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介紹
平常我們所說的詩詞格律,包括了三方面的內容:
在
唐代,產生了有嚴格的
平仄和
對仗要求的
今體詩,宋代以後稱為
近體詩,包括全部的
律詩和一部分
絕句。由此,就把近體詩產生以前的沒有嚴格的平仄和對仗要求的詩稱之為
古體詩。而在隋唐時候,由於
西域音樂的傳入中原,產生了新的音樂形式
燕樂,配合
燕樂演唱的詞則稱為
曲子詞,或者直接叫曲子。曲子詞是配樂演唱的,一開始並不太講每一個字的平仄調配,但後來隨著文人的介入,他們把寫慣了的近體詩的格律引入到詞中去,於是就有了
小令詞的格律。後來,又有懂得音樂的文人,按照曲子的
旋律,選擇與之相配合的字,後代文人不懂音樂,或者樂譜失傳,只能根據古代這些懂音樂的詞人所寫的詞的平仄,按照平仄來寫詞,這就是
長調詞格律的來源。後人為了便於填詞,依照古代名作
排比歸納,編輯成工具書,叫作
詞譜。常用的詞譜類書籍有清代
萬樹所編的《
詞律》、舒夢蘭所編的《
白香詞譜》、
王奕清編的《
欽定詞譜》等。比較實用的是現代詞學家
龍榆生所編的《
唐宋詞格律》。
近體詩格律的產生,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占主流的觀點,認為產生於南北朝時期的
永明體,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近體詩格律來源於佛經翻譯文學裡的
偈頌體式,
梅祖麟、
梅維恆兩位教授在《
梅祖麟語言學論文集》498-509頁有詳細的論述。
近體詩產生以前,古體詩的寫法比較自由,除了要求押韻以外,幾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形式要求。但近體詩產生以後,古體詩在寫法上就要刻意避免近體詩的句法,這也可以說是古體詩的格律了。
近體詩的格律
近體詩包括
五言律詩、
七言律詩、一部分
五言絕句、一部分
七言絕句。之所以說只是一部分的
絕句,是因為絕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符合近體詩要求的
古絕。近體詩中七言是在五言的基礎上擴充來的,明白了五言的格律,也就懂得了七言的格律。
五言詩只須記住以下規律,不必背誦,也就自然掌握了。
雙平雙仄是基本元素
五言詩可分成
平平、
仄仄和
單平或
單仄的組合。我們把這四個
基本元素叫作“
步”,由“
音”組成了“
步”,再由“步”組成了“句”。“步”的排列方式有二組四種:第一組是平平—仄仄—平和平平—平—仄仄,即前面皆是“雙平步”,後面的“雙仄步”與“單平步”
互調;第二組是仄仄—平平—仄和仄仄—仄—平平,即前面皆是“雙仄步”,後面的“雙平步”與“單仄步”互調。大家可以發現,每句開頭的第一個“步”,一定是
雙音步。
相粘、相對、相錯
近體詩中第一二句、第三四句、第五六句、第七八句都叫做
聯。“
對”,是每聯上下句第一個“
雙音步”平仄相反;“
粘”,是前聯的下句和後聯的上句的第一個“雙音步”
平仄相同。“
錯”,則是對粘對規則的
補充。
對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完全相對不相錯,比如上句是平平—平—仄仄,那么下句必然是仄仄—仄—平平。上句是仄仄—平平—仄,下句必然是平平—仄仄—平。不但第一個“
雙音步”平仄相反,以後的“單音步”和“雙音步”也相反。另一種是第一個“雙音步”相對,後面的相錯。這種情況只會產生在一首詩的第一二句,也就是首句
入韻時,上句是平平—仄仄—平,下句為了要
押韻,則是仄仄—仄—平平。即第一個“雙音步”相對,後兩個“步”,正對本應該是平平—仄,但為了押韻,要把前步(雙音步)與後步(單音步)互調,成為仄—平平。還有一種情況是上句是仄仄—仄—平平,下句則為平平—仄仄—平。即第一個“雙音步”相對,後兩個“步”,正對本應為平—仄仄,為了押韻要把前步(單音步)與後步(雙音步)互調,就成為仄仄—平。這就是
相錯的情形。
粘的情況比
對還要簡單。大家記住一個口訣:相
粘必相
錯。因為粘的上句都是一聯的下句,那么祇有兩種情況,就是仄仄—仄—平平和平平—仄仄—平。同對的規則一樣,首先滿足第一個“步”,我們上面講過,第一個“步”一定是“雙音步”。
對,是第一個雙音步平仄相反,
粘,就是第一個雙音步平仄相同。那么,仄仄—仄—平平的下句——也就是下一聯的上句,前二字就可確認為仄仄,而後三字如果正粘,則亦為仄—平平,但這樣就麻煩了,變成上下句完全一樣了,這是不能允許的,於是要採取
相錯規則,即變為平平—仄,一個整句連起來就是仄仄平平仄。而平平—仄仄—平的下句,第一個步既然要相粘,可確認為平平,後兩步,一個是雙音步,一個是單音步,也當相錯,是為平—仄仄,這樣,與平平—仄仄—平相粘的就是平平—平—仄仄。
綜合相對相錯和相粘
相錯的情況,其實就是一句話,上句末字如
入韻,下句不管是對還是粘,都須
相錯。
絕句一般四句,
律詩一般八句,
排律能排到很多句,但不管有多少句,運用上面的方法,可以
舉一反三地出來。
五言而七言
從
五言到
七言,無比簡單,就是把五言的第一個步(毫無疑問,
雙音步)反過來,添在最前面,就成了七言了。上述五言的兩組四種,到七言就是:
第一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第二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詩詞格律很嚴謹,但絕不是一成不變。傳統說詩詞的
