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運動(護法戰爭)

護法運動

護法戰爭一般指本詞條

護法運動是指1917年7月到1918年5月,以孫中山為首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為維護臨時約法、恢復國會,聯合西南軍閥共同進行了反對北洋軍閥獨裁統治的鬥爭。

又稱護法戰爭。所謂“護法”指的是護衛《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打倒北洋軍閥專政的虛假共和,重新建立新生共和的民主法統。

基本介紹

  • 名稱:護法運動
  • 地點:護法戰爭各戰役主要地點在湖南、湖北、四川
  • 時間:1917年7月到1918年5月21日
  • 參戰方:護法軍政府、北洋軍、西南軍閥
  • 結果:護法運動失敗
  • 參戰方兵力:各個階段不同
  • 傷亡情況:不詳
  • 主要指揮官孫文、唐繼堯、陸榮廷、程潛;段祺瑞、馮國璋、吳佩孚、張敬堯
護法背景,運動過程,概述,第一屆國會,擴張勢力,召開國會問題,宣誓就職,稱霸野心,運動高潮,湖北靖國軍,和戰反覆,破壞護法宗旨,運動結果,歷史影響,相關評價,第二次護法運動,

護法背景

護法運動護法運動
1913年2月,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規定,進行首次國會選舉(4月8日國會首次召開),國民黨得票最多,預備由宋教仁組閣。3月20日,宋教仁遇刺,兩天后身亡,引發二次革命。結果為袁世凱以武力鎮壓 ,孫中山等流亡日本。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解散國會,並且廢止《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9月日本進攻德國在華殖民地—青島。1915年5月,袁世凱被迫同意日本對華二十一條。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稱帝,為洪憲帝政。1915年12月,蔡鍔等人發動護國戰爭反對袁世凱稱帝,取得成功。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之後於1916年6月6日病逝。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任總統,段祺瑞出任總理,恢復“約法”,舊國會亦恢復。不久,黎元洪與段祺瑞因為就中國是否向德國宣戰,發生府院之爭。段祺瑞主張參戰,而黎元洪及國會有所保留。後來,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總理之職,並且引督軍團團長張勛入京,卻引致張勛在1917年7月1日為溥儀復辟,國會亦被解散,是為“張勛復辟”。“張勛復辟”最後被段祺瑞鎮壓,黎元洪引咎辭職,總統之職由7月6日馮國璋取代。段祺瑞稱事件為“再造共和”,指舊國會已被解散,原有法統亦已不再存在,於是與梁啓超等組織臨時參議院,成立新政府。
1917年7月初,張勛擁清廢帝溥儀復辟,孫中山極為憤怒,即偕廖仲愷、朱執信、何香凝章太炎等人乘“海琛號”軍艦從上海南下,準備在南方組織武力討伐。但孫中山尚未到達廣州,復辟醜劇即告結束,而重新掌握北京政府大權的段祺瑞卻在憲法研究會的鼓譟下,頑固地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召集國會。在這種情況下,孫中山便將鬥爭矛頭直指以段祺瑞為代表的北洋軍閥。17日,孫中山抵達廣州,當晚發表演說,明確提出護法的宗旨是打倒假共和,建設新共和,並呼籲各界奮起為護法而鬥爭。

運動過程

概述

1917年7月,皖系軍閥段祺瑞控制北京政府,拒絕恢復中華民國國會和臨時約法。孫中山在廣州發動護法運動。8月,南下議員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決定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選舉孫中山為軍政府海陸軍大元帥。

第一屆國會

孫中山先生親自主持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及據此召集的第一屆國會(俗稱舊國會),一向被公認為資產階級共和國的象徵。孫中山在被迫讓出政權後,一直為維護約法和國會而進行著堅持不懈的鬥爭。當1917年5月,國務總理段祺瑞利用督軍團壓迫國會接受對德宣戰案之際,孫中山即與章太炎岑春煊唐紹儀聯名致電段祺瑞及參眾兩院,要求他們遵守約法、尊重國會。段被繼任總統黎元洪罷職後,唆使北洋督軍叛變獨立,以武力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孫中山又連續通電(或單獨、或聯名)西南各省,呼籲擁護約法和國會,起兵討伐北洋群逆。7月1日,張勛擁清室復辟,3日,孫中山便在上海召集在滬陸海軍及國民黨要人討論擁護共和、出師討逆大計。決定在南方另行召集國會,組織臨時政府。

