成交額超過2000萬美元且同比增幅...
2015年6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5〕46號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最佳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完善檢驗檢疫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