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26日
  • 發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以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為原則,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強農村公路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協調,加快構建權責清晰、上下聯動、運轉高效、多方參與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推動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為全省廣大農民民眾致富奔小康、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好交通運輸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22年,基本建立“縣為主體、鄉村參與、各方支持、多方監督、政府考核”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為主、社會力量參與為輔的工作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農村公路路長制實現縣、鄉、村三級100%全覆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100%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農村公路列養率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創建“美麗農村路”里程不低於20%;創建“四好農村路”示範市(州)2個、示範縣不低於50個。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更好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美麗農村路”廣泛覆蓋,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服務鄉村振興戰略能力顯著增強,有效支撐交通強國建設工作順利實施。
  二、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三)省級加強統籌和考核指導。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監督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擬訂有關農村公路政策,制定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下達養護計畫,會同省財政廳開展養護資金績效管理和評估,對各市(州)政府農村公路建設和管理養護工作進行考核。省財政廳負責籌集省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資金並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全省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治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指導各市(州)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公路養護人員納入公益性崗位進行管理。省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四)市級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各市(州)政府要發揮好承上啟下作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農村公路及通組公路建設和管理養護相關政策,籌集市級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日常養護資金和“美麗農村路”創建資金並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統籌“四好農村路”示範市(州)、示範縣和“美麗農村路”創建工作,制定本級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強對縣級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五)縣級履行主體責任。縣級政府是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責任主體,要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要求,積極籌集和管理縣級農村公路及通組公路養護資金並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做好實施“四好農村路”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和“美麗農村路”創建等工作。要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鄉級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指導監督鄉級政府履職盡責。要強化管理養護能力建設,最佳化縣、鄉兩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構職責配置,設定農村公路及通組公路養護公益崗位,建立穩定的縣、鄉專職養護隊伍。要在轄區內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建立“精幹高效、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管理養護體系,縣、鄉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分別為縣、鄉、村三級路長,縣級路長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鄉級路長辦公室設在鄉級政府。
  (六)鄉村兩級積極參與管理養護。鄉級政府要認真履行鄉道、村道及通組公路管理養護職責,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保障必要工作條件,組織好鄉道日常養護,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指導並監督村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及通組公路管理養護。村級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原則,發揮農民作為農村公路直接受益主體的作用,落實村級養護人員,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投工投勞等村民自治辦法組織村道及通組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村規民約。
  三、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七)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不得低於改革基期年(2009年)全國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80%用於普通公路養護且不得用於公路新建,15%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剩餘5%由省級統籌安排使用。2022年起,該項資金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經費等其他支出,該部分經費由一般公共財政預算保障。市、縣兩級投入農村公路養護工程資金分別不得低於省級投入標準,籌資比例由市(州)政府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確定。
  (八)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全省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通組公路養護不得低於下列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通組公路養護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5∶2∶3比例籌集,實際資金標準和籌資比例高於上述規定的市(州)不得降低。各地要落實財政支出責任,將相關稅收返還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對縣級政府落實支出責任存在的收支缺口,市級政府可根據不同時期發展目標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九)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各地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採用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一般債券、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保障農村公路資金供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支持通過出讓公路冠名權等方式,引導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多渠道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
  (十)強化管理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加強農村公路信息管理系統、路網資產管理系統等建設,運用大數據管理技術,對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使用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以各種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納入監督範圍。各級審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列入審計計畫,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四、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十一)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鼓勵各地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支持將普通國省幹線公路與農村公路養護捆綁招標開展區域化養護,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機械化水平。鼓勵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管理養護企業。
  (十二)鼓勵家庭承包日常養護。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民眾承包。鼓勵公路沿線民眾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參與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引農村居民尤其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鼓勵將區域相近的鄉村兩級養護員、護林員、護河員整合,提高綜合養護質量。
  (十三)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級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強化安全隱患整治,持續推進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病)橋隧改造,保障民眾出行安全。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政府要加強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於2020年底前制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具體實施辦法並抄送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備案。實施辦法中要明確改革任務落實落地的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工作舉措,確保改革任務落到實處。省交通運輸廳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報省政府。