擴張勢力

4日,孫中山致電參眾兩院議員,號召議員南下護法。當時控制廣東的兩廣巡閱使陸榮廷為首的桂系軍閥為藉助護法聲浪,確保兩廣地盤,反對段祺瑞的武力統一政策,並向湖南擴張勢力,表示歡迎孫中山來粵護法。1917年7月6日,孫中山偕章太炎、朱執信廖仲愷陳炯明等率海琛、應瑞艦離滬南下,17日到達虎門,19日到達廣州。在廣東各界歡迎會上,孫中山發表演說,指出當今變亂,“實真共和與假共和之爭”,認為“假共和之禍尤甚於真復辟”,只有打倒假共和,才能“得真共和之建設”。最早回響孫中山護法號召的是海軍總長程璧光,他於1917年7月4日發表討賊檄文,痛斥張勛復辟。孫中山南下護法後,程即於21日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聯名通電,提出擁護約法、恢復國會、懲辦禍首三項主張,率第一艦隊共十艘軍艦,於1917年8月5日到達黃埔,同行者有唐紹儀、汪精衛等。當時控制滇、黔兩省的滇系軍閥頭目唐繼堯也為對抗段祺瑞,保存地盤並向四川擴充勢力,1917年於8月11日通電加入護法行列。由於段祺瑞打敗張勛重新掌握政權後,拒絕恢復約法和國會,採納梁啓超建議,準備另行召集“臨時參議院”,重新制定國會組織法和選舉法,選舉新國會,以達到他取消國民黨議員占優勢的舊國會和廢除臨時約法的目的,從而引起舊國會議員的不滿,他們回響孫中山擇地另開國會的號召,紛紛南下赴粵。至8月中旬,到達廣州的國會議員已達150餘人。

召開國會問題

1917年8月18日,孫中山在黃埔公園宴請國會議員,商討召開國會問題。考慮到來粵議員不足法定人數,決定效法法國大革命前夕第三等級代表舉行國民議會的先例,召開“國會非常會議”(俗稱“非常國會”)。25日非常國會開幕,31日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13條,規定中華民國為戡定叛亂、恢復《臨時約法》,特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軍政府設大元帥一人,元帥三人,由國會非常會議分別選舉之。《臨時約法》的效力完全恢復以前,中華民國之行政權由大元帥行使,大元帥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元帥協助大元帥籌商政務。軍政府設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交通六部。為了適應護法戡亂的戰爭需要,軍政府沒有採納《臨時約法》規定的內閣制,而採取中華革命黨革命方略》中提出的黨、政、軍權合一的大元帥制方案,實行軍事、內政、外交合一的元首制,體現了孫中山為首的中華革命黨人希望通過護法運動建立本黨單獨執政的資產階級革命政權的意圖。
大元帥府大元帥府
1917年8月25日,孫中山召集原國會部分議員在廣州開會,提出“護法”,即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因到會人數不足,故稱“非常國會”。會議決定在廣州成立軍政府,以孫為軍政府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孫以大元帥名義通電否認以馮國璋為總統、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的北京政府,號召北伐。

宣誓就職

9月1日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海陸軍大元帥,陸榮廷和唐繼堯為元帥。10日,孫中山宣誓就職。同日,非常國會通過了軍政府各部總長名單,外交:伍廷芳,財政:唐紹儀,陸軍:張開儒,海軍:程璧光,內政:孫洪伊,交通:胡漢民,軍政府參謀總長:李烈鈞,大元帥府秘書長:章太炎。

