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形成信託亦稱“財產積累信託”。委託人與信託機構簽訂契約後,委託人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定期、陸續向信託機構交付資金,以實現財產積累的信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產形成信託
- 類型:金融領域名詞
財產形成信託亦稱“財產積累信託”。委託人與信託機構簽訂契約後,委託人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定期、陸續向信託機構交付資金,以實現財產積累的信託。
財產形成信託亦稱“財產積累信託”。委託人與信託機構簽訂契約後,委託人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定期、陸續向信託機構交付資金,以實現財產積累的信託。如職工養老金信託、職工福利信託、購置大件商品資金積累信託等,如採用這種方式。財產形成...
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依據信託意圖而管理和支配的財產;信託的構成要素之一。依信託法規則,信託財產須為特定化的和現實存在的財產;它可由不動產、股票、公債、抵押契據、保險單、銀行存款等構成,但非財產性契約權利不能作為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它不因財產形態的變化而改變自身的同一性;受託人基於對...
如房產、股權、信貸資產、利得財富、路橋、工業森林、加油站收益等委託給信託公司,再向投資者轉讓信託權益,屬資產證券化的衍生金融產品。其收益來源於信託財產本身。投資者購買財產信託產品時,由於信託財產可見,所以信託財產產生的信託收益也真實可見,從而避免賴以產生信託收益的財產形成過程中的風險。
財產信託業務是指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包括各種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權益等)交付給信託公司設立信託,由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根據信託檔案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業務。業務種類 按照信託財產的標的物可分為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智慧財產權信託和其他財產權信託。(1)...
節約儲蓄信託是財產積累信託或財產形成信託的一種。委託人不是用已有的錢去進行信託,而是與信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後,將自己以後收入的一部分定期存入信託機構,使自己的信託財產逐漸進行積累的一種信託。節約儲蓄性信託與一般財產積累信託相比,其特點是,信託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貨幣增值,而沒有其他特定的目的。此信託可...
財產權是民事權利的一種,是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財產權包括債權、物權、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部分、繼承權等,甚至信託受益權自身也可以成為另外的信託關係的信託財產。 權利信託是信託標的物以各類權利形態出現的信託。權利信託包括以債權為信託財產的債權信託,以股權為信託財產的表決權信託,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財產...
日本信託法規定,對於股票和公司債券的信託要在股東名冊或公司債券底賬上明確記載屬於信託財產; 對於其他有價證券的信託要在證券上標明屬於信託財產。作用 一是使設立信託的行為具有法律效力,信託財產的權利依法由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二是實現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使其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三是...
信託財產登記制度建立的原則 結合目前財產登記制度的實際情況,建立我國的信託財產登記制度首先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儘量減少與現行制度的衝突。目前我國已經在財產登記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體系,如股權由工商局登記、房地產由房地產登記部門登記等等。信託財產登記制度雖然有其特殊性,但不應與現行登記制度產生衝突,反而...
基於此,人們可以利用遺囑或契約形成,在民事、商事或公益領域為各種合法目的設立信託,不視為一種深具社會機能的獨特的法律構造,在信託法律關係中有四個構成要件,其一為信託委託人,即基於不違法的目的而將財產交付他人占有管理的人;其二為信託受託人,即接受他人委託,並非為自己利益而占有、管理他人財產的人;其三...
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轉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按照一定的信託目的管理或處理的財產,也叫信託標的物。信託財產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轉移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按照一定的信託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財產,以及經過管理、運用或處分後取得的財產收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
產權信託是由經營性財產構成的一種不動產信託。在美國,根據1960年聯邦規章形成的不動產投資信託使投資者通過購買具有受益股權的股票獲得不動產證券和債務的產權,從而避免了不動產及其抵押面額過大問題。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稅收待遇與開口(互助)基金相同。如果95%的淨收入以股息形式分配,那么“合格”的信託本身就可免交所...
信託構成要素是形成信託關係必不可少的基本因素,包括: 信託目的、信託行為、信託當事人、信託財產等四個要素。信託目的是委託人設定信託要達到的目的,它是設立信託的前提。信託行為是設定和存續信託關係的法律行為,信託行為必須有明確的信託目的,但只有信託目的而無信託行為,信託不會實現; 同時信託行為不是一般的...
住宅建設信託是以積累建造住房資金為目的的信託。財產形成信託的一種。基本做法是: 個人或企事業單位為了建造、購買或修繕住宅等,與信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後,將資金陸續存入,到一定期限後再支用。在存期內,信託資金由信託機構管理營運、增加收益。受益人在使用資金時,若不能滿足需要,可向信託機構申請貸款。此類...
由眾多的委託人將其有關財產作為信託財產分別或集中轉移給受託人並由此設立的信託。在這種信託存續期間,在需要的情況下,眾多的委託人往往按照與信託有關的檔案的規定或者應受託人的要求或者自發地召開會議以討論和決定與信託有關的重大事項;這一會議將他們集中在一起從而形成由人的集合組成的集團,所以集合信託又稱...
財產管理信託亦稱代管財產。作為經營信託業務的企業一方接受企事業單位或居民個人的委託,為其進行財產管理的一種代理類信託業務。財產管理是信託的基本職能,信託的產生始自財產管理。在西方,財產管理信託是個人信託的一項主要組成部分,也是信託業務的重要內容。它主要是受託為老年人和心智失常的人以及事務繁忙的人管理...
