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責任制,又稱“船方責任限制”。是指海運規則中承運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限制。承運人對本船滅失或損壞的每件或每一單位的貨物的最高賠償限額,中國遠洋運輸公司的提單條款規定不超過人民幣700元,提單外尚附有協定並已支付額外運費者除外。船方對造成他船或貨物損失賠償的責任限制為,以船舶的噸位為基礎,每噸不超過1000法郎,如損失中有生命傷亡的,以每噸3100法郎計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運人責任制
- 定義:海運規則中承運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限制
承運人責任制,又稱“船方責任限制”。是指海運規則中承運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限制。承運人對本船滅失或損壞的每件或每一單位的貨物的最高賠償限額,中國遠洋運輸公司的提單條款規定不超過人民幣700元,提單外尚附有協定並已支付額外運費者除外。船方對造成他船或貨物損失賠償的責任限制為,以船舶的噸位為基礎,每噸不超過1000法郎,如損失中有生命傷亡的,以每噸3100法郎計算。
承運人責任制,又稱“船方責任限制”。是指海運規則中承運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限制。承運人對本船滅失或損壞的每件或每一單位的貨物的最高賠償限額,中國遠洋運輸公司的提單條款規定不超過人民幣700元,提單外尚附有協定並已支付額...
承運人責任條款是用以明確承運人承運貨物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的條款。由於提單的首要條款都規定有提單所使用的法律,而有關提單的國際公約或各國的法律規定了承運人的責任,所以凡是列有首要條款或類似首要條款的提單都可以不再以明示條款將...
“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託他人以本人名義與託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人。在貨運契約中,承運人的責任一般說來主要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等...
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是指將承運人對其不能免責的貨物遲延交付、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責任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實質上是從量的方面對承運人賠償責任的部分免除。我國海商法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對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進行了限制:1.承運人對貨物...
海上承運人責任指承運人違反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約定,造成承運貨物滅失、損害或遲延交付時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由於海上運輸物有的風險及航運業發展是以世界為舞台的特點,海上承運人責任制度是在民事責任制度之外發展起來的。基本義務 中國的...
承運人責任險,是一種責任保險。所謂“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契約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契約...
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制是指已明確承運人對貨物的滅失和損壞負有賠償責任應支付賠償金時,承運人對每件或每單位貨物支付的最高賠償金額。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條款的規定 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條款主要規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負有賠償責任時...
運輸責任是指在公路運輸業務中,承、托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運輸契約或運輸協定所承擔的經濟責任。承運人的責任有:貨物在承運責任期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造成貨物逾期到達、錯運等應負違約責任。未...
也就是說,承運人可與託運人特約減輕或免除責任,但不得就承運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責任預先排除。義務與權利 1、舉證責任 《海牙規則》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了承運人在裝貨至卸貨的整個運輸過程中妥善而謹慎地履行規定的七...
承運人責任制度是各國海商法和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核心。隨著科技的進步,改革承運人責任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本書重點探討了承運人責任制度的歷史演變、承運人的識別、責任基礎、無單放貨等前沿問題。本書認為,不完全過失責任制可能是不...
《國際海運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章軍。本書作者利用工作的有利條件,收集整理了大量關於承運人責任制度方面的案例。內容簡介 在本書中,無論是描述其他學者的觀點,還是提出作者自己的觀點,均附有不同...
《國際航空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是2010年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韓冰。本書結合了國際法和民法的研究方法,從民事責任和損害賠償的角度研究有關國際航空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的國際公約,分析了國際航空統一私法規則背後...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契約公約》採用的是嚴格責任制,即行為人對自己的過失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除了按過失承擔責任以外,行為人的免責,還必須在法律上找到相應的條文,即要根據法律所列出的免責事項。公約規定承運人的免責事項主要有以下...
國際上,規定承運人享有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制度的國際公約是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及其1976、1990議定書和2002年修正案。在最新的修正案中,每名旅客賠償限額已提高到40萬特別提款權,並要求船公司必須加入每名海難旅客...
第四節 承運人的識別 第三章 海運承運人的歸責原則 第一節 責任基礎與歸責原則 第二節 嚴格責任制 第三節 不完全過失責任制 第四節 完全過失責任制 第五節 完全過失責任與不完全過失責任混合制 第四章 海運承運人責任的限制 第...
中國沿海和內河運輸沒有規定賠償責任限制,而是按貨物損失的實際價值賠償。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的提單對每件或每一計費單位貨物的最高賠償額定為人民幣 700元。該公司適用於貨櫃運輸的聯運提單規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賠償不得...
客觀責任制是與主觀責任制對應的一種責任制度,實際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絕對責任制度,承運人有沒有責任,就看貨物在承運人接管貨物到交付貨物期間,也就是在承運人掌管貨物的全部期間,貨物有沒有損害,完全不考慮承運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制度研究是一制度研究檔案,沈志韜著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沈志韜著 導師 王虎華指導 學科專業 學位級別 法學博士 學位授予單位 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11 關鍵字 國際運輸 航空運輸 貨物運輸 承運人...
在全面推進“平安交通”建設的新形勢下,建立保險新機制,有利於發揮道路運輸企業和保險機構在事故預防方面的積極作用,有利於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制度的社會服務功能,有利於調動運輸企業主動抓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有效解決當前承運人責任保險工作中...
《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承運人責任的比較研究》是2015年10月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衛東。內容簡介 《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承運人責任的比較研究》主要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介紹了承運人責任的基本知識。首先根據四個國際公約...
三、航空承運人強制責任保險 第二節 國際航空承運人責任制度演進及發展 一、航空承運人歸責方式 二、航空承運人責任限額 三、航空承運人責任期間 第三節 國際航空承運人強制責任保險推進 一、1929年《華沙公約》 二、其他相關協定...
《華沙公約》是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其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責任基礎是推定過失責任制。(1929年10月12日在華沙簽訂)(1933年2月13日起生效)締約國認為,國際航空運輸的條件,在所用檔案和承運人的責任方面,有統一規定的...
嚴格責任制度擴大航空責任險保障範圍 華沙公約對承運人的責任認定採用的是過錯推定責任和相對過錯責任制度。蒙特婁公約規定,承運人對旅客傷亡承擔不高於113,000 sdr 特別提款權的嚴格責任。嚴格責任制度的引進大大增加了承運人及其保險人對...
第八百三十八條 【多式聯運經營人應當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契約】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契約,對全程運輸享有承運人的權利,承擔承運人的義務。第八百三十九條 【多式聯運契約責任制度】多式聯運經營人可以與參加多式...
《鹿特丹規則》有關承運人責任制度簡析 2008年12月11日,聯合國第63屆大會第67次會議通過了聯合國貿法會提交的《聯合國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契約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