稱霸野心

軍政府的人事安排,體現了中華革命黨人主動與西南實力派以及國民黨穩健派合組護法軍政府的願望。但是陸榮廷與唐繼堯等追求的是建立護國戰爭時期軍務院那樣的合議制政府,按各方實力排定座次,實現他們稱霸西南的野心。而軍政府卻採取了元首制,樹立了孫中山在護法政權中的領導地位,他們反而成了配角。所以陸榮廷與唐繼堯對軍政府的組織原則及選舉結果都非常不滿,均不肯就元帥職。伍廷芳、唐紹儀、程璧光、李烈鈞等國民黨穩健派人士為求得與西南實力派的合作,也贊成合議制,故這四人也不肯就職。於是孫中山任命了一批中華革命黨的骨幹和原同盟會或國民黨的激進分子代理各項工作。這樣,軍政府實際上成為中華革命黨力圖領導護法運動的資產階級政府,從而決定了它必遭西南軍閥的反對而難以長期存在下去。

運動高潮

軍政府的成立,標誌著護法運動高潮的到來,也標誌著南北對峙局面的形成。段祺瑞繼承袁世凱武力統一中國的衣缽,決心以北洋武力鎮壓西南護法,挑起第二次南北戰爭。其軍事戰略有兩個重點:一是對湖南用兵以制兩廣,一是對四川用兵以制滇、黔。8月6日,段派出心腹大將傅良佐(?-1926)代替譚延闓為湖南督軍;派其內弟吳光新(1881-?)為長江上游總司令兼四川查辦使。1917年9月9日傅良佐率北洋軍到湘後,即下令免除原同盟會會員、零陵鎮守使劉建藩和駐衡陽湘軍旅長林修梅的職務。18日,劉、林二人聯名通電,宣告“自主”,與海軍和西南護法各省一致行動。西南護法各省將湘督易人看作是北洋派進軍西南的信號,桂系決定派出桂、粵聯軍80營援助湖南。1917年10月3日孫中山正式下令討伐段祺瑞等民國叛逆。湘省護法軍組成以程潛為首的湘南總司令部,粵、桂、湘三省護法軍的總目標是會攻長沙。此時,段祺瑞也向北洋軍下達了討伐令,傅良佐任命第八師師長王汝賢為湘南司令、第二十師師長范國璋為副司令,分三路討伐湘南。1917年10月6日,北洋軍和湘南護法軍在湘潭西倪鋪接戰,護法戰爭正式爆發。南北兩軍在湘南激戰了一個多月。1917年11月14日,直系軍閥王汝賢和范國璋不願為皖系賣命,徑直通電議和,撤離衡山前線。20日護法軍輕取長沙。段祺瑞對湘用兵以制兩廣的計畫宣告失敗,桂系控制了湖南。與此同時,唐繼堯為首的滇係為對抗吳光新率領的入川北洋軍,也組成滇、黔聯軍,與孫中山派往四川的中華革命黨組織的四川國民軍(後改四川靖國軍)相配合,與北洋軍交戰,於1917年12月3日攻占重慶,趕走了段祺瑞新任命的四川督軍周道剛(1875-?)和四川查辦使吳光新。在其它各省,由中華革命黨和國民黨人領導組建的護法武裝也相繼而起,紛紛宣布與西南各省一致行動。

湖北靖國軍

規模較大的有湖北襄鄖鎮守使、鄂軍第九師師長黎天才等組織的“湖北靖國軍”,在襄陽宣布“自主”;前陝西警備軍統領郭堅組織“陝西護法軍”,在鳳翔宣布“獨立”。此外,在山東、河南、浙江、江蘇、安徽、福建、甘肅,乃至東北等省區,都先後組織了“護法軍”、“靖國軍”,宣布“獨立”或“自主”,護法戰爭的烽煙席捲了全國大部分省區。這種形勢使孫中山非常振奮,他多次召集軍事會議,制定了護法北伐的進兵戰略:令桂、滇兩軍肅清湘、川北軍,出師合擊武漢,其他各路護法軍、靖國軍也與桂、滇軍會師武漢,然後占領南京,大舉北伐,會攻北京。

