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廢止有關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3、《貴州省提供優惠條件引進外資、先進技術、人才的決定》(1984年7月11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廢止有關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3.28
  • 實施時間:2002.03.28
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關於提請修改、廢止有關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
一、修改法規一件
《貴州省荒山有償使用管理條例》(1997年11月21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刪除第五條中“在同等條件下,當地農民優先”的規定。
二、廢止法規三件
1、《貴州省人民法庭工作條例》(1989年5月19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決定》(1987年9月16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3、《貴州省提供優惠條件引進外資、先進技術、人才的決定》(1984年7月11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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