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是指海上旅客運輸的承運人作為責任限制主體對運輸過程中因為過錯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依法限制賠償責任的制度。國際上,規定承運人享有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國際公約是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及其1976、1990議定書和2002年修正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
- 定義:海上旅客運輸的承運人作為責任限制主體對運輸過程中因為過錯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依法限制賠償責任的制度
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是指海上旅客運輸的承運人作為責任限制主體對運輸過程中因為過錯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依法限制賠償責任的制度。國際上,規定承運人享有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國際公約是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及其1976、1990議定書和2002年修正案。
海上旅客運輸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是指海上旅客運輸的承運人作為責任限制主體對運輸過程中因為過錯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依法限制賠償責任的制度。國際上,規定承運人享有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國際公約是1974年《海上旅客及...
第四條 海上旅客運輸的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按照46666計算單位乘以船舶證書規定的載客定額計算賠償限額,但是最高不超過25000000計算單位。第五條 向外籍旅客、華僑和港、澳、台胞旅客給付的賠償金,可以兌換成該外國或者地區的貨幣。
根據《海商法》第211條規定,海上旅客運輸的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按照46666計算單位乘以船舶證書載明的載客定額計算賠償限額,但是最高不超過25000000計算單位。(五)中國港口間海上旅客運輸賠償責任限額 交通部《港口間海上旅客運輸賠償...
(四)海上旅客運輸的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 根據《海商法》第211條規定,海上旅客運輸的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按照46666計算單位乘以船舶證書載明的載客定額計算賠償限額,但是最高不超過25000000計算單位。(五)中國港口間海上旅客...
國際旅客運輸尚無統一的每一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限額,而由各國國內法作出規定。《1961年統一海上客運若干規則的國際公約》規定,每一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額為25萬法郎;《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將賠償額提高到70萬法郎。但這...
第七條旅客索賠的責任限制 (1)對於在任一具體情況下提出的有關船上旅客人身傷亡的索賠,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制為46,666計算單位乘以船舶證書上規定的該船載客定額所得的數額,但不得超過25,000,000計算單位。(2)就...
旅客死亡和人身損傷責任的保險或其他經濟擔保證書 按《2002年海上運輸旅客及其行李雅典公約》第4又條的規定頒發 ┏━━━┳━━━┳━━━┳━━━┳━━━┓ ┃┃┃┃┃實際執行運輸的承運人的名稱┃ ┃船名┃識別編號或字元┃IMO...
承運人對旅客的貨幣、金銀、珠寶、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所發生的滅失、損壞,不負賠償責任;但上述物品是交由承運人保管的除外。(四)承運人的責任限額 海上旅客運輸中的承運人享受責任限制。責任限制的具體數額是:旅客人身傷亡,每人...
1對於任何不同事件產生的船上旅客人身傷亡的索賠,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制應為175000計算單位乘以該船按其證書準許載運的旅客人數所得的數額。第5條 以下列條文代替公約第8條第2款:2但是,非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並且其法律不允許適用...
保險人就每一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對應的每人責任限額;保險人就每一旅客財產損失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對應的每人責任限額的5%;對於每次事故,保險人就本保險契約第四條所列費用的賠償金額不超...
第八百二十二條 【承運人救助義務】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第八百二十三條 【旅客人身傷亡責任】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
在現實生活中還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這種現象,可稱之為限制性損害賠償。例如:運輸行業都規定有責任限額,汽車承運人對旅客非保價行包的賠償額每千克不超過10元,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旅客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限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1990.3.3)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間海上旅客運輸賠償責任限額規定(1993.12.1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試行)(1991.11.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碰撞和...
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 蒙特婁公約的最大特點是其通過兩步遞進形式為旅客人身傷亡賠償引進了無限制責任的概念。第一步是不管有無過錯,承運人必須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承擔賠償113,000 sdr 特別提款權,承運人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第二步...
於是,在調整國際海上運輸活動的海商法上便產生了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這一制度。以為例,對於旅客人身傷亡索賠的責任限制,公約規定,按船舶載客定額計算,每位旅客賠償額為4666特別提款權乘以旅客定額,所得的數額即為賠償限額,但最高不得...
第五十八條 就海上貨物運輸契約所涉及的貨物滅失、損壞或者遲延交付對承運人提起的任何訴訟,不論海事請求人是否契約的一方,也不論是根據契約或者是根據侵權行為提起的,均適用本章關於承運人的抗辯理由和限制賠償責任的規定。前款訴訟是對...
4、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自旅客離船或應離船之日起算;造成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送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算;因運送期間內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後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