和戰反覆

北洋軍在湖南的失敗是直、皖兩系矛盾分裂的結果,同時又進一步激化了直皖矛盾。直系首領、代總統馮國璋一直同皖系首領段祺瑞爭奪北洋派正統地位及北京政府中央大權。護法戰爭打響後,馮企圖藉助西南軍閥勢力對抗皖系,因而暗中主和;且對皖系利用直系軍隊打頭陣的部署深為不滿,正因此,王汝賢、范國璋二將在前線擅自停戰撤兵,打亂了皖系奪取湖南的戰略部署。對此,段祺瑞極為惱火,憤而向馮國璋提出辭職。馮索性暗示號稱“長江三督”的湖北督軍王占元(1861-1934)、江西督軍陳光遠、江蘇督軍李純於18日發表聯名通電,主張南北雙方罷兵休戰,和平解決南北問題。1917年11月22日,馮免去國務總理段祺瑞,任王士珍為國務總理,段祺瑞內閣再次倒台,直皖兩系公開分裂。25日馮國璋頒布南北停戰令。此舉在護法陣營內部引起不同的反響。孫中山始終堅持護法,反對南北調和,在1917年11月18日發表對時局的聲明:“舍恢復約法及舊國會外,斷無磋商餘地。”以程潛為首的湘軍將領則要求乘勝攻取岳陽,鞏固護法軍在湖南的勝利。然而以擴張實力和地盤為目的的桂、滇兩系,在分別控制了湘、川兩省後,便不顧孫中山護法運動的宗旨,很快和直系軍閥妥協。陸榮廷在1917年11月24日,即馮國璋頒布停戰令的前一日,就表示贊成“長江三督”的主和通電,帶頭髮起南北停戰。28日又授意廣西督軍譚浩明(1871-1925)以湘粵桂聯軍總司令名義通令回響馮國璋的停戰令,命護法軍前敵各軍停戰。滇系軍閥則採取兩面派手法,一面慷慨陳詞,表示堅決護法,敷衍孫中山;一面又與陸榮廷沆瀣一氣,彼此呼應,下令駐川滇軍停戰。
直系的主和政策引起皖系與北洋主戰派的強烈不滿。在段祺瑞及其心腹徐樹錚的策動下,吉、黑、奉、直、魯、晉、陝、豫、甘、新、皖、浙、閩13省督軍代表分別於1917年12月2日和1918年1月5日,連續召開兩次天津會議,強烈要求馮國璋明令討伐西南。馮被迫讓步,於1917年12月15日任命直隸督軍曹錕、山東督軍張懷芝分別為第一、二路軍總司令南下伐湘。18日任命段祺瑞為參戰督辦,皖系干將段芝貴為陸軍總長,讓皖系重掌中央軍事指揮大權。1918年1月10日,又以參謀部、陸軍部名義下達局部討伐令,令北洋軍進攻湖北荊州和襄陽。1月14日,吳光新率北洋軍攻占荊、襄。桂系與湘軍看到直系屈從主戰派,也向岳陽發動進攻。1月27日護法聯軍攻克岳陽,俘敵1300餘人。如聯軍乘北洋軍兵力集中荊、襄之機直搗武漢,將會使護法戰爭出現重大轉機。但桂系以保守湘境為滿足,按兵不動,並提出“北不攻岳,南不攻鄂”為議和條件,從而喪失攻取武漢、會師北伐的大好時機。南軍奪取岳陽後,北洋主戰派氣勢更凶,脅迫馮國璋於1月30日下達對整個西南的討伐令,命曹錕、張懷芝和張敬堯統率所部分路進兵。2月中旬,各路北洋軍約10萬人分別向湘鄂、湘贛邊界進軍。3月18日,北洋軍“後起之秀”、署理第三師師長吳佩孚(1874-1939,字子玉,山東蓬萊人)率部攻占岳陽。3月23日,馮國璋被迫重任段祺瑞為國務總理,段立即組織北洋軍大舉南攻,護法軍在湖南戰場接連失利。26日,吳佩孚占領長沙。北洋政府旋即任命張敬堯為湖南督軍兼署省長,命吳佩孚等部分左、中、右三路向湘南進軍。4月24日,吳佩孚率中路軍占領衡陽,湖南大部分地區淪於北洋軍之手。進攻湖南的第一路總司令曹錕及其部下、署第三師師長吳佩孚本為直系軍人,揮師南下後連克岳陽、長沙、衡陽,戰功最大,而段祺瑞政府竟把湘督兼省長一職授予皖派嫡系張敬堯,使曹、吳大為不滿,直、皖矛盾再度尖銳。吳佩孚秉承曹錕意旨,占領衡陽後即停步不前。5月底,曹錕擅自回師天津。6月15日直系與桂系代表簽訂停戰協定,息戰言和。8月,吳佩孚通電主和,公開攻擊段祺瑞的武力統一政策“實亡國之政策”。直系將領紛紛回響。8月下旬段祺瑞被迫命令前線各軍暫取守勢。