信託關係,是指因信託契約成立,在當事人、受益人之間形成的以信託財產為基礎的權利義務關係,信託關係實際上是信託法律關係。它由三個要素構成:(1)主體,指信託法律關係中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2)客體,指信託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藉以產生信託關係的資財;(...
信託財產授與人,又稱“信託財產委託人”。是指為設立信託而將其財產依信託意圖授予他人管理的信託關係當事人。信託財產授與人必須為財產所有人;其中有行為能力的財產所有人可通過自己的行為設定信託,無行為能力的財產所有人則可通過他人代理行為設立信託,取得財產授與人地位。信託財產授與人在可撤銷的信託與不可...
信託法律關係是指基於信託事實並由信託法律規範調整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而言,一個信託法律關係存在著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三方當事人。信託法律關係的主體,又稱信託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即信託法權利義務的承擔者。托法律關係包括如下三個主體: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主體 信託法律關係的主體,又稱信託法律...
信託財產委託人又稱“信託財產授予人”。為設立信託而將其財產依信託意圖授予他人管理的信託關係當事人。信託財產授與人必須為財產所有人;其中有行為能力的財產所有人可通過自己的行為設定信託,無行為能力的財產所有人則可通過他人代理行為設立信託,取得財產授與人地位。信託財產授與人在可撤銷的信託與不可撤銷的...
信託財產權,“衡平法上的所有權”的對稱。又稱“為他人利益的所有權”。是指財產受託人為實現信託意圖而對信託財產享有的對物權,其內容由具體的信託意圖、信託條款和法律推定規則所確定。在英美法中,受託人的信託財產權屬於“法律上的所有權”,受普通法的保護。信託財產權不同於大陸法中的法定物權;在不同...
家族信託一個新的行業也應運而生財富傳承服務業。在2012年的中國富豪榜上,一半的上榜者年齡在50歲以上,他們的長子、長女平均年齡超過35歲。以此推算,未來5~10年,中國家族企業將迎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家族傳承。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顯示,與家族企業第一代強烈的家族傳承意願形成強烈對比的...
法定信託,是指直接根據成文法規定而成立的信託。英美法中依信託設立方式對信託所作的分類。法定信託的成立不依賴於財產所有人的明示或默示意圖,也不取決於法律推定意圖;只要發生了符合法定條件的法律事實,即在特定當事人之間形成信託關係。例如根據英國1925年《遺產管理法》的規定,在財產所有人未留遺囑而死亡時,...
2、民事信託方式是國際通用的一種方式,只在中國在最近幾年才剛剛採用,事實上在國外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已形成了一種社會法律慣例。目前,在英國民事信託已占信託業務總量的80%,美國民事信託也隨處可見。3、人們的財產一旦經過合法的信託形式,便不受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債務人追索。即使受託人出現其他意外,...
融資性財產信託是指信託投資機構除了受託將委託方的信託財產轉讓或出售給指定或不指定的購貨方外,還要在買賣過程中對使用分期付款方式的購貨方融通資金,代購貨方先墊付所應交的貨款,然後由購貨方按預定的分期付款的次數和金額定期歸還信託投資機構的墊付款。融資性財產信託的特點是在財產信託的過程中伴隨著信託投資...
房地產財產信託融資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財產及房地產相關權利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不同於資金信託融資形式,財產信託融資形式的委託人一般為房地產公司。房地產財產信託融資的一般...
特定財產信託是指供貨單位把其動產、不動產委託信託機構代為銷售轉讓,並將信託財產折價抵作財產信託基金,信託機構以貸款形式將該項信託財產轉給購買單位,以後隨著貸款的分期歸還,再將財產信託基金陸續還給供貨單位的財產信託。特定財產信託以融資形式實現融物,有利於保證供需雙方的利益,鼓勵企業積極處理呆滯積壓設備物資...
金融信託法律關係,簡稱“金融信託關係”,是指由金融信託法調整的,在信託當事人之間形成的以信託財產為中心的權利、義務關係。金融信託關係和其他法律關係一樣,也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部分構成。1.金融信託法律關係主體,或稱信託關係人。是指能夠參加信託法律關係,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委託人、...
第二,特殊目的信託結構中的基本載體是“信託財產”——擬處置的不良資產特殊目的信託項下所有法律關係的安排都以“信託財產”——不良資產為基本載體。不良資產的原持有人銀行與受託機構之間信託關係也必須依賴信託財產的轉移來形成;證券投資者或稱受益權憑證持有人與信託機構的關係,也需要藉助“信託財產”來建立。在...
集團信託是指受託人受多數委託人的信託,而集合社會大眾的資金,依特定的目的,而概括地加以運用的信託,其特點偏重於信託財產的形成方式及受託人的保護。由眾多的委託人將其有關財產作為信託財產分別或集中轉移給受託人並由此設立的信託。在這種信託存續期間,在需要的情況下,眾多的委託人往往按照與信託有關的檔案的...
財產監護信託業務 財產監護信託業務是信託機構接受委託為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擔任監護人或者管理人的信託業務。這裡指的無行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禁治產人,故這種業務又稱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禁治產人財產監護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