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贛州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是2022年贛州市出台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贛州市“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下文簡稱:《規劃》)總結了贛州市“十三五”教育發展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教育發展形勢,明確了主要目標。
《規劃》明確,到2025年各級各類教育普及目標全面實現。建成以公辦幼稚園為主體、覆蓋城鄉、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義務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邁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高等教育內涵特色發展,推進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提質創優,組建贛州職業教育集團,整合職教資源建設贛州職教園區,推動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打造職業教育“贛州高地”,基本建成贛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義務教育學校班額標準化,實現中國小課後服務及智慧作業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覆蓋,提高課內教學質量和效率,增強課後輔導的針對性,擴大四點半課堂等各類特色文體活動,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社會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有效緩解,可選擇的優質教育資源更加豐富,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贛州成為贛粵閩湘四省邊際區域性教育中心,教育發展水平處於全省前列,總體實力和影響力較“十三五”時期有大幅提升。
《規劃》提出了34項具體發展任務,涵蓋了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職業教育提質培優、推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構建終身學習教育體系、推進教育公平共享、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等9大方面。
其中不少重點值得關注。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方面:三年內確保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親職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成效顯著;幫助每個學生至少熟練掌握1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全面增強學生體質。在學前教育普惠優質發展方面:新(改、擴)建公辦幼稚園450所,創評示範園40所。11個縣(市、區)通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國家督導評估;建設60所保教改革實驗園,培養20名學前教育領航者、40名學前教育指導專家;省級示範園達40所以上、市級示範園達400所以上。在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方面:按優質均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至少新(改、擴)建國小75所、國中69所;按省定標準配建心理諮詢室,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圖書等;國小班額不超45人,國中班額不超50人;嚴控大校額,新建學校不超規模,國小、國中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不超過2500人。在普通高中特色發展方面:新(改、擴)建普通高中學校30所,並按照省定標準配置必要的教學儀器設備及標準跑道運動場。推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多樣化發展,重點推動30所普通高中探索辦學體制、培養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在職業教育提質創優方面:申報設定1-2所職教本科院校和7所高職院校,新建一批中等職業學校,推動全市十大特色專業建設,推進每個縣(市、區)辦好一所起骨幹示範作用的公辦達標中職學校,加快贛州衛校遷建;到2025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全部達到省級C檔及以上標準,建成10所優質中職學校、30個優質專業,建成1所以上省域高水平高職學校和若干個高水平專業群;建設20個市級示範性職業教育實訓基地,組建全市職業教育集團,全市職業院校面向社會開展各類職業培訓達到1.5萬人次/年。在高水平師資隊伍建設方面:完善教師準入和招聘補充制度,提高入職標準,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培育省級中國小(幼稚園)骨幹教師2000人、學科帶頭人1000人;培養省級中國小(幼稚園)名師 200人、名校長(園長)100人;建成10個省級“名師工作室”;建設若干個“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若干個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實現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占比達到60%;爭取教育部支持,新增1-2個“國培計畫”項目示範縣。
《規劃》還提出,要堅持統籌協調,穩妥推進教育改革,形成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教育體制機制。要落實教育評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學校、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完善教育督導部門統一負責、相關部門協作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高體育分值,探索美育考核辦法,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要健全教育督導體制機制。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定,建立健全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健全督導工作規程,落實督導條件保障。要支持規範民辦教育發展。依法依規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推進民辦學校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改革,實施分類登記、分類管理、規範辦學、優質辦學和特色辦學。
此外,《規劃》明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強力推進,為規劃實施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要不斷提升教育治理現代化水平,完善教育經費投入和管理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及協調監督檢查,營造良好的教育事業發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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