破壞護法宗旨

桂、滇兩系軍閥不僅在護法戰爭中勾結直系罷兵議和,破壞孫中山護法宗旨,而且還拉攏國會中的政學會分子和國民黨穩健派破壞護法軍政府,排斥孫中山,企圖攘奪護法運動的領導權。
1918年1月,由桂系軍閥發起,成立護法各省聯合會議,試圖成為與軍政府抗衡的另一政權機關。2月,又由國民黨穩健派人士出面,正式提出改組軍政府的主張,並擬定《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七條,其中心用意在於改大元帥單獨首領制為若干總裁合議制,以排擠孫中山。
1918年4月10日,滇系軍閥唐繼堯率先通電西南各省支持這一主張,提出護法各省現宜遙戴黎元洪或馮國璋為大總統,推岑春煊為國務總理,至於孫中山,“則宜遊歷各國,辦理外交”。5月4日,在政學系及益友社操縱下,不顧孫中山和中華革命黨議員的堅決反對,非常國會竟強行通過了《修正軍政府組織法案》。當日孫中山即向非常國會提出辭呈,並發表大元帥辭職通電。他在電文中回顧護法以來的艱難歷程,憤然指出:“顧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南與北如一丘之貉。雖號稱護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於法律及民意之下。……”20日非常國會選舉唐紹儀、唐繼堯、孫中山、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岑春煊七人為政務總裁,以岑春煊為主席總裁。改組後的軍政府完全由桂、滇軍閥及其附庸政學會所控制,護法成為空名。