格律,有一個說法叫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也是吟誦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對於七言來說,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有變化。如果是五言,則是一、三兩字。由於這種規律的存在,使得格律既嚴謹,又靈活。但是,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句口訣不能包打天下。對於收平聲韻的句子(仄仄)—平平—仄仄—平來說,假如一三五不論,變成仄仄(或平仄)—仄平—仄仄—平,這就犯了孤平,是詩中大忌。傳統認為孤平是指這一句式除了韻腳祇有一個平聲字,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比如平仄—仄平—仄仄—平一句,除去韻腳有兩個平聲,但它依然犯了孤平。實際上,七言句是從五言句擴展而來,我們看格律,要把七言也當成五言看,看後五個字,只要五言的句子是仄平—仄仄—平,那就是孤平,所以孤平應該定義為:“五言或七言的後五字,除去韻腳只有一個平聲。”
孤平一般而言需要補救。補救的方法,就是把仄平—仄仄—平變成仄—平平—仄平,讓那個孤平後面的仄聲字變成平聲,也就是說,讓雙平步往後挪個一個音位,這樣就成了。(如:北風吹白雲、
客行悲故鄉、枳花明
驛牆、笑問客從何處來、雙鬢向人無再青……)同樣地,(平平)—仄仄—仄—平平這一句,如果按照一三五不論的口訣,第五字的仄似乎可以變成平聲。然而事實上不行。這樣,就形成了三平尾,是近體詩中絕對不能出現的錯誤。而且,出了這個問題,根本無法補救。
拗句與拗式
除了一、三、五字相對自由,古人有時候還在二、四、六的位置上故意
突破格律,以營造一種
缺陷美,是為拗句。但
拗句不是隨意拗的,而是有規律的。拗句在詩中出現,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平平—平—仄仄一句可變成平平—仄—平仄(五言或七言後五字,下同),兩句完全等價;
如:
秋風不相待
淮水東邊舊時月
這是因為在吟誦時,一連三個平聲,一連三個長節拍,節奏不好掌握,不便口吻,不如用一個短節拍的仄聲間插在中間來得美聽。
如:
那堪(那音挪,是平聲。)兩處宿
雲霞出海曙
三是上句仄仄平平仄,如果平平變成仄平、平仄、或仄仄,下句一般要變成平平平仄平。如:
腥浪拍心碎,飆風吹鬢華
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
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句出現
拗句,在推導下句的格律時,要有
還原意識,比如上句是平平—仄—平仄,下句只能是仄仄—仄—平平,而不是仄仄—平—仄平,上句是仄仄—仄仄—仄,下句不能是平平—平平—平,而只能是平平平仄平。
而如果
詩人故意失對、失粘,以刻意向古體詩看齊,則被稱為拗式。典型的拗體,應當一拗再拗,極盡破格之能事。因為一拗未免單調,必須二拗三拗,才會顯得富於變化。比如
崔顥的〈登黃鶴樓〉:
鳳凰台上鳳凰游。鳳去台空江自流。
吳宮花草埋幽徑,晉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
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崔詩的好處是,前半皆拗,近於
古體,後半又保留了
律詩的
整齊之美,極盡錯綜複雜之能事。而李詩則兩處失粘,以獨特的聲律給人以深刻的印象。杜甫本人也寫了很多破律的拗體詩,這是一種實驗性的探索。龔自珍說,“百事翻從缺陷好”,缺陷,有時正如江小魚臉上的刀疤,也是一種美。
❶有一種特殊的拗體,是於絕句的二三句當粘處未粘,其位置正好在詩的中間,被稱作“
折腰體”。如
張九齡〈
自君之出矣〉:
自君之出矣,不復理殘機。
思君如滿月,夜夜減清輝。
八月長江去浪平,片帆一道帶風輕。
極目不分天水色,南山南是岳陽城。
獨憐幽草澗邊生,上有黃鸝深樹鳴。
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
亦是“
折腰體”的一種。因此首被譜了曲,是為《
陽關三疊》,故後世有依其
平仄而填詞者,即被稱為“
陽關體”。“
陽關體”是一種特殊的
折腰體,即不但二三句失粘,平仄也完全仿照王維此首的,才是“陽關體”。
此詩獲得首屆中華詩詞大賽一等獎。據說這首詩入圍時,有評審提出二三句
失粘,即有評審以陽關體答之。實則此首是
折腰體而非陽關體。
清初大詩人
王漁洋說:“七絕即唐人樂府。”意謂七言絕句就是唐人的流行歌辭。歌辭但取其便歌,本不求格律十分嚴謹,而且絕句起源早於律詩,本就有古絕與近體絕之別,古人在絕句上放鬆格律,也就可以理解了。此外,古人亦偶有意到詩到,不暇細審聲律之處。如老杜的〈
詠懷古蹟〉:
搖落深知
宋玉悲。風流儒雅亦吾師。悵望千秋一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江山故宅空文藻,雲雨荒台豈夢思。最是楚宮俱泯滅,
舟人指點至今疑。
二、三句失粘,而不失為千古名篇。中國
學術有一傳統理念:“例不過十不立,反例不過十不破”。我輩學詩,決不可以前人亦有違律,轉相藉口。總之,格律應當嚴守,但如生具李杜般的絕人之姿,亦不妨打破,但終究以嚴守格律為主。
古體詩的格律
近體詩產生以後,古體詩的創作要儘量避免近體詩的句法,這一點掌握了近體詩的格律,自然也就掌握了古體詩的格律。