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補充耕地指標統籌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補充耕地指標統籌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貴州省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補充耕地指標統籌管理暫行辦法》。
2021年12月,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補充耕地指標統籌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提高土地要素保障水平,促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
《貴州省補充耕地項目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補充耕地項目管理,強化全過程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結合實際,...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實現我區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嚴格新增耕地指標管理。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新增耕地指標的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新增耕地指標,是指按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
貴陽市新增耕地指標管理辦法(試行)是2008年貴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辦法發布 為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實現我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嚴格新增耕地指標及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理》、《關於加強和...
辦法全文 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有序實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嚴守耕地紅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共中央 ...
6、其他部門涉及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的項目。7、其他涉及占補平衡需要投資進行土地開發整理的項目。統籌整合的資金 第十條 統籌整合資金按照“渠道不變、用途不亂、整合使用、各記其功”的辦法。建立地區土地開發基金,全區統一調配...
省人民政府制定並適時調整耕地開墾費標準以及補充耕地指標調劑費指導價格。第十八條 市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年度補充耕地計畫,重點保障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和省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以及重大產業、民生項目用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縣級...
為了促進和規範土地整治工作,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提高耕地質量,保障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公告 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0第22號)《...
48號)、《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意見》(黔府辦發〔2007〕101號)及《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實施意見》(築府辦發〔2008〕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8年3月10日印發。內容解讀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統籌管理辦法》)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公開發布之日起施行,樅陽縣人民政府2011 年4 月13 日發布的《關於樅陽縣民間資本投資補充耕地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樅政〔2011 〕46 號)同時廢止。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河南省補充耕地指標和補劃基本農田指標交易價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財綜〔2013〕35號)和《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保障全省重點項目耕地占補平衡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國土資發〔2015〕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