運動結果

孫中山看透了西南實力派名為護法、實為爭奪地盤的面目,認識到依靠軍閥不可能達到護法救國的目的,遂於次日離開廣州,前往上海。護法運動宣告失敗。

歷史影響

孫中山領導的以擁護國會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為標幟的護法運動。1917年6月13日黎元洪在率兵入京“調停”的張勛威逼下頒令解散國會。7月1日張勛擁戴清廢帝溥儀復辟。6日孫中山等離滬南下,17日抵達廣州,掀起護法運動,聯合桂系、滇系等西南地方實力派,討伐北洋叛逆。
1917年8月25日國會非常會議在廣州召開。1917年9月1日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海陸軍大元帥,陸榮廷、唐繼堯為元帥。10月孫正式就職,隨即組建中華民國軍政府。18日湖南零陵鎮守使劉建藩等通電宣布湘南自主,護法戰爭爆發。陸榮廷指揮兩廣軍隊援湘,唐繼堯親率滇黔軍隊援川,分別與南下的北洋軍隊交戰。孫與舊國民黨各派勢力也發動各省黨人組織護法武裝,起義討逆。護法戰爭的範圍遍及粵、桂、湘、閩、滇、黔、川、鄂、陝九省,贛、浙、蘇、皖、豫、魯、甘等省及東北地區也出現規模不等的護法武裝及活動。桂、滇等西南實力派雖然標幟“護法”以抵拒北洋軍隊南侵,其意卻在割據自雄,因而極力限制、排擠和打擊軍政府的革命活動。
1918年1月3日晚上孫憤而登上“同安”、“豫章”兩艦,炮擊廣東都督署,懲誡桂系。國民黨穩健派為爭取西南實力派聯合護法,倡議將軍政府由大元帥元首制改為政務總裁合議制。1918年5月國會非常會議三讀通過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決定軍政府改行總裁合議制,選舉唐紹儀、唐繼堯、陸榮廷、伍廷芳、孫中山、林葆懌、岑春煊為軍政府政務總裁,逼迫孫辭大元帥職,離粵赴滬。此後岑出任政務會議主席總裁,軍政府領導權落入桂係為首的西南實力派手中。1919年2月下旬-5月初軍政府與北京政府各派代表在上海舉行南北和平會議,因屢成僵局而破裂。11月直系與滇、黔、桂、粵、湘、川等西南實力派簽署“救國同盟草約”,達成聯合對抗皖系的協定。孫中山等國民黨人也確定聯皖討桂策略。1920年2月桂系與滇系因爭奪駐粵滇軍指揮權而公開發生內訌。3月底4月初伍廷芳與大部分國會議員因不滿桂系專制,離粵出走。6月3日孫中山、唐紹儀、伍廷芳、唐繼堯四總裁聯名通電,揭露桂系假護法的行徑,否認其把持的廣州軍政府和國會非常會議。10月底援閩粵軍攻占廣州。11月29日孫中山、伍廷芳、唐紹儀聯名通電,宣布恢復軍政府,重開政務會議。
1921年4月7日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大總統。5月5日孫正式就職,隨即成立“正式政府”。6月下旬孫命陳炯明率領粵軍西征討桂,9月底粵軍攻占廣西龍州,陸榮廷等逃往越南,後避居上海,舊桂系軍閥統治土崩瓦解。12月4日孫中山抵達桂林,組建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整軍北伐。
1922年4月上旬孫督師回粵,準備取道江西北伐。6月16日陳炯明叛變,推翻廣州正式政府。孫率領海軍艦隊在省河堅持平叛50餘天。8月14日孫等返抵上海,隨即與蘇聯、中國共產黨及皖、奉、直等國內各派勢力加強聯絡,以求“同力合作”,“俾護法事業完全無憾”。1923年1月中旬滇、桂、粵討賊聯軍攻占廣州。3月2日孫在廣州重建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四五月間孫指揮討賊聯軍平定沈鴻英叛亂,隨即展開討伐陳炯明叛軍的東江戰役。10月曹錕賄選總統,國會附逆;東江戰局逆轉,討賊聯軍接連潰敗;孫決定推進國民黨改組籌備工作。11月中旬孫領導廣州保衛戰,擊退來犯陳軍,旋向列強要求收回粵海關關余。12月初孫要求護法議員“舍國會之奮鬥,助革命之進行”。1924年1月4日孫在大本營政務特別大會上宣布:“現在護法可算終了,護法名義已不宜援用”。“今日應以革命精神創造國家,為中華民國開一新紀元。”20日孫在國民黨“一大”上重申結束護法運動,另行開展國民革命的主張。護法運動為國共合作的國民革命奠定了起步的基石。

相關評價

段祺瑞政府對德宣戰。“西原借款”、“蘭辛——石井協定”。段祺瑞廢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孫中山發動“護法運動”。廣東非常國會的召開與“護法軍政府”的成立。段祺瑞的“武力統一”和馮國璋的“和平統一”主張。西南軍閥與直系軍閥的勾結。護法軍政府的改組和孫中山的被排擠。護法運動的失敗,標誌著整箇中國民族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終結。

第二次護法運動

第二次護法運動(1921年-1922年),1920年8月,爆發粵桂戰爭,孫中山扶植的駐閩南的粵軍陳炯明部,回粵討伐竊據廣東的桂系。10月,占領廣東,把桂系逐回廣西。11月,孫中山在廣東軍民歡迎下由上海抵廣州,重組軍政府,並發起第二次護法運動。
1918年夏,孫中山被南方軍政府中的桂系軍閥所排擠,5月21日離廣東赴上海,他領導的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
1921年4月7日,國會非常會議參眾兩院聯合會議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委陳炯明護法軍政府陸軍部長、內務部長。1921年6月,廣東軍政府發動粵桂戰爭,打敗桂系,統一廣西。
1922年3月15日,孫中山在桂林誓師,計畫由桂入湘北伐,而陳炯明卻與湖南軍閥趙恆惕結成反孫聯盟,暗殺了擁護孫中山的粵軍參謀長鄧鏗,還囚禁廖仲愷,在後方牽制北伐力量,迫使孫中山回師廣東。
1922年5月,孫中山由廣東進攻江西,北伐直系。6月,陳炯明叛變,孫中山從前線返回廣州時,陳炯明炮轟總統府,史稱“六一六事變”。孫中山避入永豐艦(後改稱中山艦),8月被迫到上海。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這是孫中山遭受的他一生中最慘重的一次失敗,標誌著中國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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