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有限制是責任無限制的對稱。股份制企業出資人(股東)對企業所負的責任只限於其出資額以內,除此之外不對企業負有任何其他賠償責任的股份組織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任有限制
- 所屬學科:投資學
責任有限制是責任無限制的對稱。股份制企業出資人(股東)對企業所負的責任只限於其出資額以內,除此之外不對企業負有任何其他賠償責任的股份組織制度。
責任有限制是責任無限制的對稱。股份制企業出資人(股東)對企業所負的責任只限於其出資額以內,除此之外不對企業負有任何其他賠償責任的股份組織制度。例如,一位股東購買了某企業100股股價為500元的股票,那么他只需交付給該企業...
責任限制,是指在某些情況下對當事人的責任範圍實行限制的法律手段。對有責任的當事人實行法律保護的手段。當事人只承擔有限責任,只對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引起的損害負責。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常規定當事人不以自己的全部財產來承擔民事責任,而只對其出資額或經營管理的財產輛負責。如英國於1862年確認可組織股份有限...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條件,是指有權享受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人在享受責任限制時所應符合的要求。從有關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國際公約的發展歷史來看,其責任限制的條件是逐漸放寬的。最近的1976年的責任限制公約規定,只有證明損害是由於責任人本人故意或明知可能會造成損害而輕率地作為或不為而造成的,責任人才不得享受責任限制...
限制責任能力 :xiàn zhì zé rèn nénɡ lì 責任能力是指某人因違法而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 ,它是行為能力在保護性法律關係中的特殊表現形式 責任能力人分為完全責任能力人,限制責任力人和無責任能力人。行為能力制度將自然人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已經成年且神智正常的人,他們可以獨立地處分自己...
限制責任條款即是保險人通過保險單條款的形式或是附加的方式,對某些特殊情況下的特殊危險責任加以限制。限制責任條款是在列舉一般可保危險責任的同時,做出限制或排除規定。如財產保險對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通常作"除非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作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否則不予承保"等字樣的規定,又如貨物運輸保險...
限制船舶所有人責任的方法主要有船價制和金額制兩種。船價制是指船舶所有人的責任原則上以航次終了時的船舶價值為限。船舶價值一般應包括運費和應得的賠款;金額制是指船舶所有人的責任以發生債務的船舶噸位乘以每一噸的賠償額所得之金額為限。以船價製作為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的方法,可能會無視受害方的利益,一旦...
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是指將承運人對其不能免責的貨物遲延交付、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實質上是從量的方面對承運人賠償責任的部分免除。我國海商法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對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進行了限制:1.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責任限額(海商56條)《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指對於船舶在營運過程中所造成的人身、貨物、其他財產等各項損失而對責任人的總的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限額內的責任限制制度。根據中國《海商法》,對於在船上發生的,或者與船舶營運、救助直接相關而造成契約或者非契約權利的損失,包括遲延交付造成的損失,責任人可適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採用總...
承運人單位責任限制,“綜合責任限制”的對稱。是指確定責任人對一件或者其他一個單位財產等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的方式。常適用於單一的損失狀態。中國《海商法》所確立的承運人對於海上貨物運輸契約項下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為每一件或者每一單位的賠償額為666.67計算單位即是一種單位責任限制。另外,“海牙規則”、“...
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制是指已明確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和損壞負有賠償責任應支付賠償金時,承運人對每件或每單位貨物支付的最高賠償金額。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條款的規定 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條款主要規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負有賠償責任時,對每件或每單位貨物所應支付的最高賠償金額。有關提單所適用的不同國家法律...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的國際公約是在1957年10月10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57年10月10日起生效。第一條 1.海船舶所有人由於下列事故所引起的請求,除引起請求的事故是出於船舶所有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以外,都可以根據本規則第三條限制其責任。上述事故是:(1)船上所裁的任何人的死亡或人身傷害,以及船上...
船東責任限制是指用法律形式將船舶所有人在重大海損事故中給他人帶來的重大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限度內的賠償制度。各國立法對此規定不一,主要有:(1)金額制度,即按每一事故將船舶所有人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害的賠償責任限制在以船舶噸位乘以每一噸的賠償額計算的一定金額上。(2)船價制度,即船舶所有人...
查士丁尼時代,準許繼承人在一定期間內,採取編制遺產清冊的辦法,將繼承人清償死者債務的責任限制在他所繼承的遺產範圍之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父債子還”的束縛已為法治文明社會所唾棄。當今,世界各國大都採用了限定繼承,即繼承人僅以繼承遺產的數額為限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與物的有限責任相比...
