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印發《貴州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實施細則(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實施細則(試行)
- 發布單位: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
2021年12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印發《貴州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實施細則(試行)》。
2021年12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印發《貴州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管護實施細則(試行)》。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農田建設項目工程(以下簡稱“項目工程”)管護工作,保證項目區竣工驗收工程正常運轉並長期發揮效益,根據...
第五條 各地要加強項目整體謀劃,對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實施、驗收、報備入庫、後期管護、資金使用等環節進行全流程管理。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六條 占用耕地開展非農建設項目主體單位、各級土地整治機構、鄉鎮人民政府、其他涉農部門、國...
2022年1月6日,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印發《貴州省壩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技術指南》。內容解讀 一、《技術指南》作為全省各縣(市、區)編制壩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和項目審查評審的參考依據。二、壩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預算參照...
開墾耕地或者調劑補充耕地指標等所需費用作為建設項目成本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省人民政府制定並適時調整耕地開墾費標準以及補充耕地指標調劑費指導價格。第十八條 市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年度補充耕地計畫,重點保障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和省重大能源...
第一條 為規範農田建設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實現項目預期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政府投資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田建設,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為支持農業可持續...
第十二條 省級統籌標準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16號)規定的貴州省補充耕地統籌標準的80%執行,即:基準價每畝4萬元(其中水田...
2021年,為支持壩區農業高質量發展,規範壩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發展獎補資金和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進500畝以上壩區農業產業發展的意見》(黔府辦發〔2019〕4號)...
《永修縣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後管護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落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後工程管護,根據《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
第十條 管護資金由地縣兩級財政部門設立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滾動使用。第十一條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菸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黔府發〔2006〕6號)檔案規定,產煙縣(市、區)按上年菸葉稅款不低於10%列入縣級財政專項預算...
為加強和規範我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工作,保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能源(含電力)、鐵路、民航、通訊、礦山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城市園林綠化等各種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生...
《酉陽自治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是酉陽自治縣財政局發布的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以下簡稱“小農水”)的建設和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開展創建小型...
為規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加快推進我縣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進一步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意見》(黔府辦發〔2007〕101號)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