  (十五)加強政策宣傳。要緊緊圍繞改革重點任務開展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宣傳改革中的先進典型,充分調動廣大民眾參與、監督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為改革工作營造濃厚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十六)廣泛開展試點。各地要圍繞“路長制”、資金保障、投融資機制創新、美麗農村路、養護市場化、民眾參與、政府考核、信用評價機制等主題廣泛開展試點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督查,遴選示範帶動作用強的試點項目進行全省推廣,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十七)強化政府考核。要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重點考核責任落實、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等內容,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補助資金掛鈎,具體考核辦法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商省財政廳制定。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53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2011〕92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辦發〔2020〕1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5月26日

解讀

 2020年5月2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貴州省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黔府辦發〔2020〕1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農村公路是服務“三農”的公益性基礎設施,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支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  “四好農村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發展,連續17年將農村公路建設納入“十件民生實事”,實施一系列農村公路建設會戰攻堅,我省相繼實現了村村通瀝青(水泥)路和通客運、組組通硬化路,截至2019年底,全省農村公路總里程達17.14萬公里、通組硬化路達7.87萬公里,農村公路取得了跨越式發展,為全省決戰脫貧攻堅、同步全面小康和鄉村振興提供了農村交通先行支撐。
  為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短板問題,加快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201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2020年2月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出台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26號)。聚焦我省農村公路發展中管理養護體制不順、資金不足、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在總結多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改革經驗並經充分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了《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縣為主體、鄉村參與、各方支持、多方監督、政府考核”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實現“三個100%、四個不低於”,即:農村公路路長制實現縣、鄉、村三級100%全覆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100%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農村公路列養率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75%,創建“美麗農村路”里程不低於20%,創建“四好農村路”示範市(州)2個、示範縣不低於50個。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
  三、主要內容
  農村公路由於點多、線長、面廣、量大,加上地方主體責任尚未完全落實,目前農村公路發展特別是管理、養護仍存在許多突出問題。為此,《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從五個方面出台管理養護政策措施,著力破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難題。針對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實施方案》提出以質量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諧、綠色發展為原則,加快構建權責清晰、上下聯動、運轉高效、多方參與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系,分別明確2022年、2035年兩個階段的改革發展目標。針對農村公路管理體制不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實施方案》明確省級加強統籌和考核指導、市級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監督、縣級履行主體責任、鄉村兩級積極參與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體系,進一步壓緊壓實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發揮好鄉、村主力作用,充分調動農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針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不足問題,《實施方案》明確通過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強化管理養護資金使用監管等方面多渠道保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切實做到建一條、養一條、能持久,確保農村公路持續發展效益。針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未全面建立問題,《實施方案》明確從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鼓勵家庭承包日常養護、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加快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水平。針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政策落實不見底問題,《實施方案》明確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廣泛開展試點、強化政府考核等方面強化保障措施,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重點考核責任落實、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等內容,確保改革順利有序推進。
  四、主要特點
  (一)突出擔當作為。《實施方案》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2007年以來我省出台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政策進行梳理,結合國家出台的最新政策,提出完善管理養護體制、強化資金保障、健全長效機制、細化保障措施等內容,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具有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在籌資比例上,充分考慮市、縣兩級財政支出困難實際,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通組公路養護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5:2:3承擔。
  (二)細化責任落實。《實施方案》明確省有關部門和市、縣、鄉、村五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分工,釐清各級各部門職責,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總體思路,強調省級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各負其責,落實“省市統籌、縣級負責、鄉村齊抓、社會參與”的管理責任,構建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三)明確資金標準。《實施方案》對落實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投入提出了具體標準。“替代養路費部分”用於普通公路養護比例的一般不低於80%且不得用於新建,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資金不得低於15%。省、市、縣三級財政投入資金標準不得低於: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為確保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按時足額到位,6月18日,聯合省財政廳出台《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0〕2號),進一步明確資金來源、投入標準、籌資比例、計算方法、資金監管和相關要求。
  (四)助力脫貧攻堅。《實施方案》鼓勵公路沿線民眾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參與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引農村居民尤其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目前,在脫貧攻堅縣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員就業崗位11058個,切實為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貢獻交通力量,體現交通作為。
  (五)著力改革創新。《實施方案》鼓勵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支持通過出讓公路冠名權等方式,引導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多渠道籌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健全信用評價機制,提高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水平,建立多元養護、民眾參與的長效養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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