責任限額,是指根據責任限制制度所確定的責任人對於有關債券的最高賠償額。例如,中國《海商法》規定,承運人對於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的最高賠償額為每件或者每單位666.67計算單位,或者毛重每千克2計算單位,據此而得出的承運人對於貨物損失的最高賠償額即為責任限額。交強險條款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規定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主體。相關情況 刑法規定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四種情況:1、已滿12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2周歲以下的,12以下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中國《刑法》規定,對於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全稱《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的國際公約》,是1957年10月10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公約。本公約於1957年10月10日在布魯塞爾召開的第十屆海洋法外交會議上通過。1986年5月30日生效。參加本公約的國家有:澳大利亞、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英國、印度、以色列、日本、荷蘭、挪威、波蘭、葡萄亞、...
雙重責任限制,是指以兩種標準確定責任限額的方式。例如,可根據“件”或者“重量”計算責任限額。海上貨物運輸中,該項制度最早由“維斯比規則”設立,該規則規定承運人對於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限額不超過每件或者每單位10000金法郎,或者毛重每千克30金法郎,兩者中以高者為準。“漢堡規則”和中國《海商法》關於...
責任限度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後同意支付最高賠償限額。責任限度的規定,體現了保險契約關係雙方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是有限的,因而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必然受到一定賠償金額的限制,承擔著有限的責任。責任自然終了是保險單訂明的保險期限屆滿,保險責任自然終了,...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主體,是指對海事賠償請求負有責任並依法有許可權制其賠償責任的人。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最初只適用於船舶所有人,隨著航運業的發展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其適用的範圍也在不斷擴大。1924年責任限制公約首次將責任限制的權利賦予“不擁有船舶而經營船舶的人”和“第一租船人”;由於該...
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是指海上旅客運輸的承運人作為責任限制主體對運輸過程中因為過錯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依法限制賠償責任的制度。國際上,規定承運人享有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國際公約是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及其1976、1990議定書和2002年修正案。在最新的修正案中,每名旅客賠償...
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為了統一船舶所有人對事故賠償責任限制的若干法律而制定的公約。沿革 1957年10月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第十屆海洋法大會,制定了1957年《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的國際公約》,但始終未能生效。1976年11月國際海事組織在倫敦召開外交大會,審議通過了1976年《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公約分為5章共23條。
一九七六年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是在1976年11月19日,於倫敦簽定的條約,自1976年11月19日起生效。本公約締約國,認識到通過協定確定關於海事索賠責任限制的某些統一規則的需要,決定為此目的而締結一項公約,並已就此達成協定如下:第一章責任限制的權利 第一條有權享受責任限制的人 (1)下述定義所指的船舶所有人...
部分責任能力,亦稱“限制責任能力”、“中間責任能力”。介於完全責任能力和絕對無責任能力之間的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後承擔刑事責任的資格。一般法律規定應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判定標準有二:(1)責任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指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者。(2)精神狀態。指行為人保持部分辨認或控制能力。根...
1957年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約* 各締約國,認識到通過協定確定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的某些統一規則是合乎需要的;決定為此締結一項公約,並協定如下:第1條 (1)海船所有人對由於下列事件所引起的索賠,除引起索賠的事故繫船舶所有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所致外,都可以根據本公約第3條限制其責任:(a)船上所載的任何...
海事賠償責任限額是責任人對某一特定事故產生的賠償請求所支付的最高賠償額。責任限制人如就同一事故向請求人提出反請求的,雙方的請求金額應當相互抵消,賠償限額僅就兩個請求之間的差額有效。標準 根據《海商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海事賠償限額按照下列標準計算:(一)300總噸以上船舶的賠償限額 根據《海商法》...
承運人責任制,又稱“船方責任限制”。是指海運規則中承運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限制。承運人對本船滅失或損壞的每件或每一單位的貨物的最高賠償限額,中國遠洋運輸公司的提單條款規定不超過人民幣700元,提單外尚附有協定並已支付額外運費者除外。船方對造成他船或貨物損失賠償的責任限制為,以船舶的噸位為基礎,...
第七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限責,釋義1.是指公司集團限制責任的手段的專有名詞。2.是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歲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 是指公司集團限制責任的手段的專有名詞。 是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歲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無...
商業保護原則,亦稱商事責任有限性原則,是指商事主體在從事商事交易行為中對其違反約定或法定的義務的行為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依法具有有限性,並不承擔賠償全部損失的責任,以體現對商事主體和商業經營予以特別保護的法律制度。內涵依據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是指船舶發生重大海難給他人帶來重大損失時,對事故負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