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

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

《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規定了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的術語和定義、評價目標、評價原則、評價流程和成果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市、縣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評價範圍應與同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範圍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evaluating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carrying capacityand territorial space development suitability
  • 標準號:DB36/T 1357-2020
  • 發布日期:2020-12-29
  • 實施日期:2021-07-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75
  • 國際標準分類號:07.040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是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是完善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科學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轉變生產生活方式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廳字〔2019〕18號)、《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意見》(贛發〔2019〕23號)等檔案要求,在部下發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版)基礎上,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該標準基於前期已開展過《江西省土地綜合承載能力與監測預警》、《南昌市土地綜合承載力評價》等工作,有大量的基礎數據和豐富的研究經驗,以及《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作為七個專項研究工作之一。國家層面已出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指南(試行版),為指導全省各地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統一評價技術要求,保證成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立足江西省實際情況,結合景德鎮市、吉安市等市級“雙評價”經驗,特制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並於2020年4月完成草案的編寫工作,同時進行該項目的申報工作。2020年4月底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徵求了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內部19個處室(局)相關意見並修改完善,並於2020年4月23日參加江西省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組織的《2020年第四次地方標準立項評估會》。
2020年5月—6月,徵求了省發改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等11個廳(局)意見相關意見並修改完善。
2020年6月,江西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草案)經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立項,項目編號為:DB36-2020-3-17。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由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提出並歸口。
此前編制組人員對草案內容反覆進行篩選及調整,該標準的起草主要來源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前期工作成果和大量的實踐經驗。編制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各單要素評價的技術指標及參數閾值等內容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在此基礎上,按照技術標準的編寫要求和原則,編制了該標準。
2020年10月—2020年11月,標準起草小組匯總各方面反饋意見,並對反饋意見進行認真梳理,按採納、部分採納和不採納三種方式進行意見處理,形成意見匯總處理表,並對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進行認真的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礎上形成標準送審稿和編制說明送審稿。2020年12月審查、報批。
2020年12月29日,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1日,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省鄱陽湖流域農業資源與生態重點實驗室。
主要起草人:於少康、邵虹、羅璇、梁芳艷、郭熙、姜霽寧、江穎慧、劉文君。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評價目標
2
5 評價原則
2
6 評價流程
2
7 成果要求
7
附錄A(規範性)基礎數據收集清單
8
附錄B(規範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標體系
10
附錄C(規範性)生態保護重要性評價方法
11
附錄D(規範性)農業生產適宜性評價方法
15
附錄E(規範性)城鎮建設適宜性評價方法
21
附錄F(規範性)承載規模評價方法
31
附錄G(規範性)文化保護功能重要性評價方法
36
附錄H(規範性)表格體例
40
附錄I(規範性)圖件規範
41
附錄J(規範性)數據集樣式
4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規定了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的術語和定義、評價目標、評價原則、評價流程和成果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市、縣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評價範圍應與同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範圍一致。

引用檔案

GB 3095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18306 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
GB/T 20481 氣象乾旱等級
GB/T 21010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21986 農業氣候影響評價
GB/T 28407 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
GB 36600 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T 5033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
DZ/T 022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範
DZ/T 0286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規範
HJ 192 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範
HJ 1142 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範生態功能評價(試行)
SC/T 91901 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
SL 190 土壤侵蝕分類分級標準
SL 376 城市綜合用水量標準
TD/T 1055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技術規程
DB36/T 419 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額
DB36/T 619 江西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指南〉的通知》(環辦生態〔2017〕48號)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的函》(自然資辦函〔2020〕127號)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規程》(DB36/T 1357-2020)的制定,有利於指導江西省各地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統一江西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要求,可以保證評價成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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