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超收分成是指超額完成國家財政收入任務的地區、其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留歸地方作為機動財力,自行安排。這是鼓勵地方積極組織收入,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收入計畫的一項重要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超收分成
- 定義:指超額完成國家財政收入任務的地區、其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留歸地方作為機動財力,自行安排
財政超收分成是指超額完成國家財政收入任務的地區、其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留歸地方作為機動財力,自行安排。這是鼓勵地方積極組織收入,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收入計畫的一項重要措施。
財政超收分成是指超額完成國家財政收入任務的地區、其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留歸地方作為機動財力,自行安排。這是鼓勵地方積極組織收入,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收入計畫的一項重要措施。含義與背景從1972年起,規定各省、自治區、自...
計算超收數額的辦法,是將年度財政收入實際完成數與年度預算指標或財政收入包乾基數進行比較,超額部分即為超收數額。超收分成比例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根據不同時期經濟和財政的要求及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確定。這種收入分配辦法與地方財政...
上交利潤基數包乾、超收分成是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中承包上交國家利潤的一種形式。承包雙方確定企業上交利潤基數,超額部分按約定的比例在國家與企業間分成的承包方式。其特點是國家財政收入有基數保障,超收部分雙方均可多得,企業沒有必須...
試行“定收定支,收支掛鈎,總額分成,一年一定” (亦稱“收支掛鈎,總額分成”) 的財政體制,按照各地財政支出總額對收入總額的比例,作為中央和地方、地方各級之間收入留交比例;超收時按總額分成比例分成,短收時按總額分成比例分擔。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省人民政府關於2003年省本級財政超收的安排意見,同意省財政廳廳長鄭建國受省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2003年省本級財政超收...
按照“保障基本運行、事權財權統一、鄉財縣管鄉用、增收節支掛鈎、分類指導管理、促進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對鄉鎮實行“劃分收支範圍,核定收支基數,超收比例分成、短收扣減支出基數、自求平衡”的財政管理體制...
總額分成財政體制是中國財政管理體制形式之一。指地方財政收支全額掛鈎,就地方組織的總收入(不包括中央固定收入)與其總支出對比,核定一個上交、留用比例,在中央和地方間進行總額分成的財政管理體制的總稱。與分類分成形式相對稱。體制特點...
(三)統籌兼顧,規範管理。根據各鄉鎮財源結構、財力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分類確定補助標準,分檔計算超收分成,整體帶動鄉鎮協調發展。(四)合理分配,一定三年。鄉鎮按陽光財政要求,自主理財,精細預算管理,避免短期行為。三、主要...
第九條 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 ,按下列形式自行確定:(一)定收定支,收支掛鈎,總額分成,一定幾年;(二)定收定支,收入上交,超收分成(或增長分成),支出下撥(超支不補),節餘留用,定幾...
第四條 縣對鄉鎮實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為主要內容的統收統支加激勵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新體制一定四年。第二章 收支管理 第五條 收入組織和管理。鄉鎮的財政收入一律上劃,實行縣級統一管理,集中上繳縣金庫...
(六)完成上級財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第四條 鄉財政管理體制的基本形式是:(一)收支包乾,即:劃分收支,收支包乾,超收分成,短收分擔。結餘留用,超支自理;(二)收支掛鈎。即:劃分收支,核定基數,定額上交...
不實行全額分成。在預算執行中,超收部分仍按原定比例由中央與地方分成,年終如有結餘,歸地方自行安排。這種體制實行到1970年。1976至1984年對財政收入較大的省市,繼續實行這一體制。1985至1986年,對多數省市仍實行這一體制。
四、各地、市、縣必須堅持財政收支平衡的原則,努力增收節支,把收入打足,支出打緊,堅決消滅赤字。如若發生赤字,省不再予以補貼。五、省屬工業企業實行超收分成。省屬工業部門由於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上交國家財政收入超過省財政核定任務的...
根據財政管理體製法規定的劃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收支範圍的辦法,可將我國財政管理體製法的演變劃分為統收統支、分成、包乾依次更替的三個階段。統收統支式 1950年,我國實行統收統支、中央財政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製法,地方組織的財政...
還設定專款作為對少數民族地區的補助,以解決他們的一些特殊需要,桉照上年支出決算數量加機動金撥給自治地方。民族地區財政超收全留地方,中央不參與分成,此外,在稅收減免、民族貿易、人員編制開支標準方面也給予一定的照顧。
第十四條鄉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劃分收支,分級管理”和“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第十五條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以下管理體制形式:(一)定收定支,收支掛鈎,超收分成或增收分成,節餘留用;(二)定收定支,收支掛鈎,...
在沒有採用分稅制的國家,稅收收入歸屬權的劃分總是與財政管理體制的某種財政收入分成方式相聯繫,包括總額分成、超收分成等等。稅收收入歸屬權與稅收徵收管理權可能存在差異,當地方稅務機構代征部分中央稅、中央稅務機構代征部分地方稅時,...
建立鄉一級財政的目的之一,是調動縣鄉兩個積極性,把零星的、分散在農村的財政收入及時足額地收起來,絕不能分散縣的現有財力。大宗收入、重點稅源要集中在縣,超收分成比例要定得適當;機動財力的大頭要掌握在縣,給鄉的好處只能建立...
這種體制,以中央核定的地方財政支出占中央核定的財政收入的比例作為分成比例,一年核定一次,年終決算,按實際收入和核定的分成比例計算地方的分成收入,使地方財力與完成收入任務掛鈎。1971~1975年,實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的體制。19...
③ 上交利潤基數包乾,超收分成。財政部門核定承包上交利潤的基數,企業按稅法計算,實際交納超過承包目標的部分實行分檔分成。④ 上交利潤定額包乾。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核定一個應當上交國家利潤的固定數額,進行包幹上交。超過核定額的剩餘...
地方機動財力包括地方預算的預備費、超收分成(或增收分成)和支出結餘等。作用 地方機動財力, 是按照國家規定, 未指定具體開支範圍或用途、由各地自行掌握的一部分財政資金, 這部分資金留給地方因地制宜的辦些事業或解決某些特殊需要及臨時...
自籌資金撥款是按照規定自行籌集,用於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畫項目而撥給建設單位的一種基本建設撥款。主要包括:(1) 各級地方財政自籌資金,如地方財政上年結餘,地方預備費和超收分成,以及各預算外收入 等。(2) 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如主管...
1、凡自籌或引資興建非煤企業,建成投產後,鄉鎮在確保完成當年財政收入任務的情況下,除按體制計算超收分成外,另按興辦企業實際繳納稅收縣級實得收入部分,按比例對鄉鎮實行以獎代補。具體標準為四類鄉鎮按60%、三類鄉鎮按50%、二類...
(六)財政、稅務部門提取代征代扣稅收手續費的情況;(七)財政專項撥款、上級財政撥付的專項補助和追加預算支出指標的撥付、使用情況;(八)財政部門管理的國內外債務還本付息情況;(九)政府對稅務部門實行超收分成和稅務增收分成的...
價外補貼,用退庫方式解決;有無將預算資金退給非預算繳款單位,或將應退給企業的資金退庫轉作財政預算外資金,有無財稅機關違反規定自批自退,有無用退庫方式提取財政機關超收分成或增長分成,有無用退庫辦法歸還財